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并提供足以证明侵权事实明显存在的证据。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注册地或者国籍物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或者财产保全的措施。海关收到人民法院有关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或者财产保全的协助执行通知的,应当予以协助。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的,海关应当放行被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海关依照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扣留侵权嫌疑货物,自扣留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的海关依照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扣留侵状况,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第条海关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时,应当保守有关当事人的商业秘密。第章知识产权的备案第条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总署申请备案申请备案的,应当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注册地或者国籍等知识产权的名称内容及其相关信息知识产权许可行使协助执行通知......”。
2、“.....请求海关放行其货物的海关认为收货人或者发货人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货物未侵犯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知识产权的。第十条海关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支付有关仓储保管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全文的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十条进口或者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条海关工作人员在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时,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章附则第十条本条例自年月日起施行。年月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年月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同时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全文。第十条知识产权权利人在向海关提出采取保护措施的申请后......”。
3、“.....在起诉前就被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或者财产保全海关接受知识产权保护备案和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申请后,因知识产权权利人未提供确切情况而未能发现侵权货物未能及时采取保护措施或者采取保护措施不力的,由知识产权权利人自行承担责任。知识产权权利人请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后,海关不能认定被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侵犯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人民法院判定不侵犯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知识产权的,由海关予以没收。第十条海关接受知识产权保护备案和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申请后,因知识产权权利人未提供确切情况而未能发现侵权货物未能及时采取保护措施或者采取保护措施不力的,由知识产权权利人自行承担责任。知识产权权利人请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后,海关不能认定被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侵犯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知识产权,的合理开支......”。
4、“.....应当将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第章法律责任第十条被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经海关调查后认定侵犯知识产权的,由海关予以没收。海关没收侵犯知识产权货物后,应当将侵犯知识产权货物的有关情况书面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被没收的侵犯知识产权货物可以用于社会公益事业的,海关应当或者人民法院判定不侵犯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十条进口或者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条海关工作人员在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时,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章附则第十条本条例自年月日起施行。第章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申请及其处理第十条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即将进出口的,可以向货物进出境地海关提出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申请。第十条知识产权权利人请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
5、“.....并提供足以证明侵权事实明显存在的证据。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注册地或者国籍的收货人或者发货人认为其进出口货物未侵犯专利权的,可以在向海关提供货物等值的担保金后,请求海关放行其货物。知识产权权利人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海关应当退还担保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全文。第十条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自海关总署准予备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知识产权有效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可。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注册地或者国籍等知识产权的名称内容及其相关信息侵权嫌疑货物收货人和发货人的名称侵权嫌疑货物名称规格等侵权嫌疑货物可能进出境的口岸时间运输工具等。侵权嫌疑货物涉嫌侵犯备案知识产权的,申请书还应当包括海关备案号。第十条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自海关总署准予备案之的措施......”。
6、“.....应当予以协助。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的,海关应当放行被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海关依照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扣留侵权嫌疑货物,自扣留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的海关依照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扣留侵权嫌疑货物,自扣留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法院判定不侵犯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十条进口或者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条海关工作人员在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时,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章附则第十条本条例自年月日起施行。的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十条进口或者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条海关工作人员在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时,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
7、“.....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章附则第十条本条例自年月日起施行。年月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知识产权权利人有收购意愿的,海关可以有偿转让给知识产权权利人。被没收的侵犯知识产权货物无法用于社会公益事业且知识产权权利人无收购意愿的,海关可以在消除侵权特征后依法拍卖侵权特征无法消除的,海关应当予以销毁。第十条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出境的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数量,并侵犯本条例第条规定的知识产权的,由海关予以没收。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全文以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有效期届满前个月内,向海关总署申请续展备案。每次续展备案的有效期为年。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有效期届满而不申请续展或者知识产权不再受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随即失效。第十条备案知识产权的情况发生改变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自发生改变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海关总署办理备案变更或者注销手的知识产权的......”。
8、“.....第十条进口或者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条海关工作人员在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时,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章附则第十条本条例自年月日起施行。年月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改变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海关总署办理备案变更或者注销手续。知识产权权利人逾期未提出申请或者未提供担保的,海关不得扣留货物。第十条经海关同意,知识产权权利人和收货人或者发货人可以查看有关货物。第十条收货人或者发货人认为其货物未侵犯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知识产权的,应当向海关提出书面说明并附送相关证据。第十条涉嫌侵犯专利权货物侵权嫌疑货物,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支付有关仓储保管和处置等费用。知识产权权利人未支付有关费用的,海关可以从其向海关提供的担保金中予以扣除,或者要求担保人履行有关担保责任......”。
9、“.....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将其支付的有关仓储保管和处置等费用计入其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第十条海关实施知识产权保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知识产权有效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有效期届满前个月内,向海关总署申请续展备案。每次续展备案的有效期为年。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有效期届满而不申请续展或者知识产权不再受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随即失效。第十条备案知识产权的情况发生改变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自发生或者人民法院判定不侵犯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十条进口或者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条海关工作人员在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时,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章附则第十条本条例自年月日起施行。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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