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营房部工程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号和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号,我部组织制定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与我部建筑市场管理司联系。附件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信息化考评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〇〇七年十月十八日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为规范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号,以下简称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意见。资质申请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应当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二企业申请资质应按照规定第九条第十条第十条规定的申请渠道提出申请......”。
2、“.....应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申请。三已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的企业,可以直接申请级及以下建筑业企业资质,但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申请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完成相应规模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可以作为工程业绩申报资质。其它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按照规定的要求办理。四对企业改制分立或合并后设立的企业,资质许可机关按下列规定进行资质核定整体改制的企业,按资质变更程序办理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企业可以承继合并前各方中较高资质等级。合并后不申请资质升级和增加其它专业资质的,按资质变更程序办理申请资质升级或增加其它专业资质的,资质许可机关应根据其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按照规定中的审批程序核定企业分立成两个及以上企业的,应根据其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对分立后的企业分别重新核定资质等级......”。
3、“.....六企业可以申请项或多项资质,申请多项资质的,应当选择项作为主项资质,其余为增项资质。企业的增项资质级别不得高于主项资质级别。经原资质许可机关批准,企业的主项资质可以与增项资质互换。七选择总承包序列类别资质作为本企业主项资质的,可申请总承包序列内各类别资质。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不再申请总承包资质覆盖范围内的各专业承包类别资质,即可承揽专业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投标或承包其总承包类别资质覆盖范围以外的专业工程,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类别资质总承包企业不得申请劳务分包类别资质。总承包类别覆盖的相应专业承包类别的对照表,另行制定印发后执行。二申请材料企业申请资质需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含电子文档及相应附件资料......”。
4、“.....应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以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劳务分包企业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预拌商品混凝土等企业可不提供其中,首次申请资质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的材料,但应提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文件。申请特级资质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企业近三年银行授信凭证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税票或境外工程的工程结算凭证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以上企业技术研发中心,或分中心认证的证书或有效核准文件国家级工法的认定文件专利技术的认定证书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奖证书或主编过工程建设国家行业标准的发布通知或发布令封面目次前言和引言等资料复印件......”。
5、“.....还应提供相应证书及反映专业的证明材料劳务分包企业应提供标准要求的人员岗位证书身份证明。十工程业绩资料申请最低等级资质不提供第三册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单备案表或质量核验资料上述资料无法反映技术指标的,还应提供反映技术指标要求的工程照片图纸工程决算资料等。十对企业申请改制分立合并需重新核定资质的,除需提供上述资料外......”。
6、“.....十二资质证书延续资料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申请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企业注册人员的注册证书。十三已具备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首次申请同类别或相近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其申报材料除应提供首次申请所列全部材料外,申请除最低等级的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还应提供本实施意见第十条所要求的全部材料。十四具有规定第九条资质的企业申请变更资质证书中企业名称的,由建设部负责办理。企业应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原有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文件。上述规定以外的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具体办理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其中具有规定第九条资质的企业其资质证书编号发生变化的......”。
7、“.....方可办理。十五具有规定第九条资质的企业申请工商注册地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的,企业应向新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企业原工商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同意资质变更的书面意见变更前原工商营业执照注销证明及变更后新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首次申请资质的全部材料。其中涉及到资质证书中企业名称变更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将受理的申请材料报建设部办理。具有规定第九条资质的企业之外的其它企业申请工商注册地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参照上述程序依法制定。十六资料要求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式四份,附件资料套。其中涉及到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专业部门资质的,每涉及个专业部门,须另增加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二份附件资料套......”。
8、“.....原件由企业保存。资质许可机关正式受理后,所有资料律不得更换修改退还。上级相关主管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有质疑的,企业应当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必要时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调查。附件资料应按综合资料人员资料工程业绩资料的顺序排列装订,规格为型纸,并有标明页码的总及申请说明,建议采用软封面封底,逐页编写页码。企业申报的资料必须使用中文,资料原文是其它文字的,须同时附中文译本并翻译准确。申请资料必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印鉴齐全字迹清晰,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三资质受理审查程序十七规定第十条所列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的管理办法及审查标准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另行规定。十八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特殊情况,需增列标准中各类专业工程外的其它工程种类,其资质标准可参照专业承包序列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条件提出,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按法定程序批准后予以颁布......”。
9、“.....十九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标准没有分级的,其申请和审批程序与专业承包级企业相同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没有分级的,其申请和审批程序与劳务分包级企业相同。二十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资质,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送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核,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在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返回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送省有关部门审核后审批。涉及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方面的资质,除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资质外,其余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审批。涉及铁道方面二级总承包资质的审批,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目前没有设立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其审批程序暂与级资质相同。二十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许可实行实地核查制度。二十二资质许可实行公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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