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其中农民工占亿多。我国农民工职业病危害的发生与社会生产力水平密切相关,近年来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隐匿性强,治愈率低实际工作中农民工可以接触到各种职业危害因素,但以粉尘噪声及各种化学毒物为主,所患职业病也以尘肺病物理性疾病及各种职业中毒为主。慢性职业病特别是尘肺病和有些化学中毒的潜伏期较长,早期造成机体损害,可不为察觉,经发现损伤往往已难以恢复。现实中,农民工大多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无工伤和医疗保险,患病后治疗费根本无力承担,最终只能放弃治疗。根据农民工的特殊性,结合我国国情,重点应采取以下具体举措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为实现医疗保障城乡对接提供条件年以来,我国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但迄今为止的各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思路基本上还是以户籍为基础,且重心明显倾向于城镇。走出农村的农民工虽然从事非农产业,但由于他们还是农村户口......”。
2、“.....可见我国由户籍制度形成的城乡元社会结构带来负面影响是巨大的。近几年江浙带逐步放开城镇户籍限制,因此只有打破户籍限制,逐步实现人口流动自由,才能使部分工作稳定和有能力的农民工逐步在城镇落户,得到城镇社会保障,从而打破城乡元体制,为农民工医疗保障的城乡对接提供条件。相关部门执法不力,政府监管不到位农民工权益难保障,从表面上看是由于企业主缺乏法制意识,为获取利润最大化,不惜以牺牲职工的生命健康为代价换取经济利益。但从深层剖析,关键在于基层执法力量的薄弱行政监管的缺位以及些地方政府认识上的偏差。尤其是些地方政府片面强调地方经济发展,把吸引投资改善投资环境与加强对劳动者权益保护对立起来,职业卫生工作人员进入企业检测甚至要政府主要领导签字才允许,对职业卫生防疫部门监督检测企业职业卫生进行干预,这在定程度上助长了损害农民工利益现象的发生......”。
3、“.....要以人为本。农民工的健康权利保护是我国立法绕不开的个问题,美国著名法学家摩狄曼阿德勒在大观念里曾说我们作为人而有权拥有的平等是环境平等,而不是个人平等。它们是条件平等地位待遇和机会的平等。个法治社会的建立,首先需要有个平等的法制环境,给予任何人以公平对待。每个公民应享有无差别的实体权利,这也是世界人权保护的核心内容。解决农民工的职业健康问题,保障农民工实际享有维护自身健康权的利益,要从国家的整体利益入手。首先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主导作用,进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农民工职业病危害现状及健康权的法律保障研究论文原稿。完善工伤和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农民工职业健康权保障子体系针对我国农民工职业病危害发生的特征,制定套农民工职业健康权保障体系,重点在于完善工伤和医疗保险制度。首先,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同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4、“.....并认真做好岗前培训工作以及加大职业病的宣传和防止措施的力度。其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对用人单位落实两险的监管工作,公正执法,违法必究。同时还可以建立政府专项救济基金,应急救助那些无法落实职业病待遇的病情危重农民工和特困破产企业的职业病患者。最后,对于流动性较大的农民工,可建立可转移的工伤和医疗保险制度,如在前期已经办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情况下,法律应保证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有条件的随农民工的流动而自由转移。完善社会劳动法律法规,改革劳动仲裁和诉讼制度年月日国家颁布劳动合同法,首次明确将职业危害防护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的条款之,这在农民工健康权的法律保障上向前迈进了步。结合现状,笔者建议应把农民工明确纳入劳动法保护范围,严格按照法律提供其劳动保障。同时,还应该加快制定与劳动法相配套的相关法律法规,为农民工的职业健康权利提供全面的法律保证......”。
5、“.....立法上对农民工实行优惠制,如延长劳动申诉的时效期政府出资提供仲裁或诉讼代理降低仲裁或诉讼成本可缓缴仲裁或诉讼费用等。执法部门应主动介入对农民工的受害案件的调查,对违法用人单位的经济行政处罚要加大,且同时要考虑到农民工仲裁以及诉讼之后的权益保护问题。适当扶植中小企业,实现人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双赢当今我国的现状是大多数农民工职业病危害都发生在些中小型污染企业中,而这部分企业由于自身资金的缺乏和技术更新的落后,即使有心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客观上却没有这个实力去实现。因此,国家在立法以及相关政策制定上对中小企业应给予适当的扶植,如政府派专门人员进驻企业指导卫生环保工作在职业病防治中提供技术支持等等。这样不仅可以有效地保护广大农民工的职业健康,而且还有利于我国中小企业正规有序地生产经营,实现人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双赢。建立农民工利益表达机制......”。
6、“.....由于掌握的资源很少,农民工尽管人数众多,但在公共决策中缺乏话语权,建立有效的农民工利益表达机制显得十分重要,如社会舆论的汇集和分析机制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等。其次,强化农民工社会救济力量。作为农民工最重要的利益诉求渠道之,工会应最大限度地将农民工组织起来,督促并协助用人单位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协调并解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矛盾,推进劳动关系方协商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各地法律援助机构也应积极地参与到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队伍中,在当地开展各式各样的法律援助项目。结合国际规范,建立我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结合国际劳工组织颁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导则国际贸易部长级会议认可,建立我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使企业自觉履行职业病防止义务和承担社会责任。从而极大地改善我国劳资双方的利益关系,促进社会资本市场的利益最大化......”。
7、“.....参考文献杜宛璘,胡诗慧农民工健康权保护的法制建设探究华商葛宪民劳动者职业健康权威手册南宁广西科学技术出版社。相关部门执法不力,政府监管不到位农民工权益难保障,从表面上看是由于企业主缺乏法制意识,为获取利润最大化,不惜以牺牲职工的生命健康为代价换取经济利益。但从深层剖析,关键在于基层执法力量的薄弱行政监管的缺位以及些地方政府认识上的偏差。尤其是些地方政府片面强调地方经济发展,把吸引投资改善投资环境与加强对劳动者权益保护对立起来,职业卫生工作人员进入企业检测甚至要政府主要领导签字才允许,对职业卫生防疫部门监督检测企业职业卫生进行干预,这在定程度上助长了损害农民工利益现象的发生。农民工职业健康权保障的法律对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以人为本。农民工的健康权利保护是我国立法绕不开的个问题,美国著名法学家摩狄曼阿德勒在大观念里曾说我们作为人而有权拥有的平等是环境平等......”。
8、“.....它们是条件平等地位待遇和机会的平等。个法治社会的建立,首先需要有个平等的法制环境,给予任何人以公平对待。每个公民应享有无差别的实体权利,这也是世界人权保护的核心内容。解决农民工的职业健康问题,保障农民工实际享有维护自身健康权的利益,要从国家的整体利益入手。首先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主导作用,进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根据农民工的特殊性,结合我国国情,重点应采取以下具体举措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为实现医疗保障城乡对接提供条件年以来,我国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但迄今为止的各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思路基本上还是以户籍为基础,且重心明显倾向于城镇。走出农村的农民工虽然从事非农产业,但由于他们还是农村户口,所以仍被屏蔽在城市的社会保障外。可见我国由户籍制度形成的城乡元社会结构带来负面影响是巨大的。近几年江浙带逐步放开城镇户籍限制,因此只有打破户籍限制,逐步实现人口流动自由......”。
9、“.....得到城镇社会保障,从而打破城乡元体制,为农民工医疗保障的城乡对接提供条件。农民工职业病危害的现状解读年月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对职业病的定义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具体的参照标准是卫生部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年月发布的职业病目录。目录共规定了尘肺等共类种职业病。根据年卫生部报告,我国现有多万家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其中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从业人群达到亿多人,其中农民工占亿多。我国农民工职业病危害的发生与社会生产力水平密切相关,近年来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隐匿性强,治愈率低实际工作中农民工可以接触到各种职业危害因素,但以粉尘噪声及各种化学毒物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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