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申请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待达到新农保或城居保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新农保或城居保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参加新农保或城居保人员,在缴费期间因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办理新农保和城居保衔接手续的,可在迁入地申请实时办理。第条参保人员办理职保和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衔接手续时,先按国家有关规定归集职保关系,确定职保缴费年限和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后,再办理有关衔接手续。第条参保人员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的,新农保或城居保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职保个人账户,新农保或城居保缴费年限不累计计算或折算为职保缴费年限。这主要是考虑职保新农保城居保制度都规定缴费年限满十年为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条件,而职保的待遇水平相对较高。因此,规定只要满足参加职保的缴费年限,无论在新农保或城居保缴费多长时间,都可以转入职保合并计算待遇,有利于最大限度地保障参保人员的权益......”。
2、“.....缴费年限累加计算,能够较好地维护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关于重复参保问题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重复参加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的,若在同年度内出现重复参保缴费的,清退新农保或城居保重复时段缴费,并将个人缴费相应金额退还本人。这样规定的基本背景是,从制度设计运行要求上看,不应允许同时参加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但在实际中,由于不同制度的实施强度不同就业人员参加职保属于法定权利和义务,而参加新农保城居保目前遵循的是自愿原则参保缴费的具体规定不同职保为按月缴费,新农保城居保为按年缴费等原因,城乡流动就业人员在同年度个时段重复参保缴费的现象是难以完全避免的。针对这问题,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重复参保的,优先保留待遇水平较高的职保关系,并将重复参保时段的新农保或城居保个人缴费退还本人,尽可能减少相关人员由此带来的额外缴费负担。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优秀范文章程规章制度材料。那么......”。
3、“.....其内容有什么特点记者就此采访了人社部相关负责人。着重保障城乡参保人员权益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对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职保制度内跨地区的转移接续问题,年国务院办公厅已经颁布转移接续办法,年可转换征求意见稿明确,参加职保缴费年限满十年含依据有关规定延长缴费年限的,可以申请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职保缴费年限不足十年的,可以申请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这位负责人说,这主要是考虑职保新农保城居保制度都规定缴费年限满十年为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条件,而职保的待遇水平相对较高。因此,规定只要满足参加职保的缴费年限,无论在新农保或城居保缴费多长时间,都可以转入职保合并计算待遇,有利于最大限度地保障参保人员的权益,同时引导参保人员长期参保持续缴费。而对由于各种原因在职保缴费不足十年的,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由后者发挥兜底功能......”。
4、“.....个人账户全转移征求意见稿明确,参保人员无论是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还是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都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随同转移。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说,规定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包括政府补贴部分予以转移,有利于最大限度保障参保人员权益。关于重复领取待遇的处置暂行办法规定,对于参保人员重复领取待遇的,保留职保关系,终止并解除新农保或城居保关系,对于重复领取的要予以退还或抵扣。这样规定,主要是遵循养老保险关系唯性的原则,既优先保留养老金水平较高的职保待遇,又防止重复领取待遇给其他参保人员权益带来损害。关于其他问题的说明暂行办法还对各项养老保险制度之间衔接的办理程序经办时限以及公开性做出规定,以为参保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并接受社会监督。目前些地区已经根据自身实际规定了些接续办法。为统规范操作,保障在全国范围流动的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规定本办法实施后......”。
5、“.....本办法作为暂行办法,将根据实际运行情况,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完善。第篇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条为了解决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问题,维护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后,再办理有关衔接手续。第条参保人员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的,新农保或城居保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职保个人账户,新农保或城居保缴费年限不累计计算或折算为职保缴费年限。第十条健全完善全国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方式信息库,并向社会公布,方便参保人员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建立全国统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信息查询服务系统,进步完善全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系统,加快普及全国通用的社会保障卡,为参保人员查询参保缴费信息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提供便捷有效的技术服务......”。
6、“.....各地已出台政策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规定为准。第篇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是咋回事儿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是咋回事儿需个天截止到年年底全国参加养老保险总人数达到其中城镇职工城乡居民今年月日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将实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是咋回事儿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由人社部于年月底发布公开征求意见,截止到年月日。今年月日,办法将正式实施。办法提出,我国现行的种保险职工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及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加过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人员,可衔接转换养老保险。而只参加了种保险制度是唯的,最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应当只有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都是国家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不同的人群。由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是按月缴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年缴费,在同年度内可能存在同时在两个制度参保缴费的情况......”。
7、“.....为更好保护参保人员的权益,暂行办法规定,对重复参保缴费时段,保留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按月清退城乡居保养老保险重复时段的缴费。因为重复缴费信息只有在办理制度衔接手续时才能发现,所以要先转后清,由转入地社保机构清退无论在哪个制度领取待遇,只退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本金,政府补贴利息部分与个人账户金额合并计算。同时,经办规程规定,参保人员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要退还重复领取的待遇。重复领取时段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参保人员退还给负责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社保机构。参保人员退还了重复领取时段的基础养老金以后,其扣除政府补贴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先退重复领取的待遇,再退还个人账户余额。对重复领取的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不予退还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并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关系归集至待遇领取地......”。
8、“.....参保人员申请办理制度衔接手续时,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提出申请办理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在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提出申请办理。第条参保人员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或折算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第条参保人员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第条参保人员若在同年度内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其重复缴费时段按月计算,下同只计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退还本人......”。
9、“.....对于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终止并解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除和基金划转手续。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参保人员原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移的资金后,应在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情况及时通知申请人。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优秀范文章程规章制度第篇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条为了解决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问题,维护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实施若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条本办法适用于参加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职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或城居保,并含新农保与城居保合并实施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下同两种及以上制度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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