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主要的还是要在制度设计上下功夫。英国低碳立法中规定了气候变化税气候变化协议排放贸易机制碳基金等若干激励措施。这些措施相互配合,不同政策工具之间的关系非常紧密,形成了个网状结构的有机整体,因而能产生出最佳效果。尽管中英两国国情不同,决定着低碳立法中采取的激勵措施不尽相同,显然不合理。其次,对于开征碳税后有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做好充分准备。征收碳税必将引起定程度的物价上涨,会影响消费,但同时也能避免企业盲目扩大产能,尤其会直接影响高耗能工业。再次,确保碳税的专款专用和公平分配。碳税必须取之于企业,用之于企业。可以通过成立专项基金的方式,将收上来的钱专门用于对超额完成减排指标和使用节能减排技术的企业进行奖励,或者用于新能源新技术的开发研究。低碳立法中的激励措施探究原稿。在低碳立法中,充分运用激励措施,调动人们的积极性,促使人们进行潜意识的设臵问题。碳减排交易对排放检测技术要求很高......”。
2、“.....排放权就无法量化,当然也就不具有稀缺性。第,对于交易主体的确定问题。在众多的市场主体中,哪些经济体应受该机制的约束,由谁决定,决定程序怎样,关乎实际交易中的公平公正。第,管理权限的设立问题。对于碳减排交易的管理主体管理范围行使管理权程序的确定,将决定市场的公平交易可否得到有力保障。征收碳税。碳税是环境税的种,通过对汽油航空燃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产品按其碳含量的比例来征税以实现减少化石燃料消所天津排放权交易所。然而,目前这些交易所只能进行节能减排技术转让,不能进行真正的以配额为基础的碳减排交易。哥本哈根会议之后,伴随着对世界做出减排承诺,我国进入了低碳经济的高速发展期,国内碳交易市场的建立指日可待。立足本土,人们会很自然地想到自上世纪年代引入的排污权交易。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经过十几年的实践,正在探索出条适合中国特色的节能减排机制,并且已有不少成功的典型案例......”。
3、“.....但是问题还是在于立法的不完善,我国目前还没有关于排污权交易的立低碳立法中的激励措施探究原稿于,甚至于小于。要改变这种局面,除了靠行政手段加大部门间的组织协同力度以外,最主要的还是要在制度设计上下功夫。英国低碳立法中规定了气候变化税气候变化协议排放贸易机制碳基金等若干激励措施。这些措施相互配合,不同政策工具之间的关系非常紧密,形成了个网状结构的有机整体,因而能产生出最佳效果。尽管中英两国国情不同,决定着低碳立法中采取的激勵措施不尽相同,但是这种在制度设计之初就考虑到措施间相互协同关系的思路是值得借鉴的。在个制度最初进行设计的时候就应考虑到其日后实施的最佳办法于激励措施的规定尚有不足,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第,制度体系不健全。我国在相关法律中规定了若干种激励措施,如税收优惠财政补贴价格政策政府采购等,但是这些措施基本上都是利用宏观调控手段,用行政命令方式推行的......”。
4、“.....而且,现有的些激励措施互相独立,没有能够形成协调统的制度体系。第,可操作性不强。法律中有关激励措施多是使用鼓励应当等词汇,法条往往用具体办法由制定收尾。这样造成对相关措施规定不够具体,不够细化,而具体办法的制定又往往不能跟上立法步伐,无达国家在低碳经济发展以及低碳立法方面起步较早,经过多年的理论和实践探索,已经形成了系列较为科学的政策和措施,包括些行之有效的激励手段,值得我们借鉴。国外促进节能减排所利用的激励措施主要有碳减排交易征收碳税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其中利用市场机制作为调整手段的碳减排交易制度较为有代表性,它是京都议定书引入的个灵活机制之。低碳立法中的激励措施探究原稿。在我国的法律实施过程中,往往不注重不同部门之间的配合协调关系,各扫门前雪,无法使相关政策工具发挥应有的作用,其结果往往是加较为有代表性,它是京都议定书引入的个灵活机制之......”。
5、“.....在低碳立法中,充分运用激励措施,调动人们的积极性,促使人们进行潜意识的成本效益分析,从被动地承担责任到主动地履行职责,对于法律的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激励机制的法律,由于其体现国家意志,具有普遍适用性和强制性,因此它对每个人每事件都具有强大的内在力量,其被使用的过程完全融入在人们的日常行为之中,体现出不可估量的指引作用。法律的最高境界正是在于,通过具有强制力的法律规则或规范,实现非小民,译北京大学出版社,付子堂法律功能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陈彩虹法律种激励机制书屋,陈迎英国促进企业减排的激励措施及其对中国的借鉴气候变化进展研究,周宏春国外发展低碳经济的经验及启示中国经济报告,庄贵阳低碳经济气候变化背景下的中国的发展之路气象出版社,宋国君排污权交易化学工业出版社,中华网企业碳税拟于年开征储昭根低碳经济更是法治经济环境经济,世界经济报道专家呼吁防止碳资产分配国进民退......”。
6、“.....调整人们的行为,内部化人们行为的外部性,使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达到致性,实现社会的和谐和发展。我国环境资源立法中激励措施的现状分析及国外经验借鉴激励措施在环境资源立法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并发挥着重要作用,这在我国已有的法律文件中就有所体现。我国目前在许多关于环境资源的法律法规中都有关于制定激励政策健全激励措施的规定,在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发展促进法等法律中甚至用专章来规定激励措施,立法者对其关注程度可见斑。但笔者认为,我国环境资源法律中关在我国的法律实施过程中,往往不注重不同部门之间的配合协调关系,各扫门前雪,无法使相关政策工具发挥应有的作用,其结果往往是加小于,甚至于小于。要改变这种局面,除了靠行政手段加大部门间的组织协同力度以外,最主要的还是要在制度设计上下功夫。英国低碳立法中规定了气候变化税气候变化协议排放贸易机制碳基金等若干激励措施。这些措施相互配合......”。
7、“.....形成了个网状结构的有机整体,因而能产生出最佳效果。尽管中英两国国情不同,决定着低碳立法中采取的激勵措施不尽相同,污染的不利影响的旁观者的成本,而社会收益等于个人收益减去社会所提供的排污环境的成本。这样来,社会成本大于个人成本,个人收益大于社会收益,于是就产生了负外部性效应,以经济学中的人的经济理性理论观之,人们都会近乎本能地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比较选择和行动。在此基础上,经济学家提出了解决外部性问题的途径外部性内在化。外部性内在化,是指通过改变激励使人们考虑到自己行为的外部效应。般意义上讲经济学的激励问题,也就是消灭外部性的问题,或者说,是将外部性进行内部化的问题,即个人活动承担个国的借鉴气候变化进展研究,周宏春国外发展低碳经济的经验及启示中国经济报告,庄贵阳低碳经济气候变化背景下的中国的发展之路气象出版社,宋国君排污权交易化学工业出版社......”。
8、“.....世界经济报道专家呼吁防止碳资产分配国进民退。从政府官员层面而言,通过完善干部政绩考核办法,逐渐淡化传统的考核标准,而代之以绿色考核标准。余论注重发挥各激励措施间的协同作做到及时有效且规定具体办法的法律文件立法层级较低,权威性不强。笔者认为,对于经济领域的鼓励性措施应尽可能做细化规定,本文之所以使用激励措施词,而未用激励机制激励政策等,正是基于此点考虑。第,监督机制有待完善。经济法律领域中的鼓励性措施本身就具有很大的弹性,缺乏可操作性,而对于法律中规定的激励措施,又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这样,法律在实施的过程中就很难得到有效的保障,致使相关法律规则形同虚设,缺乏应有的生命力。碳减排交易。自年开始,我国相继成立了上海环境能源所北京环境交制性的法律激励,调整人们的行为,内部化人们行为的外部性,使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达到致性,实现社会的和谐和发展......”。
9、“.....这在我国已有的法律文件中就有所体现。我国目前在许多关于环境资源的法律法规中都有关于制定激励政策健全激励措施的规定,在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发展促进法等法律中甚至用专章来规定激励措施,立法者对其关注程度可见斑。但笔者认为,我国环境资源法律中关于,甚至于小于。要改变这种局面,除了靠行政手段加大部门间的组织协同力度以外,最主要的还是要在制度设计上下功夫。英国低碳立法中规定了气候变化税气候变化协议排放贸易机制碳基金等若干激励措施。这些措施相互配合,不同政策工具之间的关系非常紧密,形成了个网状结构的有机整体,因而能产生出最佳效果。尽管中英两国国情不同,决定着低碳立法中采取的激勵措施不尽相同,但是这种在制度设计之初就考虑到措施间相互协同关系的思路是值得借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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