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营者应当负责次性原价退货,或由消费者选择决定修理更换。第十条鞋类商品售出日以后日以内,出现第十条所列质量问题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由消费者选择决定修理退货。第十条鞋类商品售出日以后,在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公正合理地解决,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第十条包期限内出现鞋类商品质量问题,经营者应按照谁销售谁负责和先行负责的原则办理。对不属于经营者责任的,依法向责任方或供货方追偿。北京市商业企业换,或由消费者选择决定修理退货。第十条鞋类商品售出日以后,在包期限以内,出现第十条所列的质量问题,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不易修复或不可修复的,或修复后影响穿着和美观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由消费者选择北京市商业企业鞋类商品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平,规范市场流通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第十条鞋类商品售出日以内出现帮面裂帮脚裂严重泛硝明显变色脱色鞋跟变形前帮明显松面涂层脱落或龟裂帮面接触地面或松动外底或内底裂断或凹凸不平,。颁布单位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文号京商秩字„‟号颁布日期执行日期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章第条为进步加强鞋类商品的经营管理,提高鞋类商品质量和服务水修理期限的,每日按购鞋金额的补偿消费者。经过修理的鞋类商品,应当在购鞋凭证单据上注明所修理的部位日期。在包期限内,修理两次后仍出现同样质量问题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
3、“.....第条经营者应当建立鞋类商品的质量管理制度,设置鞋类商品质量管理机构或配备质量管理人员,负责鞋类商品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第修理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实行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额根据修理部位,兼顾购买时间,由双方按照购鞋金额的比例协商解决装饰物,开胶开线鞋跟松动掉跟坏拉锁露钉头,帮面裂帮脚裂严重泛硝明显变色脱色鞋跟变形颁布单位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文号京商秩字„‟号颁布日期执行日期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章第条为进步加强鞋类商品的经营管理,提高鞋类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规范市场流通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事项等。第条经营者销售的鞋类商品,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和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鞋凭证单据,承担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简称包责任......”。
4、“.....北京市商业企业鞋类商品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第品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北京市商业企业鞋类商品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商业流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经营者的监督和检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对鞋类产品质量加强监督磨损勾心软断或松动外底或内底裂断或凹凸不平影响正常穿用等质量问题,经营者应当负责次性原价退货,或由消费者选择决定修理更换。第十条鞋类商品售出日以后日以内,出现第十条所列质量问题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修理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实行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额根据修理部位,兼顾购买时间,由双方按照购鞋金额的比例协商解决装饰物,开胶开线鞋跟松动掉跟坏拉锁露钉头,帮面裂帮脚裂严重泛硝明显变色脱色鞋跟变形平,规范市场流通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5、“.....兼顾购买时间,由双方按照购鞋金额的比例协商解决装饰物,开胶开线鞋跟松动掉跟坏拉锁露钉头,帮面裂帮脚裂严重泛硝明显变色脱色鞋跟变形前帮明显松面涂层脱落或龟裂帮面接触地面磨损勾心软北京市商业企业鞋类商品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十条商业流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经营者的监督和检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对鞋类产品质量加强监督管理,对制售假冒伪劣鞋类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依法查处。第十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平,规范市场流通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6、“.....第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鞋类商品和服务的真实信息,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营业人员要掌握经营鞋类商品的基本知识,要热情诚恳向消费者介绍有关鞋类商品的特性穿着保养,以及售后服务的有关等质量问题,经营者应当承担修理责任。第十条鞋类商品因质量问题需要修理的,修理期限每次不得超过日送生产厂家或外埠修理的,修理期限每次不得超过日超过修理期限的,每日按购鞋金额的补偿消费者。经过修理的鞋管理,对制售假冒伪劣鞋类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依法查处。第十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第条鞋类商品陈列要整齐美观,陈列设施要稳固安全清洁,与购物环境相协调。要提供与鞋类商品销售相适应的服务项目或条件,便于修理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实行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额根据修理部位,兼顾购买时间......”。
7、“.....开胶开线鞋跟松动掉跟坏拉锁露钉头,帮面裂帮脚裂严重泛硝明显变色脱色鞋跟变形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经销鞋类商品的商业企业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经营者均应遵守本办法。第条经营者应当建立鞋类商品的质量管理制度,设置鞋类商品质量管理机构或配备质量管理人员,负责鞋类商或松动外底或内底裂断或凹凸不平,。颁布单位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文号京商秩字„‟号颁布日期执行日期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章第条为进步加强鞋类商品的经营管理,提高鞋类商品质量和服务水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条本市行类商品......”。
8、“.....在包期限内,修理两次后仍出现同样质量问题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第十条鞋类商品在包期限内经过修理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实行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额北京市商业企业鞋类商品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平,规范市场流通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包期限以内,出现第十条所列的质量问题,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不易修复或不可修复的,或修复后影响穿着和美观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由消费者选择退货。第十条在包期限以内出现开胶开线鞋跟松动掉跟坏拉锁露钉头或松动外底或内底裂断或凹凸不平,......”。
9、“.....提高鞋类商品质量和服务水鞋类商品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鞋类商品售出日以内出现帮面裂帮脚裂严重泛硝明显变色脱色鞋跟变形前帮明显松面涂层脱落或龟裂帮面接触地面磨损勾心软断或松动外底或内底裂断或凹凸不平影响正常穿用等货。第十条鞋类商品出现下列情况不实行包超过包有效期限的已标明残次品等外品的无购鞋凭证单据的消费者自行修理的。第十条经营者应设置顾客投诉部门或专兼职人员受理消费者投诉,及时做好投诉记录,调查核实,磨损勾心软断或松动外底或内底裂断或凹凸不平影响正常穿用等质量问题,经营者应当负责次性原价退货,或由消费者选择决定修理更换。第十条鞋类商品售出日以后日以内,出现第十条所列质量问题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修理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实行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额根据修理部位......”。
1、手机端页面文档仅支持阅读 15 页,超过 15 页的文档需使用电脑才能全文阅读。
2、下载的内容跟在线预览是一致的,下载后除PDF外均可任意编辑、修改。
3、所有文档均不包含其他附件,文中所提的附件、附录,在线看不到的下载也不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