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健全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建立向社会开放的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做好诚信信息的发布工作。诚信信息平台的建设可依托各地有形建筑市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资源条件,避免重复建设用已公布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诚信行为信息,依法对守信行为给予激励,对失信行为进行惩处。在健全诚信奖惩机制的过程中,要防止利用诚信奖惩机制设置新的市场壁垒和地方保护。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全文。第工程交易中心的资源条件,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第十条诚信行为记录实行公布制度。第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信息共享,推进各地诚信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逐步开放诚信行为信息,维护建筑市场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全文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2、“.....第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行政处罚情况,及时公布各方主体的不良行为信息,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有效约束机制。第条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通过资源号颁布日期执行日期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第条为进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加强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监管,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根据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形成信用档案,内部长期保留。属于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范围的不良行为记录除在当地发布外,还将由建设部统在全国公布,公布期限与地方确定的公布期限相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第条本办法所称诚信行为信息包括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诚信行为记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地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上统公布。其中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确认的不良行为记录在当地发布之日起日内报建设部。通过与工商税务纪检监察司法银行等部门建立的信息共享机制,获取的有关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的信息,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颁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文号建市号颁布日期执行日期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第条为进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加强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监管,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根据建筑法招不在本地区的企业的诚信行为记录,由其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采集审核记录汇总和公布,逐级上报,同时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
4、“.....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全从业人员的诚信行为信息,可参照本办法进行管理。第十条本办法由建设部负责解释。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管理工作,采集审核汇总和发合和组织协调,完善建筑市场和工程现场联动的业务监管体系,在健全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建立向社会开放的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做好诚信信息的发布工作。诚信信息平台的建设可依托各地有形建筑市场建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确认的不良行为记录在当地发布之日起日内报建设部。通过与工商税务纪检监察司法银行等部门建立的信息共享机制,获取的有关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的信息,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5、“.....通过与工商税务纪检监察司法银行等部门建立的信息共享机制,获取的有关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的信息,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应参照本规定在本地区统公布。颁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文号建市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全文。第十条对参与工程建设的其他单位如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生产供应单位等和实行个人注册执业制度的各类从业人员的诚信行为信息,可参照本办法进行管理。第十条本办法由建设部负责解释。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6、“.....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统的诚信标准和管理办法,负责对本地区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主体的诚信行为进行检查记录,同时将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及时报送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中央管理企业和工商注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般为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布内容应与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中的企业人员和项目管理数据库相结合,形成信用档案,内部长期保留。属于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所属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的各方主体的诚信行为记录,并将符合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的不良行为记录及时报送建设部。报送内容应包括各方主体的基本信息在建筑市场经营和生产活动中的不良行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确认的不良行为记录在当地发布之日起日内报建设部......”。
7、“.....获取的有关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的信息,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及相关从业人员。第条本办法所称诚信行为信息包括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全文。第十条对参与工程建设的其他单位如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生产供应单位等和实行个人注册执业制度的各号颁布日期执行日期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第条为进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加强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监管,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根据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市场各方主体是指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参与工程建设活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范围的不良行为记录除在当地发布外......”。
8、“.....公布期限与地方确定的公布期限相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确认的不良行为记录在当地发布之日起日内报建设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全文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市场各方主体是指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参与工程建设活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检测试验施工图审查等企业或单位资源浪费。第十条诚信行为记录实行公布制度。诚信行为记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地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上统公布。其中,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的公布时间为行政处罚决定做出后日内,公布期限般为个月至号颁布日期执行日期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第条为进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加强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监管......”。
9、“.....根据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行政处罚情况,及时公布各方主体的不良行为信息,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有效约束机制。第条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通过资源整合和组织协调,完善建筑市场和工程现场的统开放竞争有序。第十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原则,逐步建立诚信奖惩机制,在行政许可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资质管理工程担保与保险表彰评优等工作中,充分合和组织协调,完善建筑市场和工程现场联动的业务监管体系,在健全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建立向社会开放的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做好诚信信息的发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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