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清朝时我国也出现了类似破产的习惯,例如摊账和兴隆票,但总体而言,可以认为在大量移植现代西法之前,我国仍就以全额偿还债务为处理债务关系之限。可见,如果将相对免责的帝国对古罗马法进行了定程度的恢复与整理。因此,种更合理的解释是,中世纪时商人习惯法中的多项制度,只是以借用古罗马法中类似情况的名义,来获取种历史神圣性,而非真正的发源与继承。破产制度的历史起源论述两种起源学说的特征考察对于十铜表法的分析古罗马说的成立原因,在于那时法律理念出现了债现后不久,中世纪的商人破产法律制度就已经建立起来了,且人格与财产的相对分离之法律理念进入了法学理论的视野。当然当时的情况与现代破产制度仍有巨大不同,例如破产免责制度是在破产法发展到后期才出现的„‟,并且长期坚持债务人执行后有罪破产有罪的法律理念,尽管如此,但至少有了商事人格与独立财破产制度的历史起源论述精选范文标准......”。
2、“.....其大略也是世界最早写明破产制度的条例„‟破产制度的历史起源论述精选范文。从这个角度而言,可以说自砸烂长椅现象出现后不久,中世纪的商人破产法律制度就已经建立起来了,且人格与财产的相对分离之法律理念进入了法学理论的视野。当然当时的情况与现代破产制度仍有巨行债务或促使其亲友相关人等代其清偿。分尸非古罗马发展至成熟形态的执行制度。古罗马当权者缺乏将平民沦为本地的奴隶的机制,也没有对平民债务人施行瓜分身体酷刑的社会环境„‟。可见如无最后的肉刑执行,那么缓冲期与和解制度值得反思,因为如果大多数债务都能进行和解,就谈不上平衡保护双方权利的理能如上文所述,仅为种激励措施。综上,笔者更倾向于中世纪说。虽然无法证明砸烂长椅作为种习惯法的实际法律效力,但在破产这词出现之后,意大利在年至年之间先后制定了威尼斯条例米兰条例佛罗伦萨条例,这个条例中都有破产制度的内容......”。
3、“.....以债务人财产处理完毕或债权债务人和解历史上并不少见。如古巴比伦时期的汉谟拉比法典第条也有规定,倘自由民因负有法律义务,将其妻其子或其女作为人质抵押,则他们指其妻子女在债权者之家服役应为年,至第年应恢复其自由,严格禁止无限期役使债务奴隶的规定„‟公元前年也有禁止以人身作为借贷抵押因欠债而被抵押的人予以解放基督教的圣经律效果,而并未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在此可以与我国作简单比较,我国古时债务处理在法律上须以债务额为偿还限度进行关联偿还,最简单的表现即为父债子还,至近代仍有如凡父子已经分居,其父所欠之债,不问是否在分居前后,亦不问其父有无偿还能力,均得迳向其子索偿的民间习惯。虽根据地域不同,在清朝也有若干关于免除债务的规定„‟。因此,非以债务全额为清偿要求非是铜表法独有。从执行角度论,有学者指出十铜表法时代没有确凿的史料证实其发生过瓜分债务人尸体的实例„‟......”。
4、“.....只是在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前提下,利用法律的威严及肉刑的恐怖来进行种负面激励,震慑债务人履综上,笔者更倾向于中世纪说。虽然无法证明砸烂长椅作为种习惯法的实际法律效力,但在破产这词出现之后,意大利在年至年之间先后制定了威尼斯条例米兰条例佛罗伦萨条例,这个条例中都有破产制度的内容,表明那时已有破产程序终结时,以债务人财产处理完毕或债权债务人和解为标准,而非债务人人身处罚的法法发展到后期才出现的„‟,并且长期坚持债务人执行后有罪破产有罪的法律理念,尽管如此,但至少有了商事人格与独立财产承担商事破产责任的思想。这也符合拉德布鲁赫整个私法的开路先锋的重担必然落在商法头上的论断„‟。最后须说明,中世纪产生的以商人破产为代表的破产制度是否真正吸收了古罗马法中的产制度是否真正吸收了古罗马法中的债务执行制度或财产委托制度的思想,是个存疑的问题,由于古罗马帝国分裂后......”。
5、“.....只有拜占庭帝国对古罗马法进行了定程度的恢复与整理。因此,种更合理的解释是,中世纪时商人习惯法中的多项制度,只是以借用古罗马法中类似情况的名义,来获取念,相反如果真的关注双方的权利,那么直接将债务人贬为奴隶并规定其劳动年限,则更符合经济原理,这样也能从侧面上增加债权人的债务获偿量。因此,铜表法之第表,很可能如上文所述,仅为种激励措施破产制度的历史起源论述精选范文破产制度的历史起源论述精选范文。从这个角度而言,可以说自砸烂长椅现象也有若干关于免除债务的规定„‟。因此,非以债务全额为清偿要求非是铜表法独有。从执行角度论,有学者指出十铜表法时代没有确凿的史料证实其发生过瓜分债务人尸体的实例„‟,十铜表法的规定从文字角度而言,只是在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前提下,利用法律的威严及肉刑的恐怖来进行种负面激励,震慑债务人履标准,而非债务人人身处罚的法律......”。
6、“.....从这个角度而言,可以说自砸烂长椅现象出现后不久,中世纪的商人破产法律制度就已经建立起来了,且人格与财产的相对分离之法律理念进入了法学理论的视野。当然当时的情况与现代破产制度仍有巨会环境„‟。可见如无最后的肉刑执行,那么缓冲期与和解制度值得反思,因为如果大多数债务都能进行和解,就谈不上平衡保护双方权利的理念,相反如果真的关注双方的权利,那么直接将债务人贬为奴隶并规定其劳动年限,则更符合经济原理,这样也能从侧面上增加债权人的债务获偿量。因此,铜表法之第表,很可破产制度的历史起源论述精选范文债务执行制度或财产委托制度的思想,是个存疑的问题,由于古罗马帝国分裂后,古罗马法在欧洲已经名存实亡,只有拜占庭帝国对古罗马法进行了定程度的恢复与整理。因此,种更合理的解释是,中世纪时商人习惯法中的多项制度......”。
7、“.....来获取种历史神圣性,而非真正的发源与继标准,而非债务人人身处罚的法律。其大略也是世界最早写明破产制度的条例„‟破产制度的历史起源论述精选范文。从这个角度而言,可以说自砸烂长椅现象出现后不久,中世纪的商人破产法律制度就已经建立起来了,且人格与财产的相对分离之法律理念进入了法学理论的视野。当然当时的情况与现代破产制度仍有巨商人破产说,且认为此习惯法制度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现代自然人破产制度的形成。从这个角度而言,可以说自砸烂长椅现象出现后不久,中世纪的商人破产法律制度就已经建立起来了,且人格与财产的相对分离之法律理念进入了法学理论的视野。当然当时的情况与现代破产制度仍有巨大不同,例如破产免责制度是在破产第年应恢复其自由,严格禁止无限期役使债务奴隶的规定„‟公元前年也有禁止以人身作为借贷抵押因欠债而被抵押的人予以解放基督教的圣经也有若干关于免除债务的规定„‟。因此......”。
8、“.....从执行角度论,有学者指出十铜表法时代没有确凿的史料证实其发生过瓜分债务人尸体的种历史神圣性,而非真正的发源与继承。中世纪商人破产起源说的合理性综上,两项学说都有值得怀疑之处。比较而言,笔者更倾向于中世纪商人破产说,且认为此习惯法制度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现代自然人破产制度的形成。中世纪商人破产起源说的合理性综上,两项学说都有值得怀疑之处。比较而言,笔者更倾向于中世也有若干关于免除债务的规定„‟。因此,非以债务全额为清偿要求非是铜表法独有。从执行角度论,有学者指出十铜表法时代没有确凿的史料证实其发生过瓜分债务人尸体的实例„‟,十铜表法的规定从文字角度而言,只是在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前提下,利用法律的威严及肉刑的恐怖来进行种负面激励,震慑债务人履大不同,例如破产免责制度是在破产法发展到后期才出现的„‟,并且长期坚持债务人执行后有罪破产有罪的法律理念......”。
9、“.....但至少有了商事人格与独立财产承担商事破产责任的思想。这也符合拉德布鲁赫整个私法的开路先锋的重担必然落在商法头上的论断„‟。最后须说明,中世纪产生的以商人破产为代表的破能如上文所述,仅为种激励措施。综上,笔者更倾向于中世纪说。虽然无法证明砸烂长椅作为种习惯法的实际法律效力,但在破产这词出现之后,意大利在年至年之间先后制定了威尼斯条例米兰条例佛罗伦萨条例,这个条例中都有破产制度的内容,表明那时已有破产程序终结时,以债务人财产处理完毕或债权债务人和解法律。其大略也是世界最早写明破产制度的条例„‟。破产制度的历史起源论述两种起源学说的特征考察对于十铜表法的分析古罗马说的成立原因,在于那时法律理念出现了债务人已无需以债务全额为清偿额度以及在公权力行使下,关注债权债务人双向权利的倾向。债务人处死的规定,达成了至此债权债务关系终结的法例„‟,十铜表法的规定从文字角度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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