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并完善相应的保障措施,这样才可以真正的发挥释明权制度的作用。关键词法官释明权辩论民事诉讼中的法官释明权论文原稿仅仅是补充的关系,而已经构成了事实上的限制或者例外关系。其实,这种演进趋势是诉讼发展的必然规律。因为查明案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民事权益及提高诉讼效率并不是法院或当事人任何版论民事诉讼中的法官释明权论文原稿......”。
2、“.....但是,法官进行释明的结果总是意味着对方当事人的援助,而且与辩论原淹没的结果。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德国法国等大陆法系国家的民事诉讼制度中才设立了释明权制度,英美法国家民事诉讼改革中也引入了管理型法官的概念论民事诉讼中的法官释明权有关国家如日本德国,在释明政策发展上的摇摆前进,实际上也展现了诉讼理念逐渐变迁的过程。在实践中他们发现......”。
3、“.....即使在特殊情况下根据法律的规定,法官进行了释明,那么也只能看作是辩论主义的例外。另种观点认为,释明权是对辩论主义的修正而不是例外论民事诉讼中的法官释了管理型法官的概念。法官释明权的理论基础和现实分析事实上,释明权制度正是辩论主义的产物,从释明权性质的演变及其各种学说,到释明权规定的具体内容......”。
4、“.....因此当事人实质上参与诉讼的能力及对诉讼的参与程度,直接影响到裁判结果的公正性。而那些处于弱势的当事人很难实质性挥释明权制度的作用。注释常怡比较民事诉讼法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年版第页参考文献杨钧,秦嬿论释明制度法学谢永哲论法律阐明的理论基础法律科学张卫平诉讼构架与程式北京清华大论民事诉讼中的法官释明权论文原稿权论文原稿......”。
5、“.....释明权制度正是辩论主义的产物,从释明权性质的演变及其各种学说,到释明权规定的具体内容,无不是建立在辩论主义的基础之外。持此观点的学者认为,民事诉讼的对象是私法上的权利,诉讼中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志,因而,法官只能根据当事人提出的事实主张进行判决,如果法官在诉讼中对有关的事实进行释明,益及提高诉讼效率并不是法院或当事人任何方就可以完成的。法律需要整合双方的资源......”。
6、“.....将释明权确定为辩论主义的限制较为妥当。在审判中,以探求当事之上。法官释明权与辩论主义的辩证关系综上所述,辩论主义和法官释明权是矛盾统的辨证关系。具体说来,理论界主要有两种观点种观点认为,释明权是对辩论主义的限制,是辩论主义的例参与到审判的过程中去,因此就极有可能导致正义被淹没的结果。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德国法国等大陆法系国家的民事诉讼制度中才设立了释明权制度......”。
7、“.....有关国家如日本德国,在释明政策发展上的摇摆前进,实际上也展现了诉讼理念逐渐变迁的过程。在实践中他们发现,纯粹的辩论主义模人的真实意思为目的,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控制限度,保持中立,同时在我国的立法体系中,对行使释明权的主体对象方式范围以及阶段进行规定,并完善相应的保障措施......”。
8、“.....释明权与辩论主义己经不仅仅是补充的关系,而已经构成了事实上的限制或者例外关系。其实,这种演进趋势是诉讼发展的必然规律。因为查明案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民事结构中,释明权的理论基础究竟是什么,它与辩论主义的关系又如何,值得我们深入探讨。健全法官释明权制度的思考释明权的行使的确可以弥补辩论原则的弊端,但是,法官进行释明的结果主义民事诉讼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近年来......”。
9、“.....其基本趋势是由原来的职权主义诉讼模式向当事人主义就可以完成的。法律需要整合双方的资源。而就目前诉讼活动的发展趋势来看,将释明权确定为辩论主义的限制较为妥当。在审判中,以探求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为目的,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控中当事人未作主张的事实法官不能认定的要求也存在矛盾。因此过分地或明显地行使这种权限可能招致对审判中立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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