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全文》修改意见稿
1、“.....申请单位应当对申改。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的,审批机关应当撤销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审批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颁发地质勘查资质证书的超越法定职权颁发地质勘查资质证书的违反法定程序颁发地质勘查资质证书的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申请单位颁发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出示证件,为被检查单位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并对监督检查的内容发现的问题以及处理情况做出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签字确认。被检查单位的有关负责人拒绝签字的,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第十条审批机关应当建立健地质勘查活动的管理,维护地质勘查市场秩序,保证地质勘查质量,促进地质勘查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第条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的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地质勘查资质证书......”。
2、“.....不同地质勘查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的具体标准与条件,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第条下列地质勘查资质,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中发现地质勘查单位不再符合地质勘查资质证书规定的资质类别或者资质等级相应条件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的,审批机关应当撤销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审批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颁发地质勘查资质证书的超越法定职权颁发地质勘查资质。接到举报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调查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第章申请与受理第条申请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有与所申请的地质勘查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具有资格的勘查技术人员有与所申请的地。地质勘查单位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不得拒绝和阻碍监督检查。第十条监督检查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应当出示证件......”。
3、“.....并对监督检查的内容发现的问题以及处理情况做出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十条地质勘查单位遗失地质勘查资质证书的,应当在全国范围内公告,公告期不少于日。公告期满后,方可到原审批机关办理补证手续。第十条地质勘查单位不得超越地质勘查资质证书规定的资质类别或者资质等级从事地质勘查活动,不得出具虚假地质勘查报告。地质勘被检查单位的有关负责人拒绝签字的,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第十条审批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地质勘查单位的执业档案管理制度。执业档案应当记录地质勘查单位的执业经历工作业绩职业信誉检查评议社会投诉和违法行为等情况。第十条审批机关在监督检第条申请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
4、“.....不同地质勘查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的具体标准与条件,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工商变更登记或者事业单位变更登记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到原审批机关办理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变更手续。地质勘查单位因合并分立或者其他原因变更地质勘查资质证书规定的资质类别或者资质等级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重新申请资质。第十条地质书的违反法定程序颁发地质勘查资质证书的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申请单位颁发地质勘查资质证书的。颁布单位国务院文号国务院令第号颁布日期执行日期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行政法规现公布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自年月日起施行。第章总则第条为了加强被检查单位的有关负责人拒绝签字的,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5、“.....执业档案应当记录地质勘查单位的执业经历工作业绩职业信誉检查评议社会投诉和违法行为等情况。第十条审批机关在监督检勘查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勘查设备仪器有与所申请的地质勘查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不同地质勘查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的具体标准与条件,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第条下列地质勘查资质,由国务院国土资源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第十条地质勘查资质申请的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第章审查与决定第十条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地质勘查资质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审批机关应当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个工作日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全文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第条下列地质勘查资质......”。
6、“.....本条第款规定之外的地质勘查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颁勘查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勘查设备仪器有与所申请的地质勘查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不同地质勘查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的具体标准与条件,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第条下列地质勘查资质,由国务院国土资源资质的单位,可以从事的地质勘查活动的范围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规定。接到举报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调查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第章申请与受理第条申请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有与所申请的地质出具虚假地质勘查报告。地质勘查单位不得转包其承担的地质勘查项目,不得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地质勘查活动。地质勘查单位在委托方取得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前,不得为其进行矿产地质勘查活动......”。
7、“.....应当自终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到原审批机关办理地质勘查资质证书注销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审批机关予以注销。第十条取得甲级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可以从事本类别所有的地质勘查活动。取得乙级和丙级地质勘被检查单位的有关负责人拒绝签字的,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第十条审批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地质勘查单位的执业档案管理制度。执业档案应当记录地质勘查单位的执业经历工作业绩职业信誉检查评议社会投诉和违法行为等情况。第十条审批机关在监督检管部门审批颁发海洋地质调查资质石油天然气矿产勘查资质航空地质调查资质其他甲级地质勘查资质。本条第款规定之外的地质勘查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颁发。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全文。第十条地质勘查单位变更单位名称住所或者。接到举报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调查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8、“.....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有与所申请的地质勘查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具有资格的勘查技术人员有与所申请的地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第十条地质勘查资质申请的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第章审查与决定第十条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地质勘查资质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审批机关应当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个工作日。证书。第条申请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地质勘查资质申请书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勘查技术人员名单身份证明资格证书和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勘查设备仪器清单和相应证明文件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有关文件。申请单位应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全文勘查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勘查设备仪器有与所申请的地质勘查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9、“.....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第条下列地质勘查资质,由国务院国土资源。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全文。第十条地质勘查单位遗失地质勘查资质证书的,应当在全国范围内公告,公告期不少于日。公告期满后,方可到原审批机关办理补证手续。第十条地质勘查单位不得超越地质勘查资质证书规定的资质类别或者资质等级从事地质勘查活动,不。接到举报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调查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第章申请与受理第条申请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有与所申请的地质勘查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具有资格的勘查技术人员有与所申请的地地质勘查单位的执业档案管理制度。执业档案应当记录地质勘查单位的执业经历工作业绩职业信誉检查评议社会投诉和违法行为等情况。第十条审批机关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地质勘查单位不再符合地质勘查资质证书规定的资质类别或者资质等级相应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