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并回归私法的当事人中我国香港地区的实践中,在香港李安管理公司诉布馨洗衣公司案中,承认了违约获益赔偿责任。除此之外,新西兰爱尔兰等国家也以判例的方式承认了违约获益赔偿。违约获益赔偿制度的构建论文原稿。违约获益赔偿责任适用的例外情形我们不能因为为了打击故意违约者,而味地滥用违约获益损害责任,让守约方突然获益,这也不利于市场地位的平衡。违约获益赔偿责任适用也应有例外的情形。是守约方可以请求获得实际履行救济的情况。尽管实际履行是种国家强制力下督促履样,我们才能建立个系统的私法机制,既能防止非法行为人非法获益,又能保证受害人获得有效赔偿。参考文献林风华违约获益赔偿研究西南政法大学,刘承韪获益损害赔偿制度的中国问题与体系构建法学研究,陈凌云论违约方获益之归属法律科学,。英美法系违约获益赔偿责任之实践与大陆法系不同的是,英美法系更看重判例的约束力......”。
2、“.....英美法系对于违约获益赔偿制度的规定可总结为两点第,合同法可以适用违约获益赔偿违约获益赔偿制度的构建论文原稿也最能实现合同目的方式。是双方约定违约金。允许违约获益赔偿责任与违约金并用,会导致守约方的不当得利,有违合同的公平原则。但应当注意限制故意违约方请求法院调整违约金的权利。是守约方有过错。若守约方对违约结果的发生也有过错,便不再适用违约获益赔偿责任。另违约方比守约方掌握更多的履行信息,因此不宜苛刻要求守约方的绝对无过错。结尾对获益赔偿制度的认可已经成为当今世界损害赔偿法的趋势,在我国,虽然合同法等领域并未明确规定获益赔偿制度,上故意违约的行为人才可能承担此责任,对故意违约人更具有威慑性,预防故意违约,同时,违约获益赔偿责任还可以起着预防作用,威慑潜在的违约人。有效地保护价值选择违约获益行为违反了效率自由与公正。首先,故意违约非效率......”。
3、“.....必然会提前实施系列保护措施,导致故意违约人在很长时间内出现低效率或无效率的结果,进而会影响市场整体的交易效率。接着,故意违约非自由。合同法所倡导的契约自由指的是缔约自由的,很少具有惩罚性。违约损害赔偿的计算通常是根据受害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来计算的,因此也叫做以损失为基础的损害赔偿体制。如果没有损失或者没有充分证据能够证明受害人遭受损失,当事人的损害赔偿请求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在这种情况下,违约损害赔偿责任体系对合同当事人的救济会出现不充分的情况,而违约获益赔偿责任作为违约责任的补充责任,恰好可以弥补违约损害赔偿责任体系的不足之处,立法上及司法实践中需要违约获益赔偿责任对合同当事人进行救济。违约获益赔偿责任的制度设计以过错责任原则为归责原则有关违约获益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有两种设想第种设想是,延续无过错责任原则......”。
4、“.....以及因此而获益的事实。第种设想是,采用过错责任原则。赔偿范围不受可预见性规则的影响,而采用因果关系加以确定。两者比较而言,采用过错责任原则更为妥当第,我国现在的违约责任归责原则也是以无过错责任原则为主,过错责任原则为辅,并没有完全否认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过错原则有成本低违约行为随意,不能很好地惩戒违约者,尤其是恶意违约者。因此在制定民法典时应当完善违约救济体系,强化合同的诚信基础,有必要在未来民法典中肯定违约获益赔偿责任并明确其具体规则。违约获益赔偿责任在未来民法典中的位置违约获益赔偿责任是在当事人无法获得充分救济的前提下产生的,而违约获益赔偿的源头为侵权法中的不法获益赔偿责任,因此可以将违约获益赔偿置于民法典合同法总则或债法总则中。如果置于合同法总则中,需要说明与其他违约责任类型的赔偿的源头为侵权法中的不法获益赔偿责任......”。
5、“.....如果置于合同法总则中,需要说明与其他违约责任类型的关系首先,获益赔偿责任应当与违约损害赔偿处于同类救济形式。其次,违约获益赔偿责任应当独立置于可得利益赔偿之后,但不能与赔偿损失处于同条款中,否则容易造成可预见性规则依然是获益赔偿责任规则的错觉,减损规则与有过失规则也都无法适用。如果置于债法总则中,尤其是要注意区分获益赔偿制度与不当更为妥当第,我国现在的违约责任归责原则也是以无过错责任原则为主,过错责任原则为辅,并没有完全否认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过错原则有其适用的实践前提第,采用第种方案虽然可以继续适用可预见性规则,但不能适用减损规则以及过失相抵规则,免责事由亦不相同。关于过错举证的问题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上,应依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的举证能力等因素,将证明责任分配给违约方更为合适......”。
6、“.....对故意违约人更具有威慑性,预防故意违约,同时,违约获益赔偿责任还可以起着预防作用,威慑潜在的违约人。有效地保护价值选择违约获益行为违反了效率自由与公正。首先,故意违约非效率。原因在于交易主体在了解了故意违约方过往履约情况后,必然会提前实施系列保护措施,导致故意违约人在很长时间内出现低效率或无效率的结果,进而会影响市场整体的交易效率。接着,故意违约非自由。合同法所倡导的契约自由指的是缔约自由,并未给违约自由任何空间,相反,它违约获益赔偿制度的构建论文原稿系首先,获益赔偿责任应当与违约损害赔偿处于同类救济形式。其次,违约获益赔偿责任应当独立置于可得利益赔偿之后,但不能与赔偿损失处于同条款中,否则容易造成可预见性规则依然是获益赔偿责任规则的错觉,减损规则与有过失规则也都无法适用。如果置于债法总则中,尤其是要注意区分获益赔偿制度与不当的利益制度的法理基础......”。
7、“.....但任何人不得从自己的不法行为中获利是获益赔偿制度的法理基础,任何人不得因他人受损而受益是不当得利制度的法理基础。并不是所有因违约行为而获得利益的行为人都需要承担责任,要违约方承担责任的条件是违约方进行违约是为了获得比履行合同更大利益。区分主观心理,不仅有利于追求公平的目的,也能够限制该规则的滥用。违约获益赔偿制度的构建论文原稿。关于民法典中违约获益赔偿责任的设想民法本身认为诚信是每个人应有的素质,所以才给人们相对自由的交易空间,但是每个人都能诚实守信是理想化的状态,现实中难免有人因为主客观原因而违约。但现行违约救济的软弱性表明违约计算通常是根据受害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来计算的,因此也叫做以损失为基础的损害赔偿体制。如果没有损失或者没有充分证据能够证明受害人遭受损失,当事人的损害赔偿请求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在这种情况下......”。
8、“.....而违约获益赔偿责任作为违约责任的补充责任,恰好可以弥补违约损害赔偿责任体系的不足之处,立法上及司法实践中需要违约获益赔偿责任对合同当事人进行救济。其次,违约损害赔偿中赔偿范围的确定的利益制度的法理基础。虽然十分相似,但任何人不得从自己的不法行为中获利是获益赔偿制度的法理基础,任何人不得因他人受损而受益是不当得利制度的法理基础。违约方故意实施违约行为。传统损害赔偿并不要求考虑违约人违约时的主观心理状态,违约方的过错以及主观目的并不影响赔偿责任的大小。但是违约获益赔偿属于特殊的赔偿责任,在英美法中均要求被告主观上故意实施机会违约。并非任何违约行为人在违约之后都需要承担责任,因为违约行为并不必然存在损害,同应有的素质,所以才给人们相对自由的交易空间,但是每个人都能诚实守信是理想化的状态,现实中难免有人因为主客观原因而违约......”。
9、“.....不能很好地惩戒违约者,尤其是恶意违约者。因此在制定民法典时应当完善违约救济体系,强化合同的诚信基础,有必要在未来民法典中肯定违约获益赔偿责任并明确其具体规则。违约获益赔偿责任在未来民法典中的位置违约获益赔偿责任是在当事人无法获得充分救济的前提下产生的,而违约获涉及的相关制度都在积极促成合同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履行,因此,违约者找不到任何正当的理由来为自己辩解,更不应该从违约行为中获取利益。违约获益赔偿责任的制度设计以过错责任原则为归责原则有关违约获益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有两种设想第种设想是,延续无过错责任原则,但是需要在违约行为中说明违约的动机和目的,以及因此而获益的事实。第种设想是,采用过错责任原则。赔偿范围不受可预见性规则的影响,而采用因果关系加以确定。两者比较而言,采用过错责任原不考虑被告的主观心理状态,可能会导致赔偿结果的不公平。虽然根据过错计算赔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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