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导致公司,应当注重调解。当事人协商同意由公司或者股东收购股份,或者以减资等方式使公司存续,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当事人不能协商致使公司存续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公司法司法解释二全文。经人民法院调解公司收购原告股份的,公司应当自调解书生效之日起对重新核定的债权仍有异议,债权人以公司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第十条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申报债权,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的,清算组应予登记。第条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公司成立清算组的,由清算组负责人代表公司参加诉讼尚未成立清算组的,由原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参加诉讼。第十条公司清算时,清算组应当按照公司法第百十条的规定......”。
2、“.....并根据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在全国或者公司注册登记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公司法司法解释二全文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第十条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个月内清算完毕。因特殊情况无法在个月内完成以公司为被告。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起诉。原告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告知其他股东,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其他股东或者有关利害关系人申请以共同原告或者第人身份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
3、“.....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第十条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原告不得以公司收购其股份为由对抗公司债权人。第条人民法院关于解散公司诉讼作出的判决,对公司全体股东具有法律约束力。人民法院判决驳回解散公司诉讼请求后,提起该诉讼的股东或者其他股东又以同事实和理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条公司应当依照公司法第百十条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第十条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的规定,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自行清算。有下列情形之,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的......”。
4、“.....第条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第十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第十条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个月内清算完毕。因特殊情况无法在个月内完成清算的,清算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第十条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制作有关债务清偿方案。债务清算组依据该清偿方案清偿债务后,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裁定终结清算程序。债权人对债务清偿方案不予确认或者人民法院不予认可的,清算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5、“.....依据公司法第百十条第款的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第条人民法院审理解散公司诉讼案件,应当注重调解。当事人协商同意由公司或者股东收购股份,或者以减资等方式使公司存续,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当事人不能协商致使公司存续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公司法司法解释二全文的规定,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自行清算。有下列情形之,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第条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
6、“.....第十条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个月内清算完毕。因特殊情况无法在个月内完成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上述情形系实际控制人原因造成,债权人主张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第十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公司法司法解释二全文清偿方案经全体债权人确认且不损害其他利害关系人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依清算组的申请裁定予以认可。清算组依据该清偿方案清偿债务后,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裁定终结清算程序。债权人对债务清偿方案不予确认或者人民法院不予认可的,清算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法司法解释二全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
7、“.....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第十条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个月内清算完毕。因特殊情况无法在个月内完成管辖。公司住所地是指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司办事机构所在地不明确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解散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地区地级市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解散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院不予受理。第条公司应当依照公司法第百十条的规定,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自行清算。有下列情形之,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规定,以清算组成员有前款所述行为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公司已经清算完毕注销,上述股东参照公司法第百十条第款的规定......”。
8、“.....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第十条解散公司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的规定,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自行清算。有下列情形之,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第条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第十条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制作有关债务清偿方案。债务清偿方案经全体债权人确认且不损害其他利害关系人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依清算组的申请裁定予以认可。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
9、“.....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第十条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上述情形系实际控制人原因造成,债权人主张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第十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者股东利益的。第十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公司法司法解释二全文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
1、手机端页面文档仅支持阅读 15 页,超过 15 页的文档需使用电脑才能全文阅读。
2、下载的内容跟在线预览是一致的,下载后除PDF外均可任意编辑、修改。
3、所有文档均不包含其他附件,文中所提的附件、附录,在线看不到的下载也不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