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再加上城市经济的不景气,非农就业机会大量减少,农业劳动力每年增加约万更多的农民不得不依靠土地获得基本保障和收入,因此矛盾开始突出。‛社会保障概念的澄清秦晖老师对温铁军老师观点的点修正‚所谓社会保障,是指社会以政府社区企业或其它社会组织形式为代表承担义务,向公民提供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障。对于被保障者而言,接受保障则是他的权利。尽管在许多情况下,被保障者可能也有部分义务如在政府企业个人方统筹的保障制有撤销第条限于农民拖欠租金和擅自变更土地用途提前收回第条限于农村集体因为社区公益建设或者农业基本建设期限届满第条混同第条征收第条限于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抛弃第条土地灭失第条。王利明教授的建议稿涉及农民土地权利丧失的有提前收回第条撤销第条抛弃第条征收第条期限届满第条土地灭失第条。两个建议稿都未对实践中是存在的调整需求和做法作出回应。不审慎地考虑调整问题......”。
2、“.....具有准行政行为的性质,不对它作任何规制的话,农民的土地权利将处于极度不稳定的状态,且不论这权利是债权还是物权。是否应该取消农村承包地的调整制度上精选范文。‚在上世纪年代,这种矛盾的表现之所以并不明显,原因是当时乡镇企业的高速发展带动了劳动力的非农就业。‚从年代开始,由于税收金融环保和社保等宏观政策的重大变化,乡镇企业带动就业的能力大幅下降。到年代中期,每年只能解学秦晖教授领导的调查小组在年月上旬到月初对浙江湖南广西贵州川陕西省个县市的个村庄进行了为期多天的考察‚十多年来,平均调整了近次‛的问题是‚您家对土地关系未来的希望‛。选择‚长期维持现状,不再重分,份地永占,不得买卖‛的占选择‚延长重分周期年以上‛的占选择‚十年左右重分次‛的占选择‚年左右重分次‛的占选择‚再分次以解决现有问题,然后长期维持不变‛的占......”。
3、“.....我们可以发现实践中是存在小调整的需求和做法的既有研究似乎将不得调整作为当然前提了民法学界对农村承包地的研究概括起来,大多集中在个方面。是对土地承包应该采取债权保护还是物权保护是农民对承包地的享有权利的名称问题是在承认物权保护的前提下,究竟应该给予农民用益物权还是所有权即经济学界所谓的私有化。对第个问题,现在基本已经形成共识,应该给予物权保护对第个问题仍然存在争论,但是正如有学者所言这种争论可论可能只是种字面上的争论,农民对土地的权利不管你把它叫做什么只要是不可剥夺的权利,在农民手中完全牢靠的掌握,得到法律保护就好,在这种条件之下,把这种权利叫做什么是无关紧要的,学界主流观点是给予农民用益物权,但是也有个别学者建议给予所有权,如后文将论述的,不论是所有权还是用益物权,假如允许公权力肆意干预的话,例如不加规制的调整......”。
4、“.....它与经典外国立法例上的所有权和用益物权都相去甚远。总之,从既有的研究成果来看,民法学界对调整问题研究不多。似乎认为规定了物权,那么就等于说农民的土地权利就稳定了,不用在考虑调整问题,或者更直接些,对农民土地进行调整本来就是我们反对的。考察民法学界贡献的物权法学者建议稿,发现和前文所述的学界意见基本是致的。年的第个号文件名为关于年农村工作部署,强调要抓好发展和提高农业的生产力水平,为世纪年代后期增强农业后劲准备前提条件。年,是否应该取消农村承包地的调整制度上精选范文之间的不等化程度,反而加大了这种不均等化程度。人均劳均农业劳动力平均年承包地年经营土地年承包地年经营土地结论通过数据分析表明,土地流转确实可以在定程度上解决出现无地人口的人地矛盾问题,但是决不能高估它的作用。道理可能很简单首先,半的人将土地流转给了自己的亲戚,而无地人口未必是他的亲戚......”。
5、“.....帮他代种。其次,另半的人将土地流转给了非亲戚,这时候他是按照市场行事的,无地人口未必就占有市场优势,流转出让人不会因为其是无地人口,并且有受让意愿大家都有意愿受让,农村土地市场供求关系如前述为,并不平衡,就会将土地流转给他,因为出让人并不是他生存保障的提供者。再次,由于农户土地转包的期限较短,而且不稳定,很难作为农民的生存保障。中国政法大学周小勇。调整原因的分析中国农村经济研究主要有两个基本命题是人地关系高度紧张的基本国情矛盾制约是城乡元结构的基本体制矛盾。人地关系矛盾。‚于农户土地转包的期限较短,而且不稳定,很难作为农民的生存保障。中国政法大学周小勇。梁慧星教授的建议稿没有直接规定农民土地是否会因为调整丧失土地权利的内容,但是详细规定了其它的权利丧失内容......”。
6、“.....王利明教授的建议稿涉及农民土地权利丧失的有提前收回第条撤销第条抛弃第条征收第条期限届满第条土地灭失第条。两个建议稿都未对实践中是存在的调整需求和做法作出回应。不审慎地考虑调整问题,可能使用益物权成为具文调整实际上是发包方用行政手段对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干预,具有准行政行为的性质,不对它作任何规制的话,农民的土地权利将处于极度不稳定的状态,且不论这权利是债权还是物权。是否应该取消农村承包地的调整制度上精选范文农户土地占有的差距。调查数据表明有无地人口家庭人均土地占有量由土地流转前的亩人增加到亩人,而其它农户人均占有土地的数量由亩人增加到亩人,两种农户人均占有土地的数量差距由土地流转前的亩人下降到亩人,相应的劳均土地占有量的差距由亩人下降到亩人......”。
7、“.....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土地流转并没有完全消除无地人口户和其它农户土地资源占有量的差距。数据表明,通过土地流转所下降的土地占有量的差距均不到原差距的不到不到部分无地人口的出现,个直接后果就是人口增加的农户和人口减少的农户之间人均土地占有出现了不均衡。衡量土地流转是否减少了这种不均衡,可以利用人均占有土地之间的均等化程度来衡量。调查组利用年和年的数据分别计算农户原有承包地和实际经营土地人均劳均以及农业劳动力平均占有等指标的标准差的加权和。结果发现见下表土地流转非但没有降低农户人均劳均以及农业劳动力平均土地占有有无地人口对农户转入土地意愿有明显影响。调查组通过模型分析,得出数据是相关系数在的水平上显著。无地人口是否在土地流转中获得土地首先,土地流转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人口的地权问题。减少了无地人口家庭与其它农户土地占有的差距......”。
8、“.....而其它农户人均占有土地的数量由亩人增加到亩人,两种农户人均占有土地的数量差距由土地流转前的亩人下降到亩人,相应的劳均土地占有量的差距由亩人下降到亩人,农业劳动力平均拥有土地数量的差距由亩人下降到亩人。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土地流转并没有完全消除无地人口户和其它农户土地资源占有量的差距。数据表明,通过土地流转所下降的土地占有量的差距均不到原差距的不到不到部分无地人口的出现,个直接后果就是人口增加的农户和人口减少的农户之间人均土地占有出现了不均衡。衡量土地流转是否减少了这种不均衡,可以利用人均占有情说成是我们没有国家福利,但有土地福利,却有可能使人误以为我们的农民已经具有了另类型的社会保障,从而取消了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任务。这无疑是有害的。‛简单综合温秦两位老师的观点即是但在我国相当部分地区,因为人地矛盾的突出,加上农村尚无社会保障......”。
9、“.....这就决定了土地定期调整是否有取消调整的可能在土地承包法读时,作的严格限制土地调整的立法理由是‚今后出现人地矛盾,主要应当通过土地流转开发新土地资源。发展乡镇企业和第第产业等途径,用市场的办法解决,不宜再用行政手段调整承包地。‛下面我们将对这些途径作逐个考察,看其是否确能代替土地调整。土地流转对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的总体描述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已经开始迅速成长发育。农业部固定观察点调查结果显示转出土地比例占农户承包土地的比例由年的提高到,农户转入土地占承包土地的比例由提高到年的。农户土地之间的均等化程度来衡量。调查组利用年和年的数据分别计算农户原有承包地和实际经营土地人均劳均以及农业劳动力平均占有等指标的标准差的加权和。结果发现见下表土地流转非但没有降低农户人均劳均以及农业劳动力平均土地占有量之间的不等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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