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帮文库

返回

雇员人身损害赔偿的若干问题探究(论文原稿) 雇员人身损害赔偿的若干问题探究(论文原稿)

格式:word 上传:2022-08-20 03:23:01

《雇员人身损害赔偿的若干问题探究(论文原稿)》修改意见稿

1、“.....具有定的公平与合理性。当然,这种分类处理的方法适用也不是绝对化的。比如,对于个因为母亲被强奸而出生的孩子,其血亲意义上的父亲是否只要履行了孩子的抚养义务就可以享有各种包括探视权在内的亲权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因为如果赋予其探视权,无疑会给孩子及其母亲带来巨大的心理创伤。法官在处理这种类似的问题时要回归于探视权设立的初衷。即第是为了子女的健康成长,在定程度上减轻子女的家庭破碎感,使其在精神上思想上得到安慰第是有利于父母亲权的实现。而这两点中,子女的最大利益原则又是居于首位的。参考文献曹诗权,孟令志,麻昌华婚姻家庭继承法北京大学出版社蒋瑜我国婚姻法探视权主体范围问题维普资讯曾庆学试论探视权的适用范围广东经济管理学院学报李丽对完善我国探望权制度的法律思考万鄂湘主编婚姻法理论与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年版张荣现关于建立我国探视权制度问题初探河南师范大学学报。探视权的主体问题探析论文原稿。所以该款规定并不适用于非婚生子女。而我国法院是严格按照成文法律来判决的,因此,法院会依照第条第款的规定来裁决探视权纠纷,这就无形中剥夺了对非婚生子女的探视权,也使法律本身相互矛盾......”

2、“.....关键词探视权主体适用范围拓展条件限制非婚生子女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探视权即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方,基于亲权和血缘关系享有的与未成年人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我国新修订的婚姻法第条中明确规定了有关探视权的内容。依据该条法规的第款,探视权的主体范围被限定为离婚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中的方,这包含了两重含义首先,探视权必须是被探视的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才能享有的,意即只有婚生子女的父母才享有探视权。其次,只有父或母享有该项权利,即被探视者的其他近亲属都不享有探视权,包括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而这种限定,无论在现实中还是在理论上,无疑都有定的局限性。所以该款规定并不适用于非婚生子女。而我国法院是严格按照成文法律来判决的,因此,法院会依照第条第款的规定来裁决探视权纠纷,这就无形中剥夺了对非婚生子女的探视权,也使法律本身相互矛盾,更给非婚生子女探视权保护造成了缺位。为了更好的保护非婚生子女的权利,立法者可以通过法律修订或司法解释的方式来弥补解决非婚生子女的探视权纠纷。然而,由于造成非婚生子女的复杂性......”

3、“.....对非婚生子女的探视权问题的处理不能概而论,而要区分各种不同的情况,才能适用于现实的需要。对于非婚生子女而言,如果未与其共同生活的方履行了部分抚养义务,如承担了子女的部分生活生管理法制化的重要障碍。再者,随着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不断落实,法律知识的不断普及,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也不断觉醒,越来越多的大学生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规范立法程序高校制定学生的管理规章制度,除了自身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还要注意倾听学生的意见。高校可以采用网络问卷调查论坛讨论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倾听学生对制定中费教育费,则该方可以向法院申请行使探视权。如果其并未承担抚养义务,可视为其亲权处于中止的状态,故其探视权亦不能够行使。这种分类借用了民法中的权利与义务相致原则,具有定的公平与合理性。当然,这种分类处理的方法适用也不是绝对化的。比如,对于个因为母亲被强奸而出生的孩子,其血亲意义上的父亲是否只要履行了孩子的抚养义务就可以享有各种包括探视权在内的亲权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因为如果赋予其探视权,无疑会给孩子及其母亲带来巨大的心理创伤。法官在处理这种类似的问题时要回归于探视权设立的初衷......”

4、“.....在定程度上减轻子女的家庭破碎感,使其在精神上思想上得到安慰第是有利于父母亲权的实现。而这两点中,子女的最大利益原则又是居于首位的。参考文献曹诗权,孟令志,麻昌华婚姻家庭继承法北京大学出版社蒋瑜我国婚姻法探视权主体范围问题维普资讯曾庆学试论探视权的适用范围广东经济管理学院学报李丽对完善我国探望权制度的法律思考万鄂湘主编婚姻法理论与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年版张荣现关于建立我国探视权制度问题初探河南师范大学学报。探视权的主体问题探析论文原稿。综上所述,给予祖父母外祖父母以探视权不仅是有情可据,有理可依,而且也是有法可循的。在家庭中,孩子的父母往往专注于工作,对孩子照顾得最多的是孩子的外祖父母。在这种朝夕相处中,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间往往形成中国特有的隔代亲。如果仅因为父母离婚导致外祖父母连见外孙子女面的机会也被剥夺,那对老人的打击及带来的精神痛苦是不言而喻的。最后,将外祖父母纳入探视权主体范围,符合权利义务相致的原则。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孙子女都是在外祖父母的协助抚养照料下生活的,当外祖父母在实际生活中已尽了其抚养孙子女的义务却不能享有探视权时,权利义务也就当然不对等了......”

5、“.....探视权的主体问题探析论文原稿。在家庭中,孩子的父母往往专注于工作,对孩子照顾得最多的是孩子的外祖父母。在这种朝夕相处中,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间往往形成中国特有的隔代亲。如果仅因为父母离婚导致外祖父母连见外孙子女面的机会也被剥夺,那对老人的打击及带来的精神痛苦是不言而喻的。最后,将外祖父母纳入探视权主体范围,符合权利义务相致的原则。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孙子女都是在外祖父母的协助抚养照料下生活的,当外祖父母在实际生活中已尽了其抚养孙子女的义务却不能享有探视权时,权利义务也就当然不对等了。行政主体与学生之间不再是单的行政管理关系,而是同时也有民事契约关系交叉的法律关系。然而,高校的管理者很少注意到这点,即使注意到了,但是由于受传统的思维定势和习惯的影响,仍沿用照搬老套的管理模式管理方法,强调的仍是学校的权力学生的管理与服从,使用的仍是强硬行政管理方法的泛行政化倾向,这种落后的观念是实现高校学务,如承担了子女的部分生活费教育费,则该方可以向法院申请行使探视权。如果其并未承担抚养义务,可视为其亲权处于中止的状态,故其探视权亦不能够行使......”

6、“.....实践中,现金流量折现法较实物期权法更具有可操作性。我国对项目财务评价折现率取值也有相关文件,但存在定的漏洞。根据财政部年月下发的关于印发物有所值评价指引的通知要求,年度折现率应考虑财政补贴支出发生年份,并参照同期地方政府债券收益率合理确定。但是,债券期限最长只有年,项目工期长,甚至可以长达年,那么单纯从项目期限来看,已经存在不妥之处。同时,我国项目起步较晚,成功落地的项目数量也不足以为学者提供充足的数据支持。有学者提出,在折现率取值方法上,项目不应与公共供应品相同。还有学者认为,项目折现率的确定需要结合行业特点通货膨胀及风险分配的因素。国内学者虽然对项目财务评价有定的研究,但研究内容孤立且理论性较强,没有形成系统的经过实践项目检验的研究。资本资产定价模型主要研究资产预期收益率与资产预期风险值之间存在的正相关关系以及均衡价格是如何形成的问题。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用公式可以表示为公式中,为股权必要报酬率为无风险报酬率为衡量个股收益与市场收益变化之间的关系系数为市场收益率,反映股票市场平均收益水平,被称为风险溢价。基于财务风险管控的项目折现率的应用研究论文原稿......”

7、“.....但存在定的漏洞。根据财政部年月下发的关于印发物有所值评价指引的通知要求,年度折现率应考虑财政补贴支出发生年份,并参照同期地方政府债券收益率合理确定。但是,债券期限最长只有年,项目工期长,甚至可以长达年,那么单纯从项目期限来看,已经存在不妥之处。同时,我国项目起步较晚,成功落地的项目数量也不足以为学者提供充足的数据支持。有学者提出,在折现率取值方法上,项目不应与公共供应品相同。还有学者认为,项目折现率的确定需要结合行业特点通货膨胀及风险分配的因素。国内学者虽然对项目财务评价有定的研究,但研究内容孤立且理论性较强,没有形成系统的经过实践项目检验的研究。有者投资时要求的最低回报率即为权益资本成本率,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计算所有者权益资本成本率的公式如下所有者权益资本成本率无风险资本收益率市场组合的风险溢价率其中,无风险资本收益率用年期银行存款利率表示系数直接由国泰安数据服务中心以及资讯获得市场组合的风险溢价率用我国增长率表示。对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进行计算。歌力思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是由债务资本成本与权益资本成本加权计算得出,可以用公式表示为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其中......”

8、“.....将前面已计算得到的数据代入上式,即可求得歌力思年至年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具体计算结果如表所示。指标值。计算各年值的公式可表示为其中,表示税后廊项目为例进行验证,发现修正后的净现值为负数,说明该项目前期调研和准备工作阶段对财务风险考虑不足,并根据实证分析结果提出相关建议。修正后的公式如下公式中为修正后的折现率为修正前的折现率为通货膨胀率。修正效果分析以广州市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项目为例项目概述广州市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处于广州市中心城区,用了民法中的权利与义务相致原则,具有定的公平与合理性。当然,这种分类处理的方法适用也不是绝对化的。比如,对于个因为母亲被强奸而出生的孩子,其血亲意义上的父亲是否只要履行了孩子的抚养义务就可以享有各种包括探视权在内的亲权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因为如果赋予其探视权,无疑会给孩子及其母亲带来巨大的心理创伤。法官在处理这种类似的问题时要回归于探视权设立的初衷。即第是为了子女的健康成长,在定程度上减轻子女的家庭破碎感,使其在精神上思想上得到安慰第是有利于父母亲权的实现。而这两点中......”

9、“.....参考文献曹诗权,孟令志,麻昌华婚姻家庭继承法北京大学出版社蒋瑜我国婚姻法探视权主体范围问题维普资讯曾庆学试论探视权的适用范围广东经济管理学院学报李丽对完善我国探望权制度的法律思考万鄂湘主编婚姻法理论与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年版张荣现关于建立我国探视权制度问题初探河南师范大学学报。探视权的主体问题探析论文原稿。所以该款规定并不适用于非婚生子女。而我国法院是严格按照成文法律来判决的,因此,法院会依照第条第款的规定来裁决探视权纠纷,这就无形中剥夺了对非婚生子女的探视权,也使法律本身相互矛盾,更给非婚生子女探视权保护造成了缺位。关键词探视权主体适用范围拓展条件限制非婚生子女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探视权即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方,基于亲权和血缘关系享有的与未成年人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我国新修订的婚姻法第条中明确规定了有关探视权的内容。依据该条法规的第款,探视权的主体范围被限定为离婚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中的方,这包含了两重含义首先,探视权必须是被探视的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才能享有的,意即只有婚生子女的父母才享有探视权。其次......”

下一篇
温馨提示:手指轻点页面,可唤醒全屏阅读模式,左右滑动可以翻页。
雇员人身损害赔偿的若干问题探究(论文原稿).doc预览图(1)
1 页 / 共 4
雇员人身损害赔偿的若干问题探究(论文原稿).doc预览图(2)
2 页 / 共 4
雇员人身损害赔偿的若干问题探究(论文原稿).doc预览图(3)
3 页 / 共 4
雇员人身损害赔偿的若干问题探究(论文原稿).doc预览图(4)
4 页 / 共 4
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
  • 内容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
温馨提示 电脑下载 投诉举报

1、手机端页面文档仅支持阅读 15 页,超过 15 页的文档需使用电脑才能全文阅读。

2、下载的内容跟在线预览是一致的,下载后除PDF外均可任意编辑、修改。

3、所有文档均不包含其他附件,文中所提的附件、附录,在线看不到的下载也不会有。

  • Hi,我是你的文档小助手!
    你可以按格式查找相似内容哟
DOC PPT RAR 精品 全部
小贴士:
  • 🔯 当前文档为word文档,建议你点击DOC查看当前文档的相似文档。
  • ⭐ 查询的内容是以当前文档的标题进行精准匹配找到的结果,如果你对结果不满意,可以在顶部的搜索输入框输入关健词进行。
帮帮文库
换一批

搜索

客服

足迹

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