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修改意见稿
1、“.....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以内含,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未销售的房屋,由包销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包销价格购买,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
2、“.....第十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文号法释号颁布日期执行日期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法律为正确及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第十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以内含,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买受人第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
3、“.....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第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第十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第十条根据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第十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
4、“.....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第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房屋的事实。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文号法释号颁布日期执行日期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法律为正确及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第条本解价款的合同。第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5、“.....按照本解释第条的规定处理。第条具有下列情形之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以内含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以内含部分。第十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
6、“.....根据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7、“.....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文号法释号颁布日期执行日期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法律为正确及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倍的赔偿责任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第十条根据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个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倍的赔偿责任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
8、“.....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人。第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导。第十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第条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第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
9、“.....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第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违约责任。第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第条商品房的认购订。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第十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第条商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