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填写用印申请单,经公司最高领导审批后,方可用印。用印合同原件交合同管理部门存档备查。第九条企业财务印鉴的办理程序涉及本规定第四条之规定的,印章保管人必须遵照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凡涉及超过授权审批权限的款项,印章保管人必须同时鉴定对照是否经公司最高领导签批同意对来自公司外部的银行结算凭证等,印章保管人必须及时予以办理财务印鉴中的法人印章,按本条规定办理。第十条部门印章的办理程序涉及本规定第五条之规定,用于本部门的,经办人经部门的主管审签,用印后应备份留底存档凡发往其它相关部门或上报公司各职能部门办公室的,经部门主管审签后,除自备留底存档外,应同时上报办公室备案。第三章企业印章保管责任制度第十条印章保管人必须严格遵照本规定的规定,按下列要求切实管好用好企业所托管的印章。凡违反本规定之条款及印章保管要求的,将按照本规定及公司有关规定,视其情节轻重严肃查处......”。
2、“.....严防误用错用,未经批准律不得用印印章保管人要坚持原则,对用印手续不齐全和不按管理程序批准用印的,有权拒绝办理对经办人强行要求盖印的,不论借口如何,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每次用印后,除做好规定的工作外,应及时将印章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如发现损坏或遗失,必须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并按公司规定给予处罚企业印章由于机构名称变动等原因而停止使用时,应报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收回原印章封存或销毁,启用新印章严禁在空白的介绍信合同信笺上加盖企业任何印章经办人须在用印文件原件上签名后交档案室存档备查。企业印章保管人,必须签定印章保管责任书。第十二条企业印章应根据企业经营管理之需要及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设置专人负责保管。企业公章与合同专用章由公司办公室专人负责保管企业财务印鉴除法定代表人印章和出纳章由出纳负责保管外,其余财务章由会计负责保管部门印章由办公室统保管......”。
3、“.....第十四条本规定的执行监督部门为集团公司总裁办公室。第十五条本规定自批准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和修正权归公司董事会企业档案资料管理条例第章总则第条为加强公司文件档案资料经营管理合同经济法律文书声像资料以下统称文件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保证其及时归档和妥善保管,规范企业文件档案资料使用和管理行为,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公司档案室负责企业文件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保存借阅销毁工作,公司办公室负责企业文件档案资料管理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第三条公司所属各部门在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各类具有备查选用价值的文件材料,都须按照本条例之规定提交档案室备份存档或定期移交归档......”。
4、“.....包括上级对企业的报告请示申请的批复文件等企业项目投资前期市场调研投资分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立项报告等企业对外宣传广告策划方案设计样稿印刷品光盘摄录像带各种荣誉证书以及企业的历史沿革大事记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文件资料财务类文件资料财务会计账册报表财务印鉴模板等资料财务分析报告资金计划表财务审计报告等资料借贷合同银行帐号授信文件企业担保等文件资料企业注册项目投资等验资报告企业资信证明等文件资料各级财政税务部门来文及相关财务税收文件资料......”。
5、“.....第五条重要资料承办人经办人应及时将办理完毕或经批准的文件资料,收集齐全,加以整理,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亲自不得中途转交移交给公司档案室集中归档保管。此类人员工作发生变动时,主管领导应及时做好资料移交工作,不可疏忽。第六条项工作涉及几个部门参与办理,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重要文件资料,由此项工作的牵头人负责人收集整理后,集中移交档案室归档保管。第七条企业员工外出参加培训学习考察调查研究和参加企业外会议等公务活动,在核报差旅费用时,必须将有关需存档备查的文件资料向档案室办理归档,档案室签字后......”。
6、“.....第八条各类文件资料的归档,由各业务主管部门指定兼职资料管理员负责日常收集整理工作,并按要求每个月移交档案室次。工程项目资料除施工阶段需经常使用的工程技术资料,可以待项目验收结束后次性向档案室移交外,其它资料统交由档案室归档管理。第九条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工作要求熟练掌握公司文件档案资料的归档范围,收集保管公司重要的文件档案资料认真执行定期归档规定,对企业的重要文件档案资料平时分类收集,每年六月底和十二月底将应归档文件档案资料整理完毕督促指导有关人员对日常文件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以便定期移交归档按要求经常检查监督有关人员的文件资料的保管交接,严禁擅自带走和销毁文件,严禁应归档文件档案资料长期积压不归档档案资料借阅或查阅,应严格按要求办理借阅或查阅登记手续,已归档文件档案资料的复制应查验批准手续......”。
7、“.....编制重要文件档案资料归档使用的案卷类目,案卷类目的条款必须简明确切,并编上条款号。第十条归档文件档案资料要书写材料优良字迹工整图形清晰有利于长期保存。第十二条归档文件档案资料要页数齐全完整,并经过系统整理编目,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文件,归放在起。第十三条归档文件档案资料原则上为原件,归档文件档案资料必须办理移交手续。第十四条每份案卷必须按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填写字迹要工整,卷内目录放在卷首。第十五条对于重要的声像类资料,档案管理人员应在卷首附上文字说明,包括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等内容。第四章档案的借阅第十六条总经理副总经理借阅档案,可直接通过档案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其它人员需借阅档案,须经公司档案工作主管领导或主管部门负责人核准,方能办理借阅手续。第十七条档案的接收转移外借必须履行登记手续......”。
8、“.....借出和归还档案时应办理清点签名登记手续,档案管理员与借阅者当面核对清楚。第十八条公司员工应自觉维护企业档案管理规定,并按阅档批准权限办理阅档手续,工程技术资料原则上只阅不借,若有特殊需要外借,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办理借阅手续。第十九条所借的档案资料不得随意折叠或拆散,严禁对资料更改涂写,档案如有丢失损坏或泄密,须立即向上级主管领导报告,及时处理,同时按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法律和行政责任。第二十条员工离岗时必须清理移交,归还借阅资料及归档的资料完毕后,方可办理离岗手续。第二十条外单位人员查阅本公司档案资料,须持所在单位证明,经档案管理的主管领导核准,办理有关的查阅手续后,就地查阅。第五章文件档案的鉴定与销毁第二十二条档案室应定期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进行价值鉴定和销毁工作。第二十三条档案的销毁应经过严格鉴定,把确定已失去价值的档案剔出,剔除不再保留的档案,不得只看案卷标题......”。
9、“.....经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第二十四条建立销毁档案登记表,对即将销毁的档案进行登记。每次鉴定要写出鉴定报告,在保管单位备考表中注明鉴定意见,由档案鉴定小组负责人签名,并注明鉴定日期。第二十五条鉴定完毕后写出鉴定报告,提出处理意见,鉴定小组成员须在鉴定报告上签字,经有关业务领导签字,报总经理审批。第二十六条凡经总经理批准同意销毁的档案,由档案室负责销毁。销毁档案应登记造册,与鉴定报告并由档案室永久保存,需销毁的的材料,就送指定地点,派人监销,监销人员应在清册上签字。第二十七条经批准可销毁的档案先填写清单,另放段时间确无价值时才销毁。第二十八条销毁档案时需由三人执行,档案销毁现场应有二人以上监督,严禁私自销毁档案。销毁后要在清单上注明已销毁字样及销毁日期,并签名盖章。第二十九条已销毁的档案应及时在相应的案卷目录卷内目录等检索工具上注明销毁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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