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条乙方人员在国工作期间,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人员支付每月的工资。凡工作不满个月的乙方人员,按下列公式计算不满个月的工资月工资天工作天数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上述工资应以乙方人员到达国之日起到离开国之日止计算。乙方于每月末将乙方人员该月的工资,包括加班费,列具清单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单开出之日起天内按清单所列金额的以美元支付,并按当天牌价电汇给北京公司帐户,并按国银行的规定负担其手续费同时书面通知中国驻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甲方将乙人员月工资和加班费的以国货币支付并汇给中国驻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在银行帐户。第条甲方负责乙方人员从到的旅费,并负责将此费用汇到上述乙方帐户。乙方人员从返回,由甲方通过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员提供机票。甲方负责乙方人员只限往或返单程的行李超重费,其重量为公斤。第条甲方负责乙方人员的住宿费,在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提供从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负责国营医院的医疗费......”。
2、“.....甲方为乙方人员在国家保险公司投保生命保险,其保险费每人为货币及数量。甲方向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服和工作需要的工具。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电,空调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乙方人员的居住面积如下组长,工程师,技术员,行政人员为平方米其余人员为平方米。甲方向乙方提供厨房所用的饮具和旨在自己用饭所需的餐具。第条乙方工作人员每周工作天,每天工作小时根据工作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员加班时,加班工资按下列比例计算平时加班为日工资的。周假日加班为日工资的。第条乙方人员享受周日假和国官方规定的节假日为十天。乙方人员每年享受带薪休假十天如乙方不愿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数,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报酬,其工资按下列方法计算月工资天假期工作天数。第条根据总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内终止本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乙方人员应享受个月或本合同所余期限的工资......”。
3、“.....如断电,断水,材料供应不足等,在停工期间甲方照付乙方人员的工资但根据工作需要,甲方有权使其在其他项目上工作。第条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在国内其家庭人员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对有事人员给予两个月的紧急事假,并向其支付代替平时总假期的报酬超过两个月的期限没有工资,对此乙方负责其旅费紧急事假,超过两个月的时间,乙方应在两个月结束后的个月内予以替换,并负责替换者的旅费。第十条乙方人员因工作生病或伤残,甲方在两个月内负责支付在国内的医疗费和全部工资如在两个月内不能痊愈,乙方应负责替换,在此情况下的个月内甲方负责伤者回的旅费和替换者来的旅费同样,甲方将根据行的规定对伤病者给予补偿的各项措施。在期间,乙方人员如发生死亡,甲方应办理切丧葬或遗体火化以及遗体或骨灰运回的切善后费用还有行李及遗物运回的费用。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国保护法的规定向死者家属支付抚恤金......”。
4、“.....应遵守国现行法律和规章制度,要保守机密,不泄密,在其执行任务期间或合同结束以后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乙方人员应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甲方应为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时间以外和住地内的社会活动自由,尊重乙方人员的生活习惯以及对推动工作的良好建议。第十条服务期为年,从乙方人员到达地算起,其间包括乙方人员在国内或国外所享受的假期。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期满根据甲方要求,经乙方同意可以延长。当本合同延期后,乙方人员在工作年后,月工资增长百分之十。第十条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甲方有权撤换其不称职的任何人员,乙方并在甲方通知后的个月内予以替换,不给任何费用。在合同期内,乙方人员擅自放弃工作,将不给予机票待遇但由于执行工作而生病且有医疗证明者除外。在本合同签字期间或签字后,凡乙方已在的人员,不享受从到机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规定在工作结束时......”。
5、“.....第十条自工作开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个月的预付款,并在个月内偿还。乙方人员抵达后,国现行出差补贴规定适用于乙方人员。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第十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事故的方应在十天内电报通知另方,并提交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经双方协商决定后,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亦可商定补救办法的补充协议,以付诸实施。劳动服务协议篇。合同的变更第十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本合同相关内容亦相应变更。第十条若因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者患病非因工负伤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岗位包括但不限于调整工作部门工作内容工作条件或职务等,并按调整后的岗位确定乙方的薪资待遇。第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致......”。
6、“.....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薪资待遇。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或者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第十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第十条由于甲方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十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续订第十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及苏州市有关规定执行。第十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于乙方原因致使甲方无法办理或迟延办理与乙方离职相关的手续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不辞而别下落不明或者未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接工作的,甲方不承担责任。第十条若乙方需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十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或者在试用期内提前日通知甲方......”。
7、“.....第十条乙方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项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财物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交如遇国家拆迁本合同自动解除。并按民法典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年支付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个月以上不满年的,按年计算不满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苏州市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如果本合同到期而甲乙双方签订的培训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未到期的,本合同有效期顺延至培训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的到期届满之日止。十培训条款第十条如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乙方订立补充协议,约定服务期。乙方违反该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该补充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十保密条款第十条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
8、“.....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信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以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第十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泄露公布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方包括不该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的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以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般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经营信息......”。
9、“.....依照甲方保密制度规定和有关协议约定甲方对外应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等。第十条乙方离职后仍需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方但甲方承诺有过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以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承担如同任职期间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直到这些信息在本行业中成为公知性信息为止。十劳动争议的处理第十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方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仲裁。本合同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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