/> 它可能继续造成 组织的 重大损失。
(苏丹湾, 2008) 2.提高财务报告舞弊 的因素 根据 国家委员会 进行的研究 报告指出 金融 欺诈者 ( 或 特雷德韦委员会 )的财务报告舞弊 的 发生 通常 存在者 某些环境和机遇,机构或个人 的力量 。
这些 力量的消涨 增加 企业的财务 压力和 扰乱了企业的 奖励措施,鼓励 了 个人和公司从事欺诈性财务 报告。
当正确的 力量对比 达成 时 ,它 已经让企业 产生 了 虚假 的 财务报告( 虚假财务报告全国委员会的报告,1987)。
从 1950 起 ,教授唐纳德 · 克雷西 就开始 研究导致 企业 犯下欺诈行为 的三 因素 。
根据他的研究,他得出当欺诈行为的发生,有三个因素共同行动:意图(预谋),机会和压力,称为欺诈三角 的结论 。
” (见图 1)。
虽然以上因素形成的 “ 欺诈三角 ” ,这 些因素是 足够 表达 一个发生在 任何 时间 的 欺诈 。
但是这些因素却并不能说明他们对于欺诈行为的作用顺序是怎样的,从而达到了解欺诈行为的发生。
(苏丹湾, 2008) 机会 或压力是第一影响因素,个 人 发生 欺诈 行为 是 一般是因为 过度的压力, 实现财务目标的奖励的 诱导 下,为了 实现财务目标, 把 不切实际的乐观消息 发布 在年度报告。
此外,一个公司可能受到威胁和压力, 因为 激烈的竞争, 因为 市场饱和或突然 的 变化, 因为企业的 并购(兼并), 从而 需要 进行 融资或 使得企业的 现金流 出现 问题。
从而产生了 甚至让 诚实的人 都会 进行诈骗的环境中。
机会是 指那些使得欺诈更加的容易 发生,而且让他做出欺诈的决定所面临的困难更少( Hooper J. M., Forneli C. M, 2010)。
因此,无效的控制或无控制主张欺诈意图。
这些因素可以直 接相关的监管不力的管理或无效的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监督报告和内部控制。
态度或预谋 是 触发 欺诈行为 的重要 因素 , 它 是指行为人必须具有一个将 要进行 诈骗行为 的 心态 。
检测危险因素决定董事会成员,管理,员工倾向于这样的意图可能是相当困难的。
所以当一个公司监控和过程阻止和发现欺诈行为,它必须遵循三方面,因为欺诈涉及奖励或压力犯下欺诈行为,认为这样做的机会,和一些推理(苏丹 B ., 2008)。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