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结构性改革,提高农村公共产品资源的配臵效率,对于减轻农民负担,有效提升农民收入水平以及切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具有紧迫性和战略性意义。就广西而言,广西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依然较弱,科技含量水平也相对较低,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不得不面对自然因素风险和市场因素风险的双重考验,造成农村公共产品自供困难。完善广西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的策略基于上述分析,为完善广西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效果,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笔者认为,有必要采取以下措施实现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多元化多中心治理理论认为,治理主体应由单化向多元化转变。针对目前广西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单化的问题,需引进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实现协同与合作供给。同时,还可以因地制宜组织农民通过社会合作方式来提供公共产品。追根溯源......”。
2、“.....有效解决集体无效率的困境,实行单干,提高了个体承包户的生产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但单干也弱化了组织化程度另方面,囿于政府和农村自身有限的财力,要求依托村庄自身农民组织解决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问题。提倡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尝试新的融资模式,如在农村基础设施领域提倡模式等。例如,进行农业技术推广医疗帮扶互助小型水利工程投资等。这些投资少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通过农民社会合作的方式来完成,既可加强乡土村民建立和谐关系,也可在定程度上缓解农场公共产品供给紧缺的局面。坚持以农村公共产品需求为导向,明晰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职责多中心治理理论认为,治理需要以公民最大化需求为导向。广西农村地域辽阔不同的地区差异化明显,不同地区的发展水平和面临的具体情况也不样,刀切的做法不可行。因此,公共产品的供给应该注重各个地方的前期调研,切实做到以农村公共产品需求为导向......”。
3、“.....使有限公共资源实现最大化利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效率低下目前广西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方面存在由于资金缺乏和资源不足所导致的总量供给不足的局面,另方面,也存在资金使用效率不高农村公共产品供需结构性失衡供需不匹配等突出问题。在广西农村资源和资金本就欠缺的情况下,未能从农村实际的需要出发,按照农村和农民的迫切需求来进行有针对性的供给,使有限资源发挥最大化效用。譬如,广西部分地方政府将资源投入農村时,旨在完成上级部门的任务而非以广西农村实际需要为导向。出于政绩考核动机,广西政府部门倾向于投资见效快政绩明显的项目和领域,这常常诱导政府部门投资目光短浅,而对那些具有长远经济和社会效益短期内无法估量价值的公共项目和公共产品则视而不见。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责任不清传统政府学说认为,社会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应由政府提供,尤其是......”。
4、“.....诸如全国性的高速公路铁路高铁大型水利设施等重大基础设施以及涉及国家安全等公共安全事务。而涉及地方居民公共利益的公共产品,比如地方性的公路建设,地方性的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的构建和完善,般主要由地方政府负责提供和管理。但由于地方和中央政府事权和财权的不统,在农村公共产品应由谁来供给问题上,其职责划分和分工合作尚不明确,其责任主体的界定亦是十分模糊,在地方财力比较薄弱的地区就会出现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局面。当然,现实中也存在些山区乡村,之前或许由于地形地势的原因,选择了分散居住,这些分散居住是村民由于人口比较小村落比较小,要投入资金完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也需要花不少心思,使得供给资源的投入和产出比较为低下,也很难统。在这样的情况下,与其投入大量的资金在不同的村落搞公共产品供给服务小部分的村落,倒也可以尝试由政府在附近集中建房,组建新的移民村......”。
5、“.....增强公共资金的利用率和效用。此外,需鼓励村子路边成片建房,发展乡村集市,鼓励就地城镇化,有利于解决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基于多中心治理理论的广西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研究论文原稿。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效率低下目前广西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方面存在由于资金缺乏和资源不足所导致的总量供给不足的局面,另方面,也存在资金使用效率不高农村公共产品供需结构性失衡供需不匹配等突出问题。在广西农村资源和资金本就欠缺的情况下,未能从农村实际的需要出发,按照农村和农民的迫切需求来进行有针对性的供给,使有限资源发挥最大化效用。譬如,广西部分地方政府将资源投入農村时,旨在完成上级部门的任务而非以广西农村实际需要为导向。出于政绩考核动机,广西政府部门倾向于投资见效快政绩明显的项目和领域,这常常诱导政府部门投资目光短浅......”。
6、“.....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责任不清传统政府学说认为,社会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应由政府提供,尤其是,跨区域和全国性的大型公共产品投资大型社会公共项目由中央政府部门负责,诸如全国性的高速公路铁路高铁大型水利设施等重大基础设施以及涉及国家安全等公共安全事务。而涉及地方居民公共利益的公共产品,比如地方性的公路建设,地方性的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的构建和完善,般主要由地方政府负责提供和管理。但由于地方和中央政府事权和财权的不统,在农村公共产品应由谁来供给问题上,其职责划分和分工合作尚不明确,其责任主体的界定亦是十分模糊,在地方财力比较薄弱的地区就会出现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局面。完善广西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的策略基于上述分析,为完善广西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效果,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笔者认为......”。
7、“.....治理主体应由单化向多元化转变。针对目前广西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单化的问题,需引进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实现协同与合作供给。同时,还可以因地制宜组织农民通过社会合作方式来提供公共产品。追根溯源,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有利于打破大集体模式,有效解决集体无效率的困境,实行单干,提高了个体承包户的生产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但单干也弱化了组织化程度另方面,囿于政府和农村自身有限的财力,要求依托村庄自身农民组织解决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问题。提倡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尝试新的融资模式,如在农村基础设施领域提倡模式等。例如,进行农业技术推广医疗帮扶互助小型水利工程投资等。这些投资少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通过农民社会合作的方式来完成,既可加强乡土村民建立和谐关系,也可在定程度上缓解农场公共产品供给紧缺的局面。坚持以农村公共产品需求为导向......”。
8、“.....治理需要以公民最大化需求为导向。广西农村地域辽阔不同的地区差异化明显,不同地区的发展水平和面临的具体情况也不样,刀切的做法不可行。因此,公共产品的供给应该注重各个地方的前期调研,切实做到以农村公共产品需求为导向,并依此提供均等化的有效供给,使有限公共资源实现最大化利用。摘要广西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存在定的问题,需要基于客观情况,以多中心治理理论为基础,实现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多元化,明晰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职责,建构广西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多中心治理模式。关键词农村公共产品多中心治理供给机制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研究缘起随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提出,政府对农村的投入持续增加,使得农村经济和社会呈现出较快增长的态势,然而,在农村不断发展进步的同时,也凸显出农村发展过程中的些问题农村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量的相对不足与质的结构性失衡......”。
9、“.....提高农村公共产品资源的配臵效率,对于减轻农民负担,有效提升农民收入水平以及切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具有紧迫性和战略性意义。就广西而言,广西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依然较弱,科技含量水平也相对较低,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不得不面对自然因素风险和市场因素风险的双重考验,造成农村公共产品自供困难。基于多中心治理理论的广西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研究论文原稿。要分解和重构干部考核指标,重构和评估经济指标权重,导入科学发展相关指标作为考核指标纳入干部考核指标体系中。再次是拓宽融资方式。实行股共模式,在政府引导下,政府补助点从集体收入中拿点,村民个人出点,共同建设农村水利设施和自来水工程等。还可以大胆探索新的方式,由私人提供政府补贴的方式完全由私人或非营利组织提供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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