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护商标专用权在维护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方面是必不可少的。具体体现为第,保护商标专用权是遵循市场经济的般规则,调整商品生产和交换关系的般手段。如果不确认和保护商标专用权,假冒和仿冒等各种破坏他人商标标识的行为就会猖獗,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就无法区分,从而会造成市场秩序的混乱。第二,保护商标专用权是维护消费者利益所必须的。消费者可以通过商标监督商品的质量,实现市场经济真正的等价交换,而这是在商标受到法律保护的情况下才能实现的。第三,保护商标专用权可以促进我国商品生产的发展。商标在形式上体现的是商品信誉,在实质上体现的则是企业信誉。保护商标专用权就能在法律上对企业在商标信誉里凝结的劳动承认差别。承认这种差别,就能奖励先进鞭策后进,促使企业提高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实施名牌战略,因而可以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商标法围绕商标专用权做了很多规定,体现了商标法保护商标专用权的目的......”。
2、“.....保护消费者利益也是商标立法中调整商标关系的项基本准则。它也表现在商标法和实务中都不能损害消费者利益。商标立法中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原则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商标法之所以将保护消费者利益作为其重要目的,是因为商标与消费者具有特别密切的联系,通过确保消费者免于被混淆欺骗,才谈得上商标法的其他切价值目标。否则,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将失去意义,商标法促进市场的有效竞争也无从谈起。甚至可以说,消费者行为是商标法建立的基础。有学者指出,作为消费者的公众在每个商标侵权案件中都是个没有名义的第三方当事人。当商标权人起诉商标侵权者时,他至少是要完成两个目标第,他通过控制不正当竞争的种形式保护他自己的特殊利益第二,他也保护公众免于被欺骗或者混淆。商标专用权保护立足于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这是个牢固的法律原则。在年......”。
3、“.....不仅仅对他来说是个公正的事情,而且对消费者来说也是如此。保护公众的理念在很多年都在发展。如在美国第二巡回法院的个案件中,莫尔法官指出在反不正当竞争法律中,对公众的保护是个基本的考虑。通过商标作为媒体强调保护作为购买者的公众,保护消费者的主张与商标法是致的。消费者主义运动否认商标保护对消费者的积极意义,主要是建立在商标是垄断的种形式这误解的基础之上。因此,深入领会商标法中商标保护与消费者的关系具有重要意义。商标权保护与消费者利益之间的关系商标识别商品来源的功能与消费者利益之关系认识商标权保护与消费者利益之间的特定关系,需要从商标的识别商品的功能谈起。商标的主要功能是识别商品的来源,从而刺激消费者进步消费该商品。通过商标的识别作用,商标权人可以站在零售商的肩膀上,直接和消费者联系起来。商标的最大优势可以说是来自于商标与特定商品的联系。随着分配效率的增长,这种识别功能形成了商标保护的基础......”。
4、“.....在看了个特定的商标后,消费者通常不会考虑厂商的身份或者公司的名称,而只是商品本身。这事实反映了市场营销结构的人格性,在这种市场营销结构中,商标指引着在个特定市场主体名义下的商品销售。早先有判例即指出,在有限的意义上,在反映产品来源的商标和混合了产品和来源的商标之间只是术语上的区别而已在任何意义上消费者通过商标获得了同样的个东西。在现代社会,消费者和产品的完全分离意味着厂商应当为商品找到种直接能与消费者沟通的渠道。商标就是重要的渠道之。现代消费者已经习惯于通过商标识别商品。产品来源的识别对于确保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做最后的决定是很有必要的。在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的情况下,在消费者心目中,同类商品具有很多不同的商标,消费者会通过购买实践而逐渐地趋向于偏爱其中的个或些商标的商品。久而久之,他们可能会对这些少量的商标商品形成种商标情结。旦形成这种情结,很多消费者将不会轻易改变自己的商标导向,因为对他们来说......”。
5、“.....与消费者这种商标心理相致,厂商的市场营销行为也集中于使消费者以商标为参照来购买商品。毋庸质疑,当个单词或者符号等作为商标在个特定的商品上使用而使其含义变得特定时,它就具有了反映该商品信息的功能。在琳琅满目的商品中要选购自己所喜爱的商品,商标正好充当了商品信息指示器的作用。商标标示商品质量致性对消费者利益的增进在商标能够使厂商区别其产品和他人产品的同时,商标给消费者也提供了选择商品的机会,帮助消费者作出购买决定。他可以确信相同商标的商品来自于同厂家。在商标法中,商标被定位于识别商品来源,而法律关注的这种来源应当是致的。商品的同来源是商标的重要内涵。现代的商标是高度的信息转化器。特别是,同商标标识了同质量的产品这信息,会使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获得种安全感。这种安全感使消费者进入了个更大的市场,在这个市场中消费者只需要看商标行事认牌购货。可见,者和生产者之间的桥梁......”。
6、“.....是识别产品的重要手段。消费者使用商标来识别产品,排除他们不需要的,并识别他们将再次需要的产品。成功商标的声望很明显地能够增加厂商的市场份额。在没有商标的世界中,消费者区分市场中不同主体的商品将变得很困难。不仅如此,在没有商标的世界中,厂商提供比其他竞争对手更好产品的激励将不存在。由于消费者不能鉴别不同厂商之间的相同或类似商品,可能反而会形成种生产低质量产品的激励。商标成为商标权人的重要资产,也是消费者在市场中的重要识别符号,因为商标提供了种区别和识别产品的手段。竞争的本质是竞争性产品就其自身的优点获得公众认可的能力。没有商标,竞争性产品的公众识别和认可将是不可能的。并且,当消费者购买商品而不能够获得有关识别产品的信息时,将不会存在有意义的竞争,而这些识别手段则依赖于商标法的建立。在识别功能的基础上产生的商标认知和商标情结,使消费者能够光顾于特定的商标商品。这样就能够进步激发生产者生产这类商标产品......”。
7、“.....而商标仅仅是作为个纯粹的商品来源的指示器,其区别性功能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竞争性选择提供了可能。这反映了商标的竞争的本质。从竞争的角度看,商标法的基本目标是便利竞争性商品的流通,通过增进竞争而提高经济效益,而不应作为反竞争行为而受到攻击商标法固有地限制了自由竞争制度。这主要是因为,商标本身也促进了竞争,特别是作为有效的市场准入的设计时。竞争者为了获得竞争优势,他们通常对现有产品的不同品质确定不同的价格,对不同的市场进入渠道采用不同的商标。因此,商标可以被厂商作为获得竞争优势的战略手段。通过实施商标战略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取得市场竞争优势,已经成为现代厂商的重要策略。由于商标本身不是市场,而只是种标记,商标作为种竞争手段需要厂商不断地投资培植商标信誉。对商标法持批评的观点认为,应当允许竞争者分享非常成功的商标商誉。有些商标的产品是如此成功,以至商标成为竞争者希望进入市场的障碍。这种观点值得商榷。理由是......”。
8、“.....由商标引导的成功产品是在商标的作用下将竞争性产品引入市场的。商标法增进竞争的经济理论模型分析为深入领会商标法在竞争性经济中的作用,我们可借助自由企业经济制度模型来进步加以说明。在该理论模型中,存在着无数的可以自由交换的商品和无数的商品提供者。此时,商标的有无确实对自由经济制度没有什么影响。些将商标保护与消费者利益对立的消费者利益倡导者也正是从这种古典经济理论出发反对商标法的。但是,在现实特别是市场经济环境中,这种适用存在问题。在自由企业制度的经济理论模型中,由于生产者和消费者在数量上都是无限的,而商品提供者提供的商品都可以互相交换时,消费者对产品的特定来源就不会关注。与商标环境下的消费者购买行为不同,消费者的购买决策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商品的价格,而这种价格将由供求规律来调节。有效率的生产者将在市场中占据优势,而那些没有效率的生产者因为没有利润将难以在市场中立足。在这种模式中,价格与商品的供求有着直接关系......”。
9、“.....然而,这种模式在现实中很难发生,因为消费者对完全的价格信息的反映不可能非常及时。自由企业经济的倡导者亚当斯密提出,供求规则只是个用于解释般趋向的理论。即使是在亚当斯密时的工业革命时代,也已经打破了可以互换商品的自动价格调整的假定,打破了古典经济理论所假设的个体行为模式。工业革命促进了劳动分工,并且出现了大规模的生产工业革命以来的重要的变化是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分离。特别是进入现代工业社会以来,技术的发展使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距离进步扩大。随着现代社会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消费者需要更加便利的方式选购自己所需要的商品,惟有商标才能充当这角色。商标法增进竞争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关系由于保护合法竞争促进有效竞争的目标与制止不正当竞争密切相关,甚至可以说它们是枚硬币的两个方面,认识商标法竞争目标还需要从反不正当竞争角度入手。就商标法本身而言,它是用来制止利用商标从事不公平竞争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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