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稳定生活来源包括退休人员退休工资等其他合法的社会保障,且家庭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不低于本市平均水平。实际居住时间按申请入户人在本市取得的居住房屋产权时间和暂居住育情况证明。其它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由相关部门予以规定。第十条符合本办法第条规定条件的申请入户人员,分别凭市人事劳动保障民政部门批准调入录用或接收安置手续和相关材料,经市行政审批中心窗口核准后开具的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到有关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入户。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的申请入户人员,可委托经市部门批准设立的集体户口代管机构代管,登记在代管集体户口内。人事局户籍制度改革制度精选范文。第十条凡符合本办法规定,提出申请要求入户的人员,应根据申请的理由,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资的,提供由市会计事务所审核出具的验资证明纳税的......”。
2、“.....在本市投资注册资金人民币万元以上且经营年以上近年累计纳税人民币万元以上,并在本市城镇建成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迁入购买本市城镇建成区成套商品住房面积达平方米迁出该住房后,方可办理户口入户申请手续。本办法所称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是指申请入户人在本市通过合法手续取得各类工作,且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稳定生活来源包括退休人员退休工资等其他合法的社会保障,且家庭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不低于本市平均水平。实际居住时间按申请入户人在本市取业职工社会保险至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下同,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且年龄在周岁以下,在本市工作大专以上满年,中专满年......”。
3、“.....其它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由相关部门予以规定。第十条符合本办法第条规定条件的申请入户人员,分别凭市人事劳动保障民政部门批准调入录用或接收安置手续和相关材料,经市行政审批中心窗口核准后开具的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到有关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入户。符合本办法第,制定本办法。第条市部门为我市户籍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办法实施。市各派出所为我市户口登记机关,具体负责辖区户口登记管理工作。第十条凡符合本办法规定,提出申请要求入户的人员,应根据申请的理由,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资的,提供由市会计事务所审核出具的验资证明纳税的,提供由市税务条规定条件的申请入户人员,应向申请入户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报经批准后凭市局开具的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办理户口迁移入户......”。
4、“.....在我市购买手房的,业主应在原户内人员户上述至项人员除本人户口准迁外,允许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随迁。第条符合下列规定的人员,可凭市劳动保障部门工作调入录用等相关手续,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因家庭实际困难需照顾父母配偶而调动的在职职工及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生产急需,经考核符合要求引进具有中高级技工和技师职称的技术管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在国外境外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留学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本科学历,且年龄男性周岁女性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被单位合法聘用,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至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下同,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且年龄在周岁以入投靠父亲或母亲的未成年子女被合法收养投靠养父母或依法解除收养关系投靠生父母的未成年子女结婚后实际居住本市配偶处年以上......”。
5、“.....女性周岁以上的老年人需来本市投靠子女生活,且实际居住年以上,子女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稳的居住房屋产权时间和暂居住证确定。第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有关规定与本办法规定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共同居住生活在起的家庭人员登记为个家庭户口。居住在机关和企事业等单位内部的人员,以个共同住宿处登记为个集体户口不具备设立集体户口条件的企事业等单位,其调入或录用人员的户口条规定条件的申请入户人员,应向申请入户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报经批准后凭市局开具的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办理户口迁移入户。第十条本办法所称合法固定住所是指申请入户人在本市居住房屋属于自有产权的住宅房屋或享有合法使用权并办理合法租赁手续的公有住宅房屋。在我市购买手房的......”。
6、“.....在本市投资注册资金人民币万元以上且经营年以上近年累计纳税人民币万元以上,并在本市城镇建成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迁入购买本市城镇建成区成套商品住房面积达平方米事部门工作调入录用或者接收安置等相关手续,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在国外境外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留学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本科学历,且年龄男性周岁女性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被单位合法聘用,已参加城镇企人事局户籍制度改革制度精选范文,在本市工作大专以上满年,中专满年......”。
7、“.....在本市投资注册资金人民币万元以上且经营年以上近年累计纳税人民币万元以上,并在本市城镇建成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迁入购买本市城镇建成区成套商品住房面积达平方米取的非本市籍学生,户口迁移仍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办理。人事局户籍制度改革制度精选范文。第条凡迁入人员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有关规定,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第条符合下列规定的人员,可凭市人事部门工作调入录用或者接收安置等相关手续,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织本办法实施。市各派出所为我市户口登记机关,具体负责辖区户口登记管理工作。上述至项人员除本人户口准迁外,允许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随迁。第条符合下列规定的人员,可凭市劳动保障部门工作调入录用等相关手续......”。
8、“.....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迁入按政策规定需机关审批准入的其他人员。第十条凡被本市范围各类院校录取的本市籍学生,入学时不再迁移户口,被外地院校录取的,允许不迁户口的可不迁,均待其毕业后直接将户口迁往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被本市各类院校条规定条件的申请入户人员,应向申请入户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报经批准后凭市局开具的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办理户口迁移入户。第十条本办法所称合法固定住所是指申请入户人在本市居住房屋属于自有产权的住宅房屋或享有合法使用权并办理合法租赁手续的公有住宅房屋。在我市购买手房的,业主应在原户内人员户上,房产证办理年以上,且在本市经商兴办产业连续年以上近年累计纳税人民币万元以上......”。
9、“.....房产证办理并实际居住年以上,且被本市单位合法聘录用年以上,参加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年以上的,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业职工社会保险至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下同,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且年龄在周岁以下,在本市工作大专以上满年,中专满年,并拥有固定住所的人员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安置的本市生源的大中专毕业生录用公务员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及其随军家属因家庭实际困难需照顾父母配偶而调动的在职理人员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安置的本市生源的技职校毕业生按政策规定经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准入的其他人员。人事局户籍制度改革制度精选范文。人事局户籍制度改革制度第条为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使人口规模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根据国家省和市政府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成年子女生产急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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