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人每年缴费标准元。中央财政每年按参合农民人均元标准安排补助资金,省级财政每年每人补助元,县级财政每年每人补助元。卫生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精选范文。第十条筹资方式由乡镇政府负责资金筹集,村组具体实施农民参加合作医疗,医疗慢性病专家委员会鉴定县合管局组织核审的其他慢性病。乡镇合管站职责在乡镇合管领导小组及县合管局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承担以下职责贯彻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项政策规定,协助乡镇政府社区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做好参合人员参合金的归集与上缴工作。承担本乡镇医疗补偿费用的初核报批和兑现工作。负责信息报表的报送,及时公布本乡镇合作医疗费用补偿兑现情付标准乡镇级为元,县级为元,县外为元,人年累计补偿费用所得封顶线为元门诊费用补偿在家庭帐户中列支,原则上超支不补。住院分段补偿比例参加合作医疗后,不论年因病住院几次......”。
2、“.....全年累计最高补偿为万元。住院花费特大的,年底根据合作医疗基金节余情况还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第十条慢性病门诊费用补偿,由个人申请,经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家卫生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精选范文疗在入院日内须经定点医院管理人员审核身份并与科室负责人床位医生共同在住院通知书上签字,方可住院治疗享受补偿待遇。在非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不予补偿。参合人员外出务工或因事外出因病在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或公立医疗机构住院,须在日内向所在乡镇合管站报告,乡镇合管站审查后,报县合管局批准,可享疗的意见与建议。完成县合管局和本乡镇合作医疗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第章参加合作医疗者的权利和义务第条参加合作医疗者享有下列权利享受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补偿对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有知情建议和监督等权利享受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便捷优质医疗服务......”。
3、“.....第十条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县级医疗机构含级医院要成立专门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和必要的设备,积极配合县合管局做好定点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第十条对已参合人员在下年末继续参合者,原就诊证自动作废。参合人员必须在当年月日之前,自愿交清下年参合经费,以便下年度中央省县级合作医疗经费预算。第十条参合人员住院农民缴纳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金要及时足额缴存县财政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用帐户,各级财政补助资金直接汇入基金专用帐户,基金到帐后须在个工作日内转到支出户。基金运行实行封闭管理,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合作医疗基金。第十条乡镇村及相关集体经济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扶持资金可直接缴存到县财政局基金专用帐户,由县合管局开具合作务管理工作......”。
4、“.....原就诊证自动作废。参合人员必须在当年月日之前,自愿交清下年参合经费,以便下年度中央省县级合作医疗经费预算。第十条筹资方式由乡镇政府负责资金筹集,村组具体实施农民参加合作医疗,抵御疾病风险而履行缴费义务,不能视为增加农民负担。参合对象,应以户为单位,按家庭总人口计算,不得选择性参加,医疗专用收款凭证。乡镇合管站职责在乡镇合管领导小组及县合管局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承担以下职责贯彻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项政策规定,协助乡镇政府社区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做好参合人员参合金的归集与上缴工作。承担本乡镇医疗补偿费用的初核报批和兑现工作。负责信息报表的报送,及时公布本乡镇合作医疗费用补偿兑现情况,收集和反馈农民对实施新型农村合作第十条具备定点资格的医疗服务机构,要与县合管局签定医疗服务责任书,明确责任权利和义务......”。
5、“.....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增强费用控制意识。要公示收费标准,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规范收费,出院带药根据病情控制在日量内,切实为参合人员提供优质高效低耗便捷的医医疗服务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不予补偿。参合人员外出务工或因事外出因病在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或公立医疗机构住院,须在日内向所在乡镇合管站报告,乡镇合管站审查后,报县合管局批准,可享受县外医院住院补偿标准进行补偿。第十条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应将参合人员门诊处方或住院每日费用清单交患者的亲属或委托人签名,否构自愿申请,县合管局初审,报合管会批准。并制发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标牌。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要将标牌悬挂于醒目处,以方便农民就医。卫生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精选范文......”。
6、“.....第章筹资与管理第十条自愿参合的农民以家庭全员为单位,每人每年缴费标准元。中央财政每年按参合农民人均元标准安排补助资金,省级财政每年每人补助元,县级财政每年每人补助元。第十条参合人员在定点医疗服务机构住院时,所发生的符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规定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以下标准进行补偿住院费用实行分段累积补偿,医疗专用收款凭证。乡镇合管站职责在乡镇合管领导小组及县合管局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承担以下职责贯彻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项政策规定,协助乡镇政府社区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做好参合人员参合金的归集与上缴工作。承担本乡镇医疗补偿费用的初核报批和兑现工作。负责信息报表的报送,及时公布本乡镇合作医疗费用补偿兑现情况......”。
7、“.....方可住院治疗享受补偿待遇。在非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不予补偿。参合人员外出务工或因事外出因病在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或公立医疗机构住院,须在日内向所在乡镇合管站报告,乡镇合管站审查后,报县合管局批准,可享关规章制度,增强费用控制意识。要公示收费标准,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规范收费,出院带药根据病情控制在日量内,切实为参合人员提供优质高效低耗便捷的医疗服务。因病情确需要使用基本用药目录之外药品,必须征得患者或其家属同意并签字后方可使用,否则,参合人员有权拒付相关费用,县合管局不予报销。对参合农民目录外用药费不得超过药品总卫生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精选范文患者有权拒付医药费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不予补偿,定点医疗服务机构不得向参合人员提供虚假,或伪造病历......”。
8、“.....第十条县合管局应制定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准入条件,县内各类医疗机构自愿申请,县合管局初审,报合管会批准。并制发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标牌。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要将标牌悬挂于醒目处,以方便农民就疗在入院日内须经定点医院管理人员审核身份并与科室负责人床位医生共同在住院通知书上签字,方可住院治疗享受补偿待遇。在非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不予补偿。参合人员外出务工或因事外出因病在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或公立医疗机构住院,须在日内向所在乡镇合管站报告,乡镇合管站审查后,报县合管局批准,可享作医疗经费坚持按比例补偿,以大病统筹为主,兼顾参合农民受益面坚持农民代表参与管理和监督,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第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对象为户籍在的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农村户口居民......”。
9、“.....方可住院治疗享受补偿待遇。在非定点金实行全县统管理,由县合管局在国有商业银行设立合作医疗基金支出户县财政局设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用帐户,农民缴纳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金要及时足额缴存县财政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用帐户,各级财政补助资金直接汇入基金专用帐户,基金到帐后须在个工作日内转到支出户。基金运行实行封闭管理,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合作医疗基金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号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条本办法所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第条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保障适度,略有结余,实现可持续运行坚持农民以家庭全员为单位自愿参加,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专用收款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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