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同时鉴于我国现行支持起诉制度收效甚微的状况,我国应立法允许消费者协会等公益组织可以代表不特定多数消费者提起诉讼,以实现消费者公益诉讼之功能。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自检察制度产生以来,检察机关就以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之代表的形式出现,赋予检察机关消费者公益诉讼的原困难重重。因此,为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及维持市场经济整体秩序,我国迫切需要建立起消费者公益诉讼制度。扩大原告范围首先,赋予公民个人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是设立公益诉讼制度的必然要求,因为公民往往是违法行为侵害的最终受害者。其次,因仅仅依靠这种单纯为受害者进行权益补偿的现行消费者诉讼制度已经远远不足以构成对整个消费者进行司法保护的全部内容,所以应规定提起论我国消费者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论文原稿。本文从其涵义和特征出发,分析我国现行消费者诉讼制度的缺陷......”。
2、“.....论我国消费者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论文原稿。举证责任分配不合理我国现行消费者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制度,在消费纠纷案件中,对消费者极其不利。因为现代消费日趋复杂化,消费者与经营者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又因消费行为具有口头交易的特点,般只涉及度的构建论文原稿。另外,由于原告方大多是因被告方的不法活动而受到加害的消费者且在多数情况下表现为人数众多,具有团体性和扩散性。与此相反,作为被告的方当事人,则主要为经济团体或大型企业,这种团体性和扩散性的对峙模式几乎是现代消费者公益诉讼的支配性模式。诉讼功能方面消费者公益诉讼的功能主要是预防性停止,以前大多数传统的消费者诉讼都属于损害赔偿类的侵权之济团体或大型企业,这种团体性和扩散性的对峙模式几乎是现代消费者公益诉讼的支配性模式。我国现行消费者诉讼制度的缺陷随着经济的发展......”。
3、“.....受害的消费者常常不是勇敢地寻求法律保护,而是麻木地选择忍气吞吐声。究其原因是在我国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及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消费争议解决途径中,理论上只有诉讼途径是最终的最权威的最有力度的方式,摘要消费者公益诉讼制度是种新的解决消费者纠纷的诉讼模式,旨在维护消费者权益和公共利益。本文从其涵义和特征出发,分析我国现行消费者诉讼制度的缺陷,最后就构建我国消费者公益诉讼制度提出些建议。诉讼功能方面消费者公益诉讼的功能主要是预防性停止,以前大多数传统的消费者诉讼都属于损害赔偿类的侵权之诉,随着公益诉讼案件的逐渐增多,相应的预防性停止诉讼请求也呈现出不加经济上的负担,促使行为人采取较为安全的措施以防止损害的发生或者将危险降低到最低的程度。完善举证责任制度举证责任的分配是否合理直接影响着消费者公益诉讼能否顺利进行并达到保护公共利益的目的......”。
4、“.....证据的技术性和专业性强,而且般为被告所掌握,原告举证比较困难,在诉讼中建立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极为必要。为了均衡原被告双方力量,可织网络,完全具备公益诉讼原告的适格条件,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允许民间消费者组织和政府有关消费者保护机构来代表消费者提起消费者公益诉讼,同时鉴于我国现行支持起诉制度收效甚微的状况,我国应立法允许消费者协会等公益组织可以代表不特定多数消费者提起诉讼,以实现消费者公益诉讼之功能。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自检察制度产生以来,检察机关就以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之代表存在诸多不足,消费者要想通过诉讼维权,往往困难重重。因此,为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及维持市场经济整体秩序,我国迫切需要建立起消费者公益诉讼制度。扩大原告范围首先,赋予公民个人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是设立公益诉讼制度的必然要求,因为公民往往是违法行为侵害的最终受害者。其次......”。
5、“.....追求社会公平和正义,促使整个社会经济的稳定迅速发展。这是消费者公益诉讼不同于普通民事诉讼的本质特征。论我国消费者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论文原稿。举证责任分配不合理我国现行消费者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制度,在消费纠纷案件中,对消费者极其不利。因为现代消费日趋复杂化,消费者与经营者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论我国消费者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论文原稿定原告只需提出加害经营者有侵害消费者公众利益行为的初步证据,即可以支持其请求对于有无过错和原告的主张都主要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若被告否认其有不法经营行为,或否认其行为会造成那样的损害结果则必须提供反证。参考文献张明华消费者公益诉讼若干问题研究杭州商学院学报颜运秋......”。
6、“.....这实质是定的范围内缴纳保险费的人在为个别的保险人发生的诉讼而承担全部或部分诉讼费用是成立公益诉讼基金会,消费者公益诉讼的原告在提起诉讼前可向基金会申请公益诉讼费用,基金会审查认为只要起诉事实确属公益诉讼且有理有据的,即可批准是可以考虑采取让国家及地方负担诉讼费用的部分或全部。另外,可以通过惩罚性赔偿给不法行为人增利益行为的初步证据,即可以支持其请求对于有无过错和原告的主张都主要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若被告否认其有不法经营行为,或否认其行为会造成那样的损害结果则必须提供反证。参考文献张明华消费者公益诉讼若干问题研究杭州商学院学报颜运秋,马永双消费者公益诉讼的法理与规则分析河北大学学报钱雄伟论消费领域公益诉讼之完善鄂州大学学报。消费者公益诉讼制度的涵义和特征消费者形式出现,赋予检察机关消费者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
7、“.....在消费者纠纷中,当诉讼涉及国家集体和公民的重大利益,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由检察机关提起诉讼可使广大消费者的权益以及公共利益得到了更大程度地维护。实行特殊诉讼费用制度在消费者公益诉讼中,为了鼓励公益诉讼的提起,可以实行公益诉讼费用的诉后承担与低额交纳相结合的原则,同时可通过以者进行司法保护的全部内容,所以应规定提起公益诉讼的公民既可以是直接受到或即将受到违法行为侵害的个人,也可以是与侵害后果无直接利害关系的任何个人。最后,为防止公民滥诉,应当设置些相关程序对公民个人提起公益诉讼作定条件的限制。例如,设置对公民个人滥诉进行制裁的程序。我国消费者协会的法律性质是保护消费者利益的社团组织,且兼有信息沟通共享的便捷渠道以及完善的组又因消费行为具有口头交易的特点,般只涉及卖主和消费者两人,没有第者在场,人证和物证难以取得,从而使消费者举证非常困难......”。
8、“.....极易造成不公正不合理的结果。构建我国消费者公益诉讼制度的建议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消费品和服务的提供已逐渐面向整个消费者群体,群体性遭受侵权的情况已呈多发趋势,例如年发生的鹿奶粉事件。由于我国现行消费者诉讼制益诉讼制度是指在经济活动中,对于商品服务经营者的那些侵害不特定的消费者群体的利益明显具有社会危害性的不法经营行为,法律授权个人社会组织或国家专门机关为维护消费者公众利益而主动对其进行司法追诉的制度。作为对传统法律理论与诉讼进行理念性更新与突破的新型诉讼方式与传统的普通消费侵权救济诉讼方式相比,消费者公益诉讼制度具有如下显著特征诉讼目的方面消费者公益诉讼论我国消费者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论文原稿施以防止损害的发生或者将危险降低到最低的程度。完善举证责任制度举证责任的分配是否合理直接影响着消费者公益诉讼能否顺利进行并达到保护公共利益的目的......”。
9、“.....证据的技术性和专业性强,而且般为被告所掌握,原告举证比较困难,在诉讼中建立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极为必要。为了均衡原被告双方力量,可规定原告只需提出加害经营者有侵害消费者公众资格,在理念和制度上均有可行性。在消费者纠纷中,当诉讼涉及国家集体和公民的重大利益,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由检察机关提起诉讼可使广大消费者的权益以及公共利益得到了更大程度地维护。实行特殊诉讼费用制度在消费者公益诉讼中,为了鼓励公益诉讼的提起,可以实行公益诉讼费用的诉后承担与低额交纳相结合的原则,同时可通过以下方式转嫁诉讼费用是设立诉讼费用保险,这实公益诉讼的公民既可以是直接受到或即将受到违法行为侵害的个人,也可以是与侵害后果无直接利害关系的任何个人。最后,为防止公民滥诉,应当设置些相关程序对公民个人提起公益诉讼作定条件的限制。例如,设置对公民个人滥诉进行制裁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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