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合案例对在校学生能否成为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进行了初步探讨。关键词劳动者劳动关系主体界定标准案件小王是徐州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年月日正式毕业。年,小王持该校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应聘至公司,此时小王的毕业论文及论文答辩尚未完成,小王将此情况告知该公司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不适用劳动法。该规定通过列举的方式将部分广义上的劳动者排除在劳动法的适用范围之外,这其中并不包括在校学生。认为在校学生不能成为劳动法上劳动者的观点,通常将原劳动部的相关规定作为理论依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笔者认为,这种规定是在当时特殊的劳动关系背景下产生的,在以往大学精英教育时王在治疗和休息期间,经学校同意......”。
2、“.....于年月日正式毕业。年月,伤愈后的小王多次向公司交涉,认为双方既然签订了劳动合同,其身份属于公司员工,应该享受工伤待遇,但遭到公司拒绝。在校学生可以成为劳动者原稿。在本案中,小王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协议书时已基本完成学业,并持有学校为促进学生就业而发给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其应聘求职的行为受到管理部门与高校本身的鼓励,其学生身份不应成为小王成为劳动者的阻碍。小王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协议书应当依法认定为有效的划安排,各种类型单位的劳动者都是国家直接管理的对象,劳动者被安排后无法自由流动,国家是唯的用人单位,全社会劳动者都受雇于国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用签订任何合同,双方之间是种行政隶属关系,而非平等的合同关系。摘要在校学生在基本完成学业后提前就业的情况越来越普遍,许多用人单位甚至劳动仲裁委认为在校大学生不能成为劳动者,这也阻碍了在校学生在劳动关系中获得劳动法的保护......”。
3、“.....结合案例对在校学生能否成为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进行了初在校学生可以成为劳动者原稿.人等系列主体。而在劳动经济学的意义上,劳动者的主体相对较狭窄。劳动经济学意义上的劳动者,是从劳动者在现代经济关系中的地位及特点角度予以界定。在将劳动者作为劳动关系和劳动问题研究中的个范畴时,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是劳动经济意义上劳动者的法律反映和体现。本文所指劳动者是指劳动法上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在校学生可以成为劳动者原稿。在本案中,小王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协议书时已基本完成学业,并持有学校为促进学生就业而发给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其应聘求职的行为受到管理部门与高校接受监督检查接受雇主对其错误行为的制裁。以这观点来认定劳动法上劳动者主体,主要是德国法和日本法的观点。,经济从属说,即劳动者在经济上依附于雇主,雇主是劳动者定时期经济上的主要供应者......”。
4、“.....般从生产组织体系是否归雇主所有,生产工具是否归雇主所有,生产原料等是否由雇主提供等。通常,持这观点的学者同时并不排除劳动关系中的人格的从属性,如我国地区的学者黄越钦就认为,劳动关系的从属性,应当包括人格上的从属性和经济上的从属性。我国劳动关系的变迁在认定劳动者主有被我国劳动法排除在劳动权利义务主体之外,因此,只要该学生年龄上达到了劳动法关于年龄条件的规定,就应当属于劳动合同法管辖的范围,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可以构成劳动关系。劳动者主体界定标准讨论在校学生是否能成为劳动者,就应当先对劳动者这个主体进行界定。关于劳动者主体界定的标准不同的学科对劳动者这概念有不同的界定,在理论界,般从社会经济学和劳动经济学角度进行区分。从社会经济学意义上来看,劳动者的范围相当广泛,只要是参与定劳动过程的人均可以成为劳动者,这种角度下的劳动者包含了公务员农民查接受雇主对其错误行为的制裁......”。
5、“.....主要是德国法和日本法的观点。,经济从属说,即劳动者在经济上依附于雇主,雇主是劳动者定时期经济上的主要供应者。判断这种从属性的具体标准,般从生产组织体系是否归雇主所有,生产工具是否归雇主所有,生产原料等是否由雇主提供等。第,小王与公司是否具有从属性。小王与公司所签订协议是以建立长期劳动关系为目的的协议,且在与公司签订合同时,小王已明确告知自己尚未毕业,公司在知道这情况的前提下与小王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与小王约定了这观点的学者同时并不排除劳动关系中的人格的从属性,如我国地区的学者黄越钦就认为,劳动关系的从属性,应当包括人格上的从属性和经济上的从属性。我国劳动关系的变迁在认定劳动者主体的标准问题上,劳动者是否具有从属性的标准无疑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但是,在具体界定在校学生的劳动者身份时,还应结合我国的具体现实,尤其是我国的劳动关系的变迁加以解决。在计划经济体制下......”。
6、“.....这种劳动关系更多强调的是劳动者的国家主人翁地位,各单位的工作人员都是国家的主人,他用期试用期底薪及转正后底薪。该劳动合同协议书明确了公司与小王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可以作为小王与公司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从小王的工作情况来看,公司向小王明确了具体岗位和职责,小王按照公司的安排给付自己的劳动力,服从公司的工作规则和工作指示,并以自己劳动力为对价从公司换取工资。在小王与公司的劳动关系中,无论从人身从属性还是经济从属性来看,小王均可以成为劳动者。在校学生可以成为劳动者原稿。判断这种从属性的具体标准通常包含以下几个方面服从营业组织中的工作规则服从雇主的工作指摘要在校学生在基本完成学业后提前就业的情况越来越普遍,许多用人单位甚至劳动仲裁委认为在校大学生不能成为劳动者,这也阻碍了在校学生在劳动关系中获得劳动法的保护。本文从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劳动者主体界定标准和劳动者概念内涵出发......”。
7、“.....关键词劳动者劳动关系主体界定标准案件小王是徐州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年月日正式毕业。年,小王持该校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应聘至公司,此时小王的毕业论文及论文答辩尚未完成,小王将此情况告知该公司年满周岁具有劳动能力能够独立给付劳动并获得劳动报酬,即可成为劳动者更进步,只要满足以上条件的在校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向用人单位给付自己的劳动力从用人单位获得劳动报酬并以此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即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了事实上的从属性劳动关系,可以成为劳动法上的劳动者,其在校学生身份不应影响到劳动关系的成立。参考文献王全兴劳动法学,人民法院出版社年版。戴春华劳动合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年版。许明月劳动法适用中劳动者身份的识别问题,河南大内涵进行界定......”。
8、“.....以及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不适用劳动法。该规定通过列举的方式将部分广义上的劳动者排除在劳动法的适用范围之外,这其中并不包括在校学生。认为在校学生不能成为劳动法上劳动者的观点,通常将原劳动部的相关规定作为理论依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体的标准问题上,劳动者是否具有从属性的标准无疑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但是,在具体界定在校学生的劳动者身份时,还应结合我国的具体现实,尤其是我国的劳动关系的变迁加以解决。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的劳动关系都由国家直接调整,这种劳动关系更多强调的是劳动者的国家主人翁地位,各单位的工作人员都是国家的主人,他们的就业工资福利和退休待遇等都由国家包干,劳动关系直接表现为劳动者与国家的关系......”。
9、“.....在这时期,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完全由国家控制,统由国家用期试用期底薪及转正后底薪。该劳动合同协议书明确了公司与小王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可以作为小王与公司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从小王的工作情况来看,公司向小王明确了具体岗位和职责,小王按照公司的安排给付自己的劳动力,服从公司的工作规则和工作指示,并以自己劳动力为对价从公司换取工资。在小王与公司的劳动关系中,无论从人身从属性还是经济从属性来看,小王均可以成为劳动者。在校学生可以成为劳动者原稿。判断这种从属性的具体标准通常包含以下几个方面服从营业组织中的工作规则服从雇主的工作指人等系列主体。而在劳动经济学的意义上,劳动者的主体相对较狭窄。劳动经济学意义上的劳动者,是从劳动者在现代经济关系中的地位及特点角度予以界定。在将劳动者作为劳动关系和劳动问题研究中的个范畴时,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是劳动经济意义上劳动者的法律反映和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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