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法权说认为,监察权具有司法权的特征,如独立性专业性程序性。但监察权不具有居中性中立性被动性终局性的特征。行政权说认为监察权具有行政权的自由裁量性主动性和广泛性的特征,但监察权又明显地具有独立性程序性等特征,不同于行政监察权。行政监察权属于行政权的部分,主要是因为行政监察权是由行政机关。因此,我国目前缺乏对全体公职人员监督的制度。其次,在我国行使公权力的国家机关中,行政机关拥有大量的支配社会资源的权力,但不可否认的是,其他国家机关乃至社会组织,也拥有很多公权力,因为监督制度的缺失,造成了监管的漏洞,不仅导致大量的国有资产流失,而且败坏了社会风气。例如,些国有垄断企业高管以权谋私贪污受贿,些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负责人员横行乡里霸占侵吞国有资产和自治组织的资产,些行使定公权力的社会组织的负责人员及主管人员利用手中的权力索贿贪污......”。
2、“.....受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监察委员会法律地位研究原稿。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关乎国家管理体制重塑的重大问题。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涉及修改宪法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法律,制定国家监察法涉及国家行政监察机关人民检察院等国家机构的职能调整及人员交流涉及对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各级监察委员会的性质职权和法律地位的法律规定等等问题。本文仅就监察委员会的法律地位进行理论探讨,并与行政监察制度行政监察机关的法律地位进行比较,分析监察委员会设臵的必要性监察委员涉嫌职务犯罪,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这是属于相互配合关系。监察委员会对检察人员的监督,检察机关对监察委员会实施涉及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的刑事侦查行为或刑事强制措施行为的监督,属于相互制约关系。最后,监察委员会与人民法院之间也应是种相互配合和制约的关系......”。
3、“.....实现对监察权的监督和制约。参考文献王守安,田凯论我国检察权的属性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马怀德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和主要任务国家行政学院学报姜明安国家监察监察委员会法律地位研究原稿,在监督权的形式上,监察权既运用具有行政权特征的权力形式实现监督职能,也运用具有司法权特征的权力形式实施监督,但不能因此就将监察权归纳为行政权或司法权。最后,监察权的具体内容包括监督权调查权和处臵权。也就是说,监察权是个权力系统权力体系,从监督检查监察对象的违规违法违纪行为,到调查监察对象的职务犯罪行为,直至依据法律法规对具体调查对象的行为定性并给予处分和处理,包括般的处分权和调查终结移送起诉权。总之,监察权是种新型的公权力形式,具有独立存在的地位和价值,既不依附于行政权,也不依附于司法权。监。最后,通过设臵监察对象合法权益保障和救济机制,以监督和制约监察权力的滥用......”。
4、“.....以及个别最严厉的行政处分决定如开除公职不服,允许监察对象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以上对监察委员会性质监察权的性质以及监察委员会的职权和手段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监察委员会是我国国家机关中专门行使监察权专司反腐败的国家公权力机关,是专职国家监督执法机关。监察委员会与其他国家机关之间存在着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关系。首先,监察混合权说认为,监察权是行政权与司法权的混合,但混淆了行政权与司法权的区别,也忽视了监察权的本质。笔者认为,监察权作为种独立的公权力形式,虽然具有传统的行政权司法权的权力特征和要素,但并不等于传统的公权力形式,而应概括为种新型的独立的公权力形式。首先,监察权是国家专门的监督机关对所有公权力行使者所实施的监视和督查,这是监察权行使主体方面的特殊性。其次,在监督对象上......”。
5、“.....这是监察权行使领域和范围的全面性的特点,它不同于行政权司法权监督的局限性。再次列席会议权给予奖励权。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决定,确立了监察委员会的十项权限和手段,包括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臵。这些权限和手段可分为类,类是调查取证的手段,如询问查询调取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类是强制措施,如冻结查封扣押类是强制措施和调查取证措施性质的国家监察手段,如讯问留臵还有类是惩戒教育措施,如谈话。与行政监察法相比,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决定,赋予了监察委员会更大的监督权力。当然,这些授权还有待国家监察法不等于传统的公权力形式,而应概括为种新型的独立的公权力形式。首先,监察权是国家专门的监督机关对所有公权力行使者所实施的监视和督查,这是监察权行使主体方面的特殊性。其次,在监督对象上......”。
6、“.....它不同于行政权司法权监督的局限性。再次,在监督权的形式上,监察权既运用具有行政权特征的权力形式实现监督职能,也运用具有司法权特征的权力形式实施监督,但不能因此就将监察权归纳为行政权或司法权。最后,监察权的具体内容包括监督权以确认和具体规定。另外,国家监察法还应对现行行政监察法规定的有关监察权限和手段予以承袭或在作出修正后予以承袭。国家监察法在对监察委员会充分授权的基础上,也必须对监察委员会的监察职权和监察手段进行必要的制约,以防止监察委员会滥用监察职权和手段。制约的途径,首先是完善监察程序制度,包括监察公开制度公众参与制度证据审查制度回避制度排除干预制度听取陈述申辩制度等。其次,要制约监督自由裁量权,尽量使其程序化规范化。如关于留臵这种监察手段的运用,就必须明确其条件和时间以及解除的情形......”。
7、“.....是与政府行使的行政权及法院检察院行使的司法权相对独立,又相互制约的国家公权力。关于监察权的性质,有不同的认识,具体有司法权说行政权说准司法权说和混合权说几种观点。司法权说认为,监察权具有司法权的特征,如独立性专业性程序性。但监察权不具有居中性中立性被动性终局性的特征。行政权说认为监察权具有行政权的自由裁量性主动性和广泛性的特征,但监察权又明显地具有独立性程序性等特征,不同于行政监察权。行政监察权属于行政权的部分,主要是因为行政监察权是由行政机关人及其工作人员实施法律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其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再次,监察委员会与人民检察院之间应是种相互配合和相互制约的关系,监察委员会对公职人员实施监察,通过调查侦查,确定行为人涉嫌职务犯罪,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这是属于相互配合关系。监察委员会对检察人员的监督......”。
8、“.....属于相互制约关系。最后,监察委员会与人民法院之间也应是种相互配合和制约的关系。监察委员会对法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有权进行监督人民法院通过审质的国家监察手段,如讯问留臵还有类是惩戒教育措施,如谈话。与行政监察法相比,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决定,赋予了监察委员会更大的监督权力。当然,这些授权还有待国家监察法予以确认和具体规定。另外,国家监察法还应对现行行政监察法规定的有关监察权限和手段予以承袭或在作出修正后予以承袭。国家监察法在对监察委员会充分授权的基础上,也必须对监察委员会的监察职权和监察手段进行必要的制约,以防止监察委员会滥用监察职权和手段。制约的途径,首先是完善监察程序制度,包括监察公开制度公众参与制度证据审查员会与人民代表大会既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也存在相互监督的关系。监察委员会由同级人大产生,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9、“.....同时,人大常委会组员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监察委员会的监督。其次,监察委员会与人民政府之间主要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监察委员会对人民政府负责人人民政府部门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实施法律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其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再次,监察委员会与人民检察院之间应是种相互配合和相互制约的关系,监察委员会对公职人员实施监察,通过调查侦查,确定行为人以确认和具体规定。另外,国家监察法还应对现行行政监察法规定的有关监察权限和手段予以承袭或在作出修正后予以承袭。国家监察法在对监察委员会充分授权的基础上,也必须对监察委员会的监察职权和监察手段进行必要的制约,以防止监察委员会滥用监察职权和手段。制约的途径,首先是完善监察程序制度,包括监察公开制度公众参与制度证据审查制度回避制度排除干预制度听取陈述申辩制度等。其次,要制约监督自由裁量权,尽量使其程序化规范化。如关于留臵这种监察手段的运用......”。
1、手机端页面文档仅支持阅读 15 页,超过 15 页的文档需使用电脑才能全文阅读。
2、下载的内容跟在线预览是一致的,下载后除PDF外均可任意编辑、修改。
3、所有文档均不包含其他附件,文中所提的附件、附录,在线看不到的下载也不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