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取消其任职资格,被取消任职资格的独立董事外部监事,终身不得担任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外部监事。独立董事外部监事的任职资格被中国人民银行取消的,其职务自任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商业银行监事会中至少应当有名外部监事。第条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外部监事由股东提名,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同股东只能提出名独立董事或外部监事候选人,不得既提名独立加董事会会议次数历次参加董事会会议的主要情况,独立董事提出的反对意见以及董事会所做的处理情况等内容。第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兼任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外部监事。第条独立董事外部监事不得在其他商业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并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人。第十条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商业银行章程......”。
2、“.....独立董事未发表反对意见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十条外部监事享有监事的权利,对商业银行董业银行董事会中至少应当有名独立董事。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第十条独立董事外部监事每年为商业银行工作的时间不得少于个工作日。独立董事可以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但后方可生效。外部监事辞职应当比照独立董事执行。第十条独立董事对商业银行决策发表的意见,应当在董事会会议记录中载明。第十条商业银行董事会设立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主要由独立董事组成事候选人,不得既提名独立董事又提名外部监事。第条独立董事在同家商业银行任职不得超过年。年期满,可以继续担任该商业银行董事,但不得再担任独立董事。第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兼任商业银行独立董事银行商业秘密......”。
3、“.....或者利用独立董事地位谋取私利明知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商业银行章程,而未提出反对意见关联交易导致商业银行重大损失,部监事。第条独立董事外部监事不得在其他商业银行兼职。第条商业银行应当将独立董事外部监事的数额任职资格权利和义务在章程中列明,并报中国人民银行审批。第章独立董事外部监事的产生任职和免职第条商第十条中国人民银行对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对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履行职责严重失职的,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取消其任职资格,被取消任职资格的独立董事外部监事,终身不得担任商业银行独立董会或董事会批准独立董事辞职前,独立董事应当继续履行职责。独立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递交书面辞职报告,并应当向最近次召开的股东大会提交书面声明......”。
4、“.....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经其致同意。第十条独立董事外部监事除依法律规定外,不得泄露与任职商业银行有关的商业秘密。第章独立董事外部监事的报酬和费用第十条股份制商业银行年至少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总数的分之。外部监事可以委托其他外部监事出席监事会会议,但每年至少应当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总数的分之。第十条股东大会审议的独立董事评价报告应当至少包括该独立董事参部监事。第条独立董事外部监事不得在其他商业银行兼职。第条商业银行应当将独立董事外部监事的数额任职资格权利和义务在章程中列明,并报中国人民银行审批。第章独立董事外部监事的产生任职和免职第条商,并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人。第十条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商业银行章程......”。
5、“.....独立董事未发表反对意见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十条外部监事享有监事的权利,对商业银行董当向最近次召开的股东大会提交书面声明,说明任何与其辞职有关或其认为有必要引起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独立董事辞职后,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少于名的,独立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在下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人注意的情况。独立董事辞职后,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少于名的,独立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在下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方可生效。外部监事辞职应当比照独立董事执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并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人。第十条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商业银行章程,致使商业银行遭受严重损失,独立董事未发表反对意见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对商业银行董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第十条本指引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第十条本指引自公告之日起实施第十条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可以提出辞职。股东大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做出是否批准独立董事辞职的决定。在股东用独立董事地位谋取私利明知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商业银行章程,而未提出反对意见关联交易导致商业银行重大损失,独立董事未行使否决权的。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严重失职行为。第十条独立董事当对独立董事外部监事支付报酬和津贴。报酬和津贴的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十条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履行职责时所需的费用由商业银行承担。第章附则第十条本指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部监事。第条独立董事外部监事不得在其他商业银行兼职......”。
7、“.....并报中国人民银行审批。第章独立董事外部监事的产生任职和免职第条商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进行监督,根据监事会决议组织开展监事会职权范围内的审计工作。第十条监事会内设的审计委员会,由外部监事担任负责人。第十条分之以上外部监事可以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后方可生效。外部监事辞职应当比照独立董事执行。第十条独立董事对商业银行决策发表的意见,应当在董事会会议记录中载明。第十条商业银行董事会设立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主要由独立董事组成董事外部监事。独立董事外部监事的任职资格被中国人民银行取消的,其职务自任职资格取消之日起当然解除。商业银行股东大会应当及时补选新的独立董事外部监事。第十条独立董事有下列情形之为严重失职泄露任期届满前可以提出辞职......”。
8、“.....在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独立董事辞职前,独立董事应当继续履行职责。独立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递交书面辞职报告,并应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并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人。第十条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商业银行章程,致使商业银行遭受严重损失,独立董事未发表反对意见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十条外部监事享有监事的权利,对商业银行董资格取消之日起当然解除。商业银行股东大会应当及时补选新的独立董事外部监事。第十条独立董事有下列情形之为严重失职泄露银行商业秘密,损害商业银行合法利益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接受不正当利益,或者利后方可生效。外部监事辞职应当比照独立董事执行。第十条独立董事对商业银行决策发表的意见,应当在董事会会议记录中载明......”。
9、“.....主要由独立董事组成事又提名外部监事。第条独立董事在同家商业银行任职不得超过年。年期满,可以继续担任该商业银行董事,但不得再担任独立董事。第十条中国人民银行对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对独立董事外行兼职。第条商业银行应当将独立董事外部监事的数额任职资格权利和义务在章程中列明,并报中国人民银行审批。第章独立董事外部监事的产生任职和免职第条商业银行董事会中至少应当有名独立董事。股份制商年至少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总数的分之。外部监事可以委托其他外部监事出席监事会会议,但每年至少应当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总数的分之。第十条股东大会审议的独立董事评价报告应当至少包括该独立董事参部监事。第条独立董事外部监事不得在其他商业银行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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