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级医院的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人至少具备副高以上含副高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医院感染管理部门负责人应熟练掌握医院感染管理专业知识从事医院感染管理专业不少于年,并相对固定,连续任职不少于年。第三章专职人员职责与管理第九条专职人员承担医院感染相关监测督查指导培训及管理工作......”。
2、“.....对医院的建筑设计重点部门的分区布局工作流程等工作提供指导三对医院感染及其相关危险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针对问题提出控制措施并指导实施并向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或者医疗机构员岗位培训,按照分级培训谁组织谁发证的原则实施......”。
3、“.....省卫生厅指定省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中心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专职人员的岗位培训机构二培训内容应符合湖南省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岗位培训大纲的要求三培训采取理论授课和课堂分组示范讨论或跟班实习的形式进行,培训时间不少于天,其中课堂分组示范讨论或跟班实习天四培训考核由授课教师结合授课内容命题,理论考核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
4、“.....省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中心适时对市州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专职人员培训质量进行评估。第五章各相关部门职责第十三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实施监督工作。第十四条市州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专职人员的管理......”。
5、“.....负责制定全省专职人员培训大纲,并具体组织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的培训与考核。第十六条各市州卫生行政部门可委托市州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中心承担本辖区内级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培训与考核。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重视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管理,按照相关规定督促专职人员投入足够精力和时间从事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参加相关专业培训......”。
6、“.....有如下行为之者,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整改,逾期不改的,予以通报批评并纳入医疗机构分级管理评价未按要求设置医院感染管理部门的二未按要求配备专职人员的三限制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参加专业培训的。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办法由湖南省卫生厅负责解释。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
7、“.....切实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依据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以下简称专职人员是指医疗机构中专门从事医院感染相关监测督查指导培训及管理的医务人员。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含二级,下同,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参照执行......”。
8、“.....第二章科室设置与人员配备第五条张床位以上的医疗机构应当设置的医院感染管理部门,直属院长或业务副院长领导,不得隶属于医务管理护理管理等职能部门。第六条每张实际开放床位应配备专职人员名。根据各医院实际情况,专职人员由临床医学护理公共卫生临床微生物学等不同专业人员组成......”。
9、“.....第七条专职人员应经临床科室轮转满年,具备定临床工作经验,熟悉医院临床工作程序。第八条医院感染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当为专职人员。二级医院的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人至少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三级医院的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人至少具备副高以上含副高卫生专业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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