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文将保险行业声誉风险定义为由于保险行为主体的内部管理或外部事件等原因造成利益相关者对保险行业产生负面评价,从而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关于保险行业声誉风险的特征,本文主要从复杂性非独立性和外溢性进行分析。首先,保险行业声誉风险具有复杂性。风险发生的诱因复杂多样,由于众口难调而引发集体声誉负面评价的原因也是多种多样。并且,声誉风险产生的诱因通常与保险行业其他类固有风险以及制度层面的控制风险密切相关,难以清晰剥离。根据风险理论,对保险行业声誉风险的外部事件是指对于保险行业外部因素的不确定性事件,内部管理是指保险内部利益相关者根据外部的不确定因素做出的行为选择。声誉风险的复杂性极易造成不当的内部判断和行为选择,这可能造成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冲突,或者利益相关者与外部环境的矛盾,从而增加行业声誉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保险行业声誉风险监管与企业社会责任关系研究论文原稿......”。
2、“.....女,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博士研究生,从事保险理论与行为金融研究。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引言与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广大消费者的期待相比,我国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仍存在较大差距,体现在保险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偏低,销售误导惜赔拖赔弄虚作假不正当竞争骗保骗赔等不诚信行为屡禁不止,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保险行业的声誉。没有良好的声誉,保险业就会丧失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保险业作为经营风险和信用的特殊行业,具有专业性负债性和长期性的特征,因而比其他行业更强调契约精神,更看重自身的声誉。加强保险行业声誉建设,可以减少或避免保险经营中的各种风险,促进保险业的可持续发展。然而,保险行业声誉风险这保险系统的固有风险很少受到关注,与承保风险管理风险投资风险和信用风险等相比,声誉风险难以独立观测和量化,其风险主体不是特定对象......”。
3、“.....具体包括投保人保险企业监管机构和保险行业协会等。其次,在分部门监管基础上实行综合监管。目前,我国的保险业务已部分实现混业经营,保险产品的功能已由单纯的风险分散上升到资产管理,保险业务部门与其他金融机构相互融合的趋势越来越强,但监管方式仍然是分业监管,各个监管部门只负责管理职责之内的事,这会导致监管真空,旦出现争议和纠纷,社会公众往往会将归咎到保险业上,对保险行业声誉造成严重损害。为了预防此类潜在风险的发生,保监会应与银监会证监会等监察机构以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积极进行协调和配合,采用综合监管方式,通过多种渠道对破坏保险行业声誉的行为进行监督。此外,保监会和保险行业协会也要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最后,实行多层次递进式监管。如果个行业的声誉风险监管制度安排未能将所有利益相关者作为风险行为主体,而仅考虑了其中方,则难以全面地监控和管理声誉风险。因此......”。
4、“.....对保险行业声誉风险主体范围进行必要的补充,完善制度框架内容。根据美国经济发展委员会年将企业社会责任分为的个层次,可以基于不同利益相关者的长期声誉建设目标,为我国保险企业建立多层次递进式目标。第层次,是履行基本的经济职能。企业首先应保证优质产品质量和服务的提供,并通过系统的专业的培训解决待业大学生以及失业群体的就业问题,在我国保险营销员数量猛增的同时,更加注重人员素质的提高,在进行专业知识配送的同时,注重职业道德教育,为经济发展和金融稳定保驾护航。第层次,是承担相关社会问题的责任。对于保险消费者的社会责任而言,应加强对保险消费者个人信息管理和利益保护对于保险营销员而言,应增强其对组织的归属感认同感和受尊重感,从而提高其组织认同,增加其行业声誉建设行为。此外,保险企业应注重对环境的保护对保险知识的宣传等。第层次则包括新出现但还不明确的责任。例如......”。
5、“.....对老龄人群的健康和养老问题给予更多关注,为老龄人群提供更多的保险知识健康教育和人文关怀等。在金融混业经营趋势下,对混业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预防等。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能够提升保险行业和企业的形象,降低保险业发生声誉风险的可能性。保险企业直接参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不仅能够拓宽业务范围,提高市场份额,还能够为整个行业赢得广泛的社会尊重和良好的行业声誉。本文建议保险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运用自身的资源同社会各方的利益相关者形成良性互动,推动行业及自身的健康持续发展。在保险企业的经营和管理体系中,纳入社会责任理念,使企业意识到承担社会责任能使企业自身和整个行业共赢。同时,国家政府制定激励机制,奖励对社会责任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使企业在良好的环境中与和谐的社会共生共存共发展......”。
6、“.....载经济研究年第期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年月日吕卓宗计川集体声誉租金对保险代理人声誉贡献的影响基于双账户门限公共物品的实验研究,载财经问题研究年第期,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赵军声誉机制保险市场行为监管的优化路径,载渭南师范学院学报年第期王翠菲诚信建设对保险企业发展的综合影响力研究基于中国人寿销售队伍调查数据的分析,载保险研究年第期弗里曼战略管理利益相关者管理的分析方法,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汪凤桂戴朝旭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声誉关系研究综述,载科技管理研究年第期。以往研究认为,保险监管机构作为保险声誉的关键利益相关主体之,可以通过相应的制度安排来预防保险声誉的公地悲剧,从完善监管的角度激发保险公司及其他相关利益主体维护和建设行业声誉的积极性。然而......”。
7、“.....但监管成本高,实施也存在很大难度。在现有的关于保险声誉风险管理体系中,行为主体社会责任对集体声誉的作用机制已经得到了学术界的广泛认可。企业社会责任理论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产生的,是对于经济社会生态利益的种平衡各方利益的折中方案,是维护共赢发展的必要手段。保险公司强化履行相关社会责任是有效维护保险声誉平衡各方利益的手段,只有该种手段有效运行,声誉风险得以有效控制,保险业才能在新的高度健康发展。然而,提高保险企业社会责任能否有利于维护保险行业声誉这公共资源,答案在于能否给企业找到个强有力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理由,使建设保险行业声誉的收益高于声誉风险预防投入成本的门槛。保险行业声誉风险监管与企业社会责任关系研究论文原稿。其次,在分部门监管基础上实行综合监管。目前,我国的保险业务已部分实现混业经营......”。
8、“.....保险业务部门与其他金融机构相互融合的趋势越来越强,但监管方式仍然是分业监管,各个监管部门只负责管理职责之内的事,这会导致监管真空,旦出现争议和纠纷,社会公众往往会将归咎到保险业上,对保险行业声誉造成严重损害。为了预防此类潜在风险的发生,保监会应与银监会证监会等监察机构以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积极进行协调和配合,采用综合监管方式,通过多种渠道对破坏保险行业声誉的行为进行监督。此外,保监会和保险行业协会也要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最后,实行多层次递进式监管。如果个行业的声誉风险监管制度安排未能将所有利益相关者作为风险行为主体,而仅考虑了其中方,则难以全面地监控和管理声誉风险。因此,本文建议在监管制度设计时,对保险行业声誉风险主体范围进行必要的补充,完善制度框架内容。根据美国经济发展委员会年将企业社会责任分为的个层次......”。
9、“.....为我国保险企业建立多层次递进式目标。第层次,是履行基本的经济职能。企业首先应保证优质产品质量和服务的提供,并通过系统的专业的培训解决待业大学生以及失业群体的就业问题,在我国保险营销员数量猛增的同时,更加注重人员素质的提高,在进行专业知识配送的同时,注重职业道德教育,为经济发展和金融稳定保驾护航。第层次,是承担相关社会问题的责任。对于保险消费者的社会责任而言,应加强对保险消费者个人信息管理和利益保护对于保险营销员而言,应增强其对组织的归属感认同感和受尊重感,从而提高其组织认同,增加其行业声誉建设行为。此外,保险企业应注重对环境的保护对保险知识的宣传等。第层次则包括新出现但还不明确的责任。例如,保险企业在对老龄化人口提供大病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的同时,对老龄人群的健康和养老问题给予更多关注,为老龄人群提供更多的保险知识健康教育和人文关怀等。在金融混业经营趋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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