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施好这部法律,首要的是坚持党的领导。在此前提下,主动全面充分发挥政府职责,努力把各项制度举措落地落实落好。其中,以下几项制度具有关键地位,需要有突破有建构,做到可持续可借鉴。第,尊重和维护农民主体地位。乡村振兴促进法的立法出发点和着眼点都以农民为主体,维护农民根本利益。怎样将农民主体地位落在实处是把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共同富裕作为乡村振兴的目标。共同方向,增强农民发展能力,为他们勤劳创新致富创造机会同时需要在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方面发力,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可以说,乡村振兴促进法就是部共同富裕促进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的特色与关键制度论文原稿。要增强村民自治能力。村民自治是我国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重要形态。要避免过度自治或附属行政的倾向,防止村民民主权利被架空或滥用......”。
2、“.....明确主要负责人的选任职责等基本事项,纯化其经济职能,做到常态化独立运营。在集体所有权框架内,要保证集体成员的成员权,明确成员加入退出集体的条件和规则,强化成员与所在集体的联系,防止个人不恰当地获得集体的实际控制权。乡村振兴促进法是党在新时代领导农工作的重要抓手,是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法治载体。实施好这部法律,首要的是坚持党的领导。在此前提下,主动全面充分发挥政府职责,努力把重要组织载体权利主体和分配主体,必须认真对待集体引导集体规范集体搞活集体,从主体客体权利责任等维度充实其制度内涵。乡村振兴促进法中的集体以我国宪法有关集体经济集体所有的条款为基础。现行农法中的集体主要表现为农民集体。实践中直存在着农民集体虚化缺位的问题,特别是集体经济组织往往与村委会高度重合,者在经济职能与行政职能上相互渗透,影响了各自功能的发挥。虽然在立法上,农民集体已经具有了方参与......”。
3、“.....是保证农民各项权利和利益的平等实现。乡村振兴重在公平,既要体现城乡间的公平,也要体现群体间的公平,做到经营准入收益分配和决策地位在标准条件等方面的同等对待,不因身份性别年龄家庭背景等无关因素而有差异。是以执行效率和结果作为评价主体地位维护的重要标准。乡村振兴需要落脚在具体项目的实施上,必须通过项目实绩来实现维护发展农民利益,不能议而不决决而不行,也不能开空头支票乡村振兴促进法承载着以法律形式实现乡村振兴民族复兴的历史使命。该法强化了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的顶层设计,对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正当其时极其必要。鄉村振兴促进法具有综合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涉及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等领域,需要开展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农村改革乡村建设城乡融合发展等任务......”。
4、“.....关键词乡村振兴集体所有制经济全面依法治国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性法律。乡村振兴促进法体现了促进与约束的融合,在规范方式上具有自身特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近年来,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上,我们已经构建起包括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乡村振村振兴体现了城乡平等融合工农互相支撑的高质量发展理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乡村振兴促进法具有现代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乡村不能缺席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乡村亦不能缺席。乡村振兴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乡村振兴促进法体现了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乡村振兴的治国理政逻辑,是现代治理方式在乡村振兴领域的应用,必然会丰富治理现代化的实施场域与内涵。乡村振兴富前所未有。基于此......”。
5、“.....并且明确未来农发展的方向路径和步骤。乡村振兴促进法的特色与关键制度论文原稿。关键词乡村振兴集体所有制经济全面依法治国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性法律。乡村振兴促进法体现了促进与约束的融合,在规范方式上具有自身特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表现形式。我国民法典第条第款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这确立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作为特别法人的地位。按照法人制度的逻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健全执行机关和代表机关,明确主要负责人的选任职责等基本事项,纯化其经济职能,做到常态化独立运营。在集体所有权框架内,要保证集体成员的成员权,明确成员加入退出集体的条件和规则,强化成员与所在集体的联系......”。
6、“.....乡村振兴促进法由于具有基础性综合性统领性和现代性的特征,可谓梁柱中的法律顶梁柱。乡村振兴促进法具有基础性。该法以乡村振兴作为调整对象,在我国立法史上是第次。乡村振兴的对象是乡村而非农村。农村是个静态概念,但乡村是个联动概念,乡村振兴体现了城乡平等融合工农互相支撑的高质量发展理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性容许性规范,注意采用政策奖励补贴荣誉等积极的行为模式,鼓励多于威慑,引导多于强制,柔性色彩明显,惩戒风格较弱。当然,促进型立法和管理型立法的分类是相对的。实际上,许多管理型立法中存在倡导性规范,而促进型立法中也存在强制性规范。促进型立法与管理型立法各有优势,需要根据调整对象的不同来选择。种意义上说,管理型立法是社会治理的底线要求,而促进型立法是社会发展更为全面的追求,体现了对规范农村集体的组织和运行......”。
7、“.....提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可以说,集体是乡村振兴的个核心概念,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本抓手,是开展各项振兴活动的重要组织载体权利主体和分配主体,必须认真对待集体引导集体规范集体搞活集体,从主体客体权利责任等维度充实其制度内涵。乡村振兴促进法中的集体以我国宪法有关集体经济集体所有的条款为基础。现行农法中的集体主要表现为促进法的名称表明,这是部促进型立法。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这部法律缺乏约束性和权威性。乡村振兴促进法重在正面激励,同时促进与约束并重。促进型立法和管理型立法是立法中的主要形态。传统上,管理型立法更多采用命令服从和违法惩罚模式,更注重运用处罚强制等手段来突出法律的威慑功能,而促进型立法则是倡导参与激励模式,通过政策资源的分配来调动多方主体的积极性。促进型立法的规范形态较多属于授权性鼓励近年来,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上......”。
8、“.....乡村振兴促进法由于具有基础性综合性统领性和现代性的特征,可谓梁柱中的法律顶梁柱。乡村振兴促进法具有基础性。该法以乡村振兴作为调整对象,在我国立法史上是第次。乡村振兴的对象是乡村而非农村。农村是个静态概念,但乡村是个联动概念,乡际控制权。乡村振兴促进法承载着以法律形式实现乡村振兴民族复兴的历史使命。该法强化了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的顶层设计,对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正当其时极其必要。鄉村振兴促进法具有综合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涉及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等领域,需要开展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农村改革乡村建设城乡融合发展等任务,涉及面之广政策力度之丰农民集体。实践中直存在着农民集体虚化缺位的问题......”。
9、“.....者在经济职能与行政职能上相互渗透,影响了各自功能的发挥。虽然在立法上,农民集体已经具有了法律关系主体的属性,但需要进步明确其组织形式行使权利的程序成员界定及其权利行使方式集体收益分配机制法律责任分担机制等问题。农民集体的主体类型可以是集体所有制企业集体经济组织等,其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其主要乡村振兴促进法的特色与关键制度论文原稿素而有差异。是以执行效率和结果作为评价主体地位维护的重要标准。乡村振兴需要落脚在具体项目的实施上,必须通过项目实绩来实现维护发展农民利益,不能议而不决决而不行,也不能开空头支票徒留愿景。乡村振兴要把最终利益留在农民和乡村,而不能使乡村沦为社会资本不当牟利的对象。只有让农民自身充分感受到农业有前途农村有希望农民有话语,才能实现公平发展共同发展,才能表明农民主体地位确实得以实现。第,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是物质和精神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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