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才能构成。放火罪并不以发生上述严重后果作为法定要件,只要实施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放火行为,放火罪即能成立。犯罪形态不同。放火罪有既遂未遂之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三认定失火罪与放火罪的界限失火罪与放火罪在客观上都表现为与火灾有关的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都侵害了社会公共安全。但两者有明显的区别客观方面不同。失火罪必行为必须造成严重后果,即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上述严重后果必须是失火行为所引起。这特征是行为人负刑事责任的客观根据。二特征犯罪主体般主体,年满周岁即可犯罪主观方面过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犯罪客体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犯罪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危害公共安全行为......”。
2、“.....行为人的概念和特征实践中如何认定消防责任事故罪第七部分公安消防部门管辖的案件共种犯罪重点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难点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的认定失火罪概念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处,而不应以玩忽职守罪论处。四刑事责任犯本罪的,处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失火罪的概念和特征失火罪在实践中如何认定失火罪与放火罪的界限消防责任事故罪的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致使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则属于法条竞合,按照本法第条第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的规定,应以特别法条即本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也就是说,对犯罪行为人应以消防责任事故罪论不慎,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本罪与玩忽职守罪的界限本罪的犯罪主体是般主体,玩忽职守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3、“.....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但未达到严重程度,故不构成犯罪。⒉本罪与失火罪的界限本罪是行为人在存在火险隐患的情况下拒不执行消防监督机构关于采取改正措施的通知,致使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失火罪是行为人在日常生活与生产活动中用火意的过失,也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三认定本罪与般消防事故的界限区分两者的关键在于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不同。构成消防责任事故罪,必须造成严重后果。而般消防事故,虽然发生了事故,造成了定危害后果,损失。直接经济损失的数额,般掌握在五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虽不足上述规定的数额,但情节严重,使生产工作受到重大损失的,也应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罚。犯罪主体般主体犯罪主观方面过失。可以是疏忽大别严重,般是指造成多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的巨大损失。根据司法实践经验和有关规定,所谓重大伤亡事故,般是指死亡人以上......”。
4、“.....所谓严重后果,既包括重大人身伤亡,也包括重大的直接经济各个方面的特点,根据行管理规则等。经消防监督管理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违反消防管理法规与严重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严重后果,通常是指造成了人身伤亡死亡或公私财产的重大损失。后果特必须是发生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严重事故而失火罪般是由于在日常生活中用火不慎而引起火灾。因此,对过失引起火灾的,应全面分析其犯罪构成要件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犯罪主体不同。失火罪的犯罪主体是般主体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客观方面不同。重大责任事故罪罪未遂问题。主体要件处罚年龄不同。放火罪年满周岁不满周岁的人即可构成失火罪年满周岁的人才负刑事责任......”。
5、“.....放火罪由故意构成,失火罪则出于过失。这是两种犯罪性质的根本区别所在。失火能构成。放火罪并不以发生上述严重后果作为法定要件,只要实施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放火行为,放火罪即能成立。犯罪形态不同。放火罪有既遂未遂之分。失火罪是过失犯罪,以发生严重后果作为法定要件,不存在犯罪能构成。放火罪并不以发生上述严重后果作为法定要件,只要实施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放火行为,放火罪即能成立。犯罪形态不同。放火罪有既遂未遂之分。失火罪是过失犯罪,以发生严重后果作为法定要件,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主体要件处罚年龄不同。放火罪年满周岁不满周岁的人即可构成失火罪年满周岁的人才负刑事责任。主观罪过形式不同。放火罪由故意构成,失火罪则出于过失。这是两种犯罪性质的根本区别所在。失火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犯罪主体不同......”。
6、“.....即必须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客观方面不同。重大责任事故罪必须是发生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严重事故而失火罪般是由于在日常生活中用火不慎而引起火灾。因此,对过失引起火灾的,应全面分析其犯罪构成要件各个方面的特点,根据行管理规则等。经消防监督管理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违反消防管理法规与严重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严重后果,通常是指造成了人身伤亡死亡或公私财产的重大损失。后果特别严重,般是指造成多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的巨大损失。根据司法实践经验和有关规定,所谓重大伤亡事故,般是指死亡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所谓严重后果,既包括重大人身伤亡,也包括重大的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的数额,般掌握在五万元以上......”。
7、“.....但情节严重,使生产工作受到重大损失的,也应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罚。犯罪主体般主体犯罪主观方面过失。可以是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三认定本罪与般消防事故的界限区分两者的关键在于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不同。构成消防责任事故罪,必须造成严重后果。而般消防事故,虽然发生了事故,造成了定危害后果,但未达到严重程度,故不构成犯罪。⒉本罪与失火罪的界限本罪是行为人在存在火险隐患的情况下拒不执行消防监督机构关于采取改正措施的通知,致使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失火罪是行为人在日常生活与生产活动中用火不慎,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本罪与玩忽职守罪的界限本罪的犯罪主体是般主体,玩忽职守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果单位的负责人或有关人员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
8、“.....造成严重后果的,则属于法条竞合,按照本法第条第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的规定,应以特别法条即本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也就是说,对犯罪行为人应以消防责任事故罪论处,而不应以玩忽职守罪论处。四刑事责任犯本罪的,处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失火罪的概念和特征失火罪在实践中如何认定失火罪与放火罪的界限消防责任事故罪的概念和特征实践中如何认定消防责任事故罪第七部分公安消防部门管辖的案件共种犯罪重点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难点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的认定失火罪概念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犯罪客体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犯罪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危害公共安全行为。行为人必须有引起火灾的行为。行为人的行为必须造成严重后果......”。
9、“.....这特征是行为人负刑事责任的客观根据。二特征犯罪主体般主体,年满周岁即可犯罪主观方面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三认定失火罪与放火罪的界限失火罪与放火罪在客观上都表现为与火灾有关的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都侵害了社会公共安全。但两者有明显的区别客观方面不同。失火罪必须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才能构成。放火罪并不以发生上述严重后果作为法定要件,只要实施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放火行为,放火罪即能成立。犯罪形态不同。放火罪有既遂未遂之分。失火罪是过失犯罪,以发生严重后果作为法定要件,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主体要件处罚年龄不同。放火罪年满周岁不满周岁的人即可构成失火罪年满周岁的人才负刑事责任。主观罪过形式不同。放火罪由故意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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