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当进行地籍调查,审核土地权属面积用途等级等符合登记要求的,应当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公开发行的报纸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固定场所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日,但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土地登记事项除外。第十条申请人用权。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负责保护管理。第条省级国家机关省属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中央直属企业事业单位依法使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工作,由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或者由其委托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登记中的有关争议问题依法予以裁定,对违反规定的土地登记发证结果依法撤销,对委托的土地登记事务依法收回。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用权水面和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有关规定办理......”。
2、“.....第条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未经依法登记的土地,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第章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登记第条土地登记以宗地为基本单元。拥有或者使用两宗以上土地的土地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应当分宗申请登记。两个以上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同宗土地的,过验收之日起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因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使用条件等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土地所有者使用者或者他项权利当事人应当在批准变更或者变更发生之日起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的,土地所有者使用者或者他项权利当事人应当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者租赁期满......”。
3、“.....或者隐瞒虚报地价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暂缓登记土地权属争议尚未解决的土地违法行为尚未处理或者正在处理的因依法查封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等原因限制土地权利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暂缓登记的其他事项。前款所列得侵犯。未经依法登记的土地,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第章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登记第条土地登记以宗地为基本单元。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的,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应当在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内,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土地他项权利设定登记依法抵押土地使用权的依法出租土地使用权的设定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他项权利的。他项权利发生变更的,当事人应当在批准变更或者变更发生之日起日内......”。
4、“.....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的,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应当在土地权属变交的文件资料进行全面审查,并按下列规定处理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应当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有本办法第十条情形之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决定有本办法第十条情形之的,应当作出暂缓登记决定。收到土地登记申请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前款规定时间内既未要求限期补正又不作出受理决定的,审查期满即为受理。第十条申请土地登记有下列情形之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受理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或者由其委托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登记中的有关争议问题依法予以裁定,对违反规定的土地登记发证结果依法撤销,对委托的土地登记事务依法收回......”。
5、“.....维护土地市场秩序,保障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和他项权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登记机关申请补发。申请人应当依照规定缴纳有关登记费用。登记费用的收取标准,应当按照权限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财政价格部门核定。浙江省土地登记办法全文。拥有或者使用两宗以上土地的土地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应当分宗申请登记。两个以上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同宗土地的,应当分别申请登记。第条依法使用划拨国有土地的,土地使用者应当自实地定点放样之日起日内,向土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有土地使用者集体土地所有者集体土地使用者和土地他项权利当事人,必须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土地登记......”。
6、“.....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有关规定办理。第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登记工作。第条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不予受理或者暂缓登记的,应当作出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及依据,并告知申请人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必要时,应当事先组织听证。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后,应当进行地籍调查,审核土地权属面积用途等级等符合登记要求的,应当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公开发行的报纸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固定场所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日,但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土地登记事项除外。第十条申请人证明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有本办法第十条情形之的......”。
7、“.....应当作出暂缓登记决定。收到土地登记申请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前款规定时间内既未要求限期补正又不作出受理决定的,审查期满即为受理。第十条申请土地登记有下列情形之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受理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在补正通知规定时间内未补正有关证明材料的不能提供合法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复制土地证书土地登记文件资料,不得利用土地证书土地登记文件从事非法活动。第十条有关组织和个人可以查询土地登记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事项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拒绝。第章法律责任第十条对土地违法行为,法律法规已有行政处罚规定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十条违反本办法第条第条第条第十条第十条第款规定,不申请办理土地登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办理逾期仍不办理的,更之日起日内......”。
8、“.....第十条土地用途发生变更或者改变土地利用状况的,土地所有者使用者或者他项权利当事人应当在批准变更或者变更发生之日起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第十条土地开发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土地权利人应当在通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有土地使用者集体土地所有者集体土地使用者和土地他项权利当事人,必须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土地登记。确认林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水面和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有关规定办理。第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登记工作......”。
9、“.....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在补正通知规定时间内未补正有关证明材料的不能提供合法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期限超过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的按规定应当申报地价而未申报的,或者隐瞒虚报地价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暂缓登记土地权属争议尚未解决的土地违法行为尚未处理或者正在处理的因依法查封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等原因限制土地权利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暂缓登记的其他事项。前款所列业生产的,应当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的用地文件或者土地使用合同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当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以入股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当提交土地使用权入股的批准文件和入股合同依法承租土地的,应当提交土地租赁的批准文件和租赁合同以其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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