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作 为反映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法权关系的主要载体,将社会生活中被反 复使用的业主权引入民法制度之中,是立法机关尊重社会生活中 的风俗习惯顺应经济民主遵从经济生活条件的恰当行为,也是立 法者关注民生,关爱普通百姓生活,促进发扬民法制度亲民性风 格的重要举措。 总之,业主权法律地位的确立,可以使业主权得到更好的行使与 保护,可以使其与相应的权利更好地结合在起,从而形成完整的法 律关系。 二业主权与物业管理权的冲突 目前,对于业主权的立法保护已经受到越来越广泛的关注。而在 现实生活中,由于缺乏法律的规制,围绕业主权出现了系列纠纷和 冲突,其中以业主权与物业管理权的冲突最为明显。 物业管理的困境及制度缺陷 近年来住宅区中不同利益主体引发的摩擦和矛盾不断增多,有的 还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其中有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利益冲突......”。
2、“.....有业主与小区公众利益的关系协调问 题,但最具代表性和普遍性的利益冲突,多发生在业主与物业管理之 间。 物业管理是在我国改革开放中新兴的个行业。这个行业的产生 和发展对于我国的经济建设人民生活工作环境的改善以及提高城市 管理水平和促进住宅小区的规范化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随 着人民权利意识的日益觉醒,由传统住房管理机构发展而来的物业管 理企业与其服务对象业主的矛盾却日趋紧张。以上海市静安区为 例,年静安区人民法院共受理物业管理纠纷案件件,较 年的件上升了。这行业在经历了二十多年的立 法混乱之后,年月日,国务院颁布了物业管理条例,这 是我国第部全面规定物业管理的行政法规。物业管理条例 的颁布实施,使我国的物业管理制度得以走上法制化的轨道......”。
3、“.....特 别是对业主在物业活动中的权利作出了些规定。 从物业管理条例的总则当中可以看出其立法目的是为了规范 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 的生活和工作环境。而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的立法目 的,体现了物业管理条例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根据物业管理 条例的规定,在提高和改善人民群众生活义拒绝交纳本应交纳的费用,致使 物业管理费收费率低物业管理企业则巧立名目多收费少服务质 价不符,以押金罚款等乱摊成本,以停水停电相分所有权共用部分持份权以及因共同关系 所生的成员权要素所构成的种特别所有权。国内学者杨立新教授也 认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是指建筑物的共同所有人依其应有部分对独自 占有使用的部分享有专有权,对共同使用部分享有互有权,以及相互 之间对建筑物的整体享有成员权,而构成的建筑物所有权的复合共 有......”。
4、“.....以救济 权为保障的多结构的权利体系。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并不能概括 现代业主的所有权利,其内涵尚显狭隘业主权的权利主体除了包括 区分所有权人,还包括居住权人承租人等其他与房屋占有使用相 关的主体业主权客体除了包括在整幢建筑物内业主的区分所有部 分共有部分外,还包括在整个规划小区范围内的与房屋相关的土地 道路标识空间甚至小区整体环境等。因此,业主权除了包含区分 所有权外,还包含非所有权形态的权利因素,例如基于租赁关系或居 住权而获得的对小区内物的占有与使用权。如果把业主权的概念界定 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则会缩小业主的范围。业主权事实上可以 成为囊括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内涵的法律意义上的概念。 业主权实质上是专有权共有权和成员的管理权利的统体。 般而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旨在规定静态的物的归属问题,不应包含 成员管理权这混合性权利......”。
5、“.....强调的是动态的权利运行。 业主权如果能明确地作为民事主体的种法定权利,将有利于进 步保护公民业主的财产权,有利于规范和完善我国的物业管理 制度,有利于完善我国的物权法体系。首先,业主权的权利主体具有 私人属性,是拥有房屋所有权使用权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 组织。当我们充分维护保障了社会私人权利尤其是自然人的各种权利 和利益时,社会利益本身便当然地得到了有力的维护与保障。其 次,业主权只有受到宪法物权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才具有合 法性,因此,将业主权法律化有利于进步保护私人财产权,也有利于 进步完善我国的物权法体系。再次,业主权的法律化可以使得法律 规范更具有亲民性。业主是随着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而产生的 个概念,长期以来作为房屋产权所有人或相关权利人的代称,已被群 众广泛接受和使用,已成为社会经济生活中的种习惯名称......”。
6、“..... 业主权实质上是专有权共有权和成员的管理权利的统体。 般而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旨在规定静态的物的归属问题,不应包含 成员管理权这混合性权利,而平时在物业管理中使用的业主权 则是以成员权为核心的权利,强调的是动态的权利运行。 业主权如果能明确地作为民事主体的种法定权利,将有利于进 步保护公民业主的财产权,有利于规范和完善我国的物业管理 制度,有利于完善我国的物权法体系。首先,业主权的权利主体具有 私人属性,是拥有房屋所有权使用权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 组织。当我们充分维护保障了社会私人权利尤其是自然人的各种权利 和利益时,社会利益本身便当然地得到了有力的维护与保障。其 次,业主权只有受到宪法物权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才具有合 法性,因此,将业主权法律化有利于进步保护私人财产权,也有利于 进步完善我国的物权法体系。再次......”。
7、“.....业主是随着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而产生的 个概念,长期以来作为房屋产权所有人或相关权利人的代称,已被群 众广泛接受和使用,已成为社会经济生活中的种习惯名称。法律作 为反映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法权关系的主要载体,将社会生活中被反 复使用的业主权引入民法制度之中,是立法机关尊重社会生活中 的风俗习惯顺应经济民主遵从经济生活条件的恰当行为,也是立 法者关注民生,关爱普通百姓生活,促进发扬民法制度亲民性风 格的重要举措。 总之,业主权法律地位的确立,可以使业主权得到更好的行使与 保护,可以使其与相应的权利更好地结合在起,从而形成完整的法 律关系。 二业主权与物业管理权的冲突 目前,对于业主权的立法保护已经受到越来越广泛的关注。而在 现实生活中,由于缺乏法律的规制,围绕业主权出现了系列纠纷和 冲突,其中以业主权与物业管理权的冲突最为明显......”。
8、“.....有的 还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其中有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利益冲突, 有业主与相邻业主之间的矛盾,有业主与小区公众利益的关系协调问 题,但最具代表性和普遍性的利益冲突,多发生在业主与物业管理之 间。 物业管理是在我国改革开放中新兴的个行业。这个行业的产生 的物权法体系。首先,业主权的权利主体具有 私人属性,是拥有房屋所有权使用权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 组织。当我们充分维护保障了社会私人权利尤其是自然人的各种权利 和利益时,社会利益本身便当然地得到了有力的维护与保障。其 次,业主权只有受到宪法物权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才具有合 法性,因此,将业主权法律化有利于进步保护私人财产权,也有利于 进步完善我国的物权法体系。再次,业主权的法律化可以使得法律 规范更具有亲民性......”。
9、“.....长期以来作为房屋产权所有人或相关权利人的代称,已被群 众广泛接受和使用,已成为社会经济生活中的种习惯名称。法律作 为反映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法权关系的主要载体,将社会生活中被反 复使用的业主权引入民法制度之中,是立法机关尊重社会生活中 的风俗习惯顺应经济民主遵从经济生活条件的恰当行为,也是立 法者关注民生,关爱普通百姓生活,促进发扬民法制度亲民性风 格的重要举措。 总之,业主权法律地位的确立,可以使业主权得到更好的行使与 保护,可以使其与相应的权利更好地结合在起,从而形成完整的法 律关系。 二业主权与物业管理权的冲突 目前,对于业主权的立法保护已经受到越来越广泛的关注。而在 现实生活中,由于缺乏法律的规制,围绕业主权出现了系列纠纷和 冲突,其中以业主权与物业管理权的冲突最为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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