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会公众可以想象得出这种气味。由于气味商标相对于可视性标识具有较大的不出商标注册申请,相关证据证明消费者已经在该特定气味与其表彰产品之间建立起了固定联系。起初申请人的注册申请被商标局驳回,在其后发生的商标复审程序中,商标复审委员会在仔细审查了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材料以及商标局的驳回理由之后,最终做出准予商标注册的裁定。由上述判例可以看出,虽然兰哈姆法对于可注册商标的要素有所表述,但是由于使用了象征和设计的抽象用语,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上述用语的理解会随着商标理论的发展而不同。从传统的可视性标识到标签的位臵以及商业外观,再到声音气味商标,美国商标法对于商标述问题并不突出,而且已经有人就动态商标提出过申请,并获得了注册。申请人将段动画分解为若干静态图像,再以每幅静态图像单独提出注册申请。虽然这个已注册动态商标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动态商标,其实质仍然属于平面商标......”。
2、“.....也就是说,现阶段将动态商标纳入商标法范畴在理论和实践上并不存在太大障碍。注册商标构成要素检视及立法完善论文原稿。年,美国家生产玻璃纤维隔离板的厂家在其产品上统使用了种粉红色,后来厂家就其使用的粉红色向美国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商标构成要素检视及立法完善论文原稿商标法第条规定商标标志包括以下各项或各项组合任何字母文字名称签名数字图形标牌标题标签标贴包装整体外观形状颜色声音或气味。在商标实践中,虽然气味商标较少获得注册,但是其在气味商标认定和保护上的探索值得研究和借鉴。与般商标注册需要提交商标图样不同,申请气味商标注册必须准确描述种特定气味,而且通过其描述,社会公众可以想象得出这种气味。由于气味商标相对于可视性标识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其识别性的判断也更加复杂,司法实践中成功注册的气味商标非常少见。拓展可注册商标领域......”。
3、“.....在其后发生的商标复审程序中,商标复审委员会在仔细审查了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材料以及商标局的驳回理由之后,最终做出准予商标注册的裁定。由上述判例可以看出,虽然兰哈姆法对于可注册商标的要素有所表述,但是由于使用了象征和设计的抽象用语,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上述用语的理解会随着商标理论的发展而不同。从传统的可视性标识到标签的位臵以及商业外观,再到声音气味商标,美国商标法对于商标构成要素的判定,实际上采取了以识别性为核心的开放性做法,只要相关标识具备了商标意义上的识别功能,指示商品或服务案例。商标法修正以后,台湾地区自年月日起开放气味触觉动态全像图等种商标形态。截至目前,台湾地区智慧财产局统计开放种形态申请商标权,包括文字图形记号颜色声音立体形状动态全像图气味触觉以及其他具有识别性的标志。其中,气味商标和触觉商标最难申请,在国际上申请例也并不多见。年......”。
4、“.....后来厂家就其使用的粉红色向美国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由于该申请被商标局驳回,申请人向联邦巡回上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认为,如果种颜色可以指示商品的来源,摘要声音商标被纳入商标法范畴无疑是我国商标立法的重大突破。结合商标理论与实践发展的国际背景,我国商标法应当进步拓展可注册商标领域,允许可视性商标中的动态商标及单颜色商标进行注册。同时,未来我国可以采取开放式立法模式限定商标构成要素,以适应商标实践发展趋势。我国台湾香港地区对于商标构成要素的有益探索我国台湾地区。台湾地区与我国内地同属大陆法系,其近现代立法皆发端于清末,因此两岸法源相通,面临的困境亦大体相同,加之同属个中国,具有相同的文化传统和法律背景,相互学习和借鉴更为便利有效不能注册成功,旦权利受到侵害,这类商标在我国很难获得法律救济......”。
5、“.....甚至止步其在中国的贸易投资,于我国经济发展不利。因此,在可注册商标形式的规定上,商标法可以采取更为灵活的开放式立法模式,以涵盖更多类型的非传统商标。当然,开放性立法并不意味着所有商标构成要素都可以在我国获得注册,类似气味商标触觉商标等商标形式由于审核程序复杂,且不具备注册的市场条件,暂时不宜纳入我国商标法范畴。对于商标构成要素的选择,可以通过商标在注册的可能性。在案中,原告提起单颜色的商标注册申请,欧共体法院最终审理认为,单纯的颜色,即使从空间上没有特别限制,就些商品或服务而言,同样可以具有显著性,因而确立了单颜色可以予以注册的商标规则。在案中,原告将贝多芬著名钢琴曲致爱丽丝的头个音符申请商标注册,欧共体法院审理认为,声音本身虽然不能视觉感知,但只要可以书面表示,尤其是借助于图形线条和字体,符合明白准确完整独立便于接触易于理解持久和客观的要求......”。
6、“.....另外,欧共体法院还在具体判式由于审核程序复杂,且不具备注册的市场条件,暂时不宜纳入我国商标法范畴。对于商标构成要素的选择,可以通过商标评审规则予以明确,此做法不会与商标法产生冲突,另外可以根据国际商标实践和我国市场需求适时调整评审范围,具有定的合理性。注释倪朱亮动态商标及其显著性认定,中华商标,年第期。李明德欧盟知识产权法,北京法律出版社,年,第页。李明德美国知识产权法,北京法律出版社,年,第页,第页。湛茜声音商标的可注册性分析,甘肃政法学院学报,年第期。陆普舜各国商标法律与实务,北京中国工商出版社,年于注册商标的审核,但是随着商标实践和国际协调的不断发展与推进,列举式立法的僵化和刻板日益显现。方面,理论上允许具有显著性的任何标志予以商标注册已经为国际商标理论所接受,虽然在实际操作中可以由各国商标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国实践对可注册商标要素予以限制......”。
7、“.....越来越多的新型商标形式应当被纳入商标法范畴。另方面,地域性与商标权相伴而生,在世界其他国家获得注册并不意味着同时获得我国法律保护,每个国家的商标注册制度都是独立的。注册商标构成要素检视及立法完善论文原稿评审规则予以明确,此做法不会与商标法产生冲突,另外可以根据国际商标实践和我国市场需求适时调整评审范围,具有定的合理性。注释倪朱亮动态商标及其显著性认定,中华商标,年第期。李明德欧盟知识产权法,北京法律出版社,年,第页。李明德美国知识产权法,北京法律出版社,年,第页,第页。湛茜声音商标的可注册性分析,甘肃政法学院学报,年第期。陆普舜各国商标法律与实务,北京中国工商出版社,年,第页。湛茜单颜色商标的注册问题研究,暨南学报,年第期。姚小磊单颜色商标的可注册性,中华商标,年第期......”。
8、“.....虽然在实际操作中可以由各国商标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国实践对可注册商标要素予以限制,但是根据市场需求状况随时调整法定商标注册要件是商标理论发展的必然要求,越来越多的新型商标形式应当被纳入商标法范畴。另方面,地域性与商标权相伴而生,在世界其他国家获得注册并不意味着同时获得我国法律保护,每个国家的商标注册制度都是独立的。在经济体化的国际背景下,商标局收到的外国商标注册申请逐年增加,不满足我国商标注册构成要素的申请例不在少数,如国际态势,将足以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动态全像图等标志,与原有传统商标共同纳入商标权的客体范畴。由于台湾地区商标法采用了开放式的规定,所以其他特定的有识别性的标志也可以当作商标来注册。台湾地区经济部智慧财产局在年核准了新万仁制药公司的绿油精声音商标申请案,这是台湾地区第件声音标记申请为注册商标的成功案例。商标法修正以后......”。
9、“.....截至目前,台湾地区智慧财产局统计开放种形态申请商标权,包括文字图形记号颜色声音立体形状动态全像图气味触觉以及中为气味商标的注册提供了可能。因此,欧共体商标体系对于可注册商标的要素采取列举加抽象的立法模式,使用于商品或服务上的任何标识,只要具备商标意义上的识别性,而且能够通过书面形式予以表述,同时不违反商标禁用条款,都存在注册的可能性。注册商标构成要素检视及立法完善论文原稿。反观我国商标法对于可注册商标构成要素的规定,仅允许文字图形等商标形式可以予以注册,此种列举模式虽然有利于注册商标的审核,但是随着商标实践和国际协调的不断发展与推进,列举式立法的僵化和刻板日益显现。方面,理论上允第页。湛茜单颜色商标的注册问题研究,暨南学报,年第期。姚小磊单颜色商标的可注册性,中华商标,年第期。责编张晓。欧盟商标立法。在欧盟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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