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避免造成严重后果的四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做法受到委派行采纳,并被推广应用的五绩效考核结果特别优秀的。第三十条委派会计有下列行为之者,委派行应及时解聘,对情节严重的应按有关规定追求其责任绩效考核结果不称职的二玩忽职守丧失原则,指使授意他人或按他人旨意违反财经纪律,给国家和我行造成重大损失的三指使或授意他人违反财务会计制度,搞虚假核算,编报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造成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的四对派驻行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不制止或不及时向上级报告的五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造成派驻行财务会计工作混乱的六接受派驻行给予的报酬和福利,或者违反规定向所在行报销费用,影响恶劣的七有其它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第三十条因工作出现重大过失或聘期内派驻行发生重大事故案件而被解聘的委派会计,自解聘之日起四年内不得再担任委派会计或其他领导职务......”。
2、“.....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总行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银行会计委派制实施管理办法试行苏银发号废止。附件检查工作纸检查工作整改通知书月度工作台账月度报告模板检查工作纸编号被检查单位检查项目检查执行时间检查员检查小组长检查组长检查内容抽查资料对象及检查方法程序等二审查资料及采用的检查方法三检查情况依据及检查建议被检查人签字年月检查整改通知书编号被检查单位检查项目检查执行时间检查员检查小组长检查组长建议整改内容二被检查单位意见被检查人签字年月日三检查意见检查人员签字年月日委派会计月度工作台账月检查日检查内容检查机构检查跨度被检查人签字有无下达整改通知书报告模板简述本月派驻行的总体情况和自身履职情况等。截止本月末,委派机构存款万元,贷款万元,利润万元......”。
3、“.....本月共实施轮检查活动,其中全面检查为轮,专项检查轮。主要反映检查监督的内容以及涉及的范围。本月共对机构实施检查。主要反映检查监督面。附件月度营运工作报告本月工作情况,主要反映委派会计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等接受检查情况,主要反映本月接受的各种业务检查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主要反映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内控薄弱环节,并制定整改措施加以落实意见和建议,主要反映对权限内不能整改落实的问题或其他加强内控建设方面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4、“.....对委派会计业务工作情况进行准确及时记载。委派会计每年向委派行述职次。客观陈述工作职责的履行情况......”。
5、“.....内控制度的建设情况,所取得的成绩与存在的问题以及下年度的工作计划。第三章工作职责与权限第二十条委派会计代表委派行做好对派驻行的监督指导和协调工作,督促派驻行严格执行各项会计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正确组织会计核算。委派会计必须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得顶岗代班办理业务。第二十条委派会计的工作职责督促派驻行严格执行金融法律法规和本行的规章制度,检查基本制度落实情况,负责组织营运计划的实施,对派驻行营运管理进行常规或专项检查辅导二审定派驻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以及实施细则,审定派驻行经营情况分析损益预测及各类财务调整事项,负责各类财务事项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准确性,组织财务检查与辅导并督促落实整改,监督各项财务运作资金收支情况,确保依法合规经营,最大限度地提高派驻行的经营效益三负责组织开展派驻行的检查辅导工作,协助上级行实施交叉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检查整改情况......”。
6、“.....并将整改结果反馈委派行四了解和掌握业务动态,注意积累核算和经营管理资料,并做好分析,为经营管理提供决策信息,对工作中出现的突发事故和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委派行反映,并采取相应措施及时防范和控制五列席派驻行组织召开的各种经营管理会议并提出建议六根据委派行要求,按月向委派行提交工作报告,遇有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七履行委派行授予权限范围内的其他有关管理职责。第二十二条委派会计的权限有权查阅派驻行的相关文件资料监控录像会计档案,检查库存现金重要空白凭证及有价单证等实物,并可根据工作需要暂时封存相关档案资料,被检查单位不得拖延拒绝谎报二有权就检查发现的风险事项向派驻行和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和调查,派驻行和个人不得拒绝拖延和隐瞒有权要求派驻行责任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有关事项做出解释和书面说明有权要求派驻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的......”。
7、“.....参与审议派驻行的业务发展计划财务收支计划预算制定等各项经营发展计划有权审定资产减值认定预计负债认定等重大财务调整事项的真实性以及合法合规性,以事前进行控制和管理,防止弄虚作假四有权建议对派驻行的柜面人员和内部分工进行调整,对不胜任柜面业务岗位的人员提出调整建议五具有对派驻行柜面人员绩效考核的建议权。可根据派驻行柜面人员工作质量的好坏,对柜面人员绩效工资分配提出建议六有权越级汇报派驻行管理中的重大事项以及存在的问题七因坚持原则受到不公正待遇,有权向派驻行领导及委派行有关部门反映,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第四章工作内容与报告第二十三条委派会计具体工作内容负责审核派驻行柜面交易业务事项和会计核算的真实与合规,监督派驻行严格执行会计业务规章制度,保证柜面操作的合规性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二负责派驻行日常财务支出事项的审核......”。
8、“.....符合下列条件之者,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聘期内派驻行能较好地执行各项会计规章制度,未发生事故案件或业务差错,并且连续两年达到总行营运管理体系等级单位级单位标准的二及时制止派驻行重大经济决策失误......”。
9、“.....充分发挥财务会计监督管理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会计基本规范指导意见等法规制度,在银行会计委派制实施管理办法试行苏银发号基础上,特修订本管理办法。第二条总行和各分行简称委派行具有会计委派权。会计委派人员简称委派会计由委派行总行负责南京地区直属支行的委派工作,分行负责辖内行委派工作负责统管理,人事关系挂靠委派行营运部。第三条委派行原则上进行委派。可根据工作实际,委派至管辖支行,或委派至所有营业机构,县域支行须实行人员异地委派。第四条其中委派至管辖支行,委派行可按照家经营支行配备名委派会计进行配置。第五条委派会计代表委派行对派驻行若委派至管辖支行,派驻行指管辖支行及下辖的经营性支行行使财务会计管理监督职能,其工作对委派行负责。第六条会计委派制是我行内控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行应当确保会计委派制的有效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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