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仕者多不允,因此,年老官员多死于任上,致仕者多是少数风高亮节或年老多病之士,如开宝年以国子博士周维简为虞部中致仕。太平兴国年,刘载告老,改工部侍郎致仕,再如开国重臣王彦超十致仕,吾今十矣,当自知止足之分豖,遂岁之时即写好致仕申请,并于次年奏太宗。然史书及宋人笔记小说记载的这个时期此类十而致仕的实例并不多见。咸平年年月,真宗根据谢泌的建议自今求致仕者,如有清名及粗展劳效者,乃可许听而下诏文武官员十以上求退者,许致仕。有了明确的降旨,因此真宗仁宗两朝,十而自请致仕者较之前两朝稍多,当然这也与逐渐显现的官多阙少的矛盾有关,统治者也宣扬其实而致仕,如天禧年间,知苏州孙冕刚到十,即诗于州治厅壁人生十鬼为邻,已觉风光属别人。些有名望的官员十或者提前致仕,对官员致仕也有定表率性的影响,如韩绛曾在其父韩忆墓前发誓仕宦至十,决当乞归田里,洒扫坟垅,期于不坠先训......”。
2、“.....其锐意改革有所作为的态度,对官员致仕的问题也相当的重视,并于熙宁年年颁布了致仕条法,对年逾而不致仕者,特令致仕豜,自此至北宋亡,十而不致仕即视为违犯律令。致仕的礼向法迈出了重要步。当然,北宋也有部分官员因其它原因主动请仕的,如体弱多病仕途失意受弹劾触犯刑律等,在此就不做多述。十而不致仕制禄之厚是宋代官制的个特点,国朝之待臣甚厚,养吏甚优,此士大夫自命以上,皆乐于为用,盖以有养其身而固其心也豝十而致仕这礼制的深刻影响,且宋代官员致仕的律令逐步完善,然纵观北宋,能遵从礼法而致仕者仅占年十的官员中的很小部分,总其原因大致有以下几方面帝不允封建君主专制下,社会各方面是不可能完全实行礼制和法制的,致仕之制亦然。刚开始的太祖太宗时期,政权初建,需用人,故对自请致仕者多不允,以致吴虔裕宣称我纵僵仆殿下,断不学王彦超十便致仕豞。其次......”。
3、“.....皇帝出于各方面的因素,般也多不允。如欧阳修位居执政年后,于治平年年月,上奏神宗,请求罢执宰,出知亳州,而后又接连上表札,请求致仕,均未得允,不得兑现前文所说的与韩绛等人的约定,遂寄诗韩绛入事人来无处定,世途多故践言难豟。而韩绛在其父墓前所立之愿亦不得实现,虽岁即开始请求致仕,而直到哲宗元祐初年,在其岁时,方获得批准,皇命不可抗拒,故士大夫以退为难。仕后俸禄问题宋代官员致仕后,俸给较少。开始的时,除皇帝特许外,般官员致仕后并无俸禄,直到太宗淳化时才应曾任文武职事官,恩许致仕者,并给半俸,以它物充,于所在州县支给豣。支给半俸,且以它物充,具体到最后致仕官能得到的实俸肯定是更少,故吕公著于熙宁年年分析官员多不致仕的原因而上奏古之为仕者,终身食其地今之致仕者,即日夺其廪。古之为仕者不出乡里,今则有奔走南北之苦。古之为仕者常处其职,今则有罢官待次之费......”。
4、“.....则其禄已常苦不足,日归去,则妻子不免冻馁,是以虽廉洁之士,犹或隐忍而不能去吕公著通过对比分析,切中时弊,故许多官员为了生存而不得己才不按期致仕,因此,士大夫能守知足之戒者鲜矣豥,非到病弱不堪时不致仕,所以,礼有引年,十而致仕,今则不然,至于病耄犹不能去,多为贪而然权财欲望贪权而不知退者,历代皆有之,因此,天圣年年,时监察御史曹修古即指出中外臣僚有年近十尚未辞官心力既衰,职事何补或贪财暴法,或见姓书名。这部分年逾力衰而不退者,完全是自私的行为,为此刘敞曾说道今之人则不然,仕非为道也,而为食也,非为君也,而为己也,非为国也,而为家也。是以进不知止,而困不知耻豨。曾巩也分析这原因写到今日辞事还其庐,徒御散矣,宾客去矣,百物之顺其欲者不足,人之群嬉属好之交不与,约居而独游,散弃于山虚林莽,陋巷穷闾之间,如此,其于长者薄也,亦曷能使其然于心邪豩。官员退休无人理会......”。
5、“.....尽管北宋统治者逐步关注退休官员的待遇问题,但贪权恋财逾岁而不致仕者,仍不可枚举,北宋后期又出现昏君奸臣,更是加剧这现象。荫补制度的影响真宗前,官员致仕而荫补多属特恩,致仕荫补制度尚不规范,真宗后渐走向规范,自祥符以后,始有郊祀大礼致仕遗表之例豪。仁宗时扩大致仕范围,并于天圣年,首次出现了致仕荫补的法律诏郎中以上致仕者,自今与子官豫,郎中以上文职官员致仕便可荫补子为官,即授太庙斋郎明道年,仁宗又颁布诏令,诏员外郎以上致仕者,录其子为秘书省校书郎,丞以上为太庙斋郎。丞宗正寺丞太常寺丞秘书省丞为从品据宋会要辑稿职官武官荫补荫补品级最低为正品的内殿崇班,自此从品以上即可荫补子孙,然些低级官员,年十而未到丞的官阶,因此,其中部分官员为了达到荫补子孙的目的,仍不肯自请致仕,就是为了混到丞的官阶。荫补制度对十而致仕的影响......”。
6、“.....武官正品以下,而这部分官员占官员总数的较大部分,且又在基层为官,如上级官员不检举,则很难被查处,并强制致仕。因此,这情况直存在而不减。以上所述几种情况外,也有部分官员因其它原因而未能致仕,如时局战争的需要等原因。宋代毕竟是封建君主专制时代,尽管致仕法令制度在这个时期趋于完善,由非强制执行的礼制逐步过渡到较完善的法制,然这种法制是不可能完全落实而执行的,从上面所说的两点来看,这种完善只能说是制度层面的完善,对宋代致仕制度有个客观的认识。北宋官员七十而致仕的礼与法论文原稿。题毕,拂归华山,朝廷高其风节,许在任,孙冕辞不再奉召。朝廷对此大加褒扬,对官员十而致仕不能不说有定的影响。关键词致仕制度北宋礼制法制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从制度上来说,北宋是致仕制度的逐步完善的重要时期,当然也在定程度上得到执行,然在现实中,远没有我们想象中执行的那么完善,礼与法的时彼消长......”。
7、“.....我们先大致了解北宋致仕制度的条件下,从十而致仕与不致仕的各种原因,来探讨致仕制度完善过程中礼与法的冲突。题毕,拂归华山,朝廷高其风节,许在任,孙冕辞不再奉召。朝廷对此大加褒扬,对官员十而致仕不能不说有定的影响。些有名望的官员十或者提前致仕,对官员致仕也有定表率性的影响,如韩绛曾在其父韩忆墓前发誓仕宦至十,决当乞归田里,洒扫坟垅,期于不坠先训,而且韩绛还与欧阳修吴奎等人相约十岁即致仕神宗即位,其锐意改革有所作为的态度,对官员致仕的问题也相当的重视,并于熙宁年年颁布了致仕条法,对年逾而不致仕者,特令致仕豜,自此至北宋亡,十而不致仕即视为违犯律令。致仕的礼向法迈出了重要步。当然,北宋也有部分官员因其它原因主动请仕的,如体弱多病仕途失意受弹劾触犯刑律等,在此就不做多述。十而不致仕制禄之厚是宋代官制的个特点,国朝之待臣甚厚,养吏甚优,此士大夫自命以上,皆乐于为用......”。
8、“.....且宋代官员致仕的律令逐步完善,然纵观北宋,能遵从礼法而致仕者仅占年十的官员中的很小部分,总其原因大致有以下几方面帝不允封建君主专制下,社会各方面是不可能完全实行礼制和法制的,致仕之制亦然。刚开始的太祖太宗时期,政权初建,需用人,故对自请致仕者多不允,以致吴虔裕宣称我纵僵仆殿下,断不学王彦超十便致仕豞。其次,部分有名望才干的大臣自请致仕者,皇帝出于各方面的因素,般也多不允。如欧阳修位居执政年后,于治平年年月,上奏神宗,请求罢执宰,出知亳州,而后又接连上表札,请求致仕,均未得允,不得兑现前文所说的与韩绛等人的约定,遂寄诗韩绛入事人来无处定,世途多故践言难豟。而韩绛在其父墓前所立之愿亦不得实现,虽岁即开始请求致仕,而直到哲宗元祐初年,在其岁时,方获得批准,皇命不可抗拒,故士大夫以退为难。仕后俸禄问题宋代官员致仕后,俸给较少。开始的时......”。
9、“.....般官员致仕后并无俸禄,直到太宗淳化时才应曾任文武职事官,恩许致仕者,并给半俸,以它物充,于所在州县支给豣。支给半俸,且以它物充,具体到最后致仕官能得到的实俸肯定是更少,故吕公著于熙宁年年分析官员多不致仕的原因而上奏古之为仕者,终身食其地今之致仕者,即日夺其廪。古之为仕者不出乡里,今则有奔走南北之苦。古之为仕者常处其职,今则有罢官待次之费。故自非贪吏及素有经产,则其禄已常苦不足,日归去,则妻子不免冻馁,是以虽廉洁之士,犹或隐忍而不能去吕公著通过对比分析,切中时弊,故许多官员为了生存而不得己才不按期致仕,因此,士大夫能守知足之戒者鲜矣豥,非到病弱不堪时不致仕,所以,礼有引年,十而致仕,今则不然,至于病耄犹不能去,多为贪而然权财欲望贪权而不知退者,历代皆有之,因此,天圣年年,时监察御史曹修古即指出中外臣僚有年近十尚未辞官心力既衰,职事何补或贪财暴法,或见姓书名......”。
1、手机端页面文档仅支持阅读 15 页,超过 15 页的文档需使用电脑才能全文阅读。
2、下载的内容跟在线预览是一致的,下载后除PDF外均可任意编辑、修改。
3、所有文档均不包含其他附件,文中所提的附件、附录,在线看不到的下载也不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