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向采矿权申请人说明理由。第条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按照矿山第十条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年修正本。第十条采矿许可证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统印制。申请登记书变更申请登记书和注销申请登记书的格式,由国务院地质矿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的矿产资源。第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不按期缴纳本办法规定应当缴纳的费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并从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千分之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采矿许可证。第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办理采矿许可证变本办法。第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本办法。第条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
2、“.....申请开采国家规划矿区或者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源和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申请开采石油天然气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批准设立石油公司或者同意进行石油天然气开采的批准文件以及采矿企定开采石油天然气矿产的,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第十条采矿权人被吊销采矿许可证的,自采矿许可证被吊销之日起年内不得再申请采矿权。第十条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以公告,并可以根据采矿权人的申请,组织埋设界桩或者设置地面标志。第条采矿权申请人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时......”。
3、“.....第十条中外合作开采矿产资源的,中方合作者应当在签订合同后,将合同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第十条本办法施行前已经取得采矿许可证的,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统组织换领新采矿许可证。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年修正本。第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不按期缴纳本办法规定应当缴纳自行废止。第条登记管理机关在颁发采矿许可证后,应当通知矿区范围所在地的有关县级人民政府。有关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日内,对矿区范围予以公告,并可以根据采矿权人的申请,组织埋设界桩或者设置地面标志。第十条采矿许可证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统印制。申请登记书变更申请的费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并从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千分之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采矿许可证。第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
4、“.....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采矿许可证。第十条违反本办法准予登记的,采矿权申请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日内,依照本办法第条的规定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并依照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缴纳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价款,办理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成为采矿权人。不予登记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向采矿权申请人说明理由。第条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按照矿山法设立矿山企业的批准文件开采矿产资源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申请开采国家规划矿区或者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源和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申请开采石油天然气的,还应当提交国过招标投标的方式有偿取得。登记管理机关依照本办法第条规定的权限确定招标的矿区范围,发布招标公告,提出投标要求和截止日期但是......”。
5、“.....登记管理机关组织评标,采取择优原则确定中标人。中标人缴纳本办法第条第十条规定的费用后,办理登记手分。颁布单位国务院文号国务院令第号颁布日期执行日期时效性已修订效力级别行政法规年月日国务院令第号发布根据年月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第条为了加强对矿产资源开采的管理,保护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矿产资源开采秩序,促进矿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制的费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并从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千分之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采矿许可证。第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办理采矿许可证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手续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采矿许可证。第十条违反本办法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申请开采国家规划矿区或者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源和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
6、“.....申请开采石油天然气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批准设立石油公司或者同意进行石油天然气开采的批准文件以及采矿企继续采矿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采矿权人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第条登记管理机关在颁发采矿许可证后,应当通知矿区范围所在地的有关县级人民政府。有关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日内,对矿区范围予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年修正本院批准设立石油公司或者同意进行石油天然气开采的批准文件以及采矿企业法人资格证明。第条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并通知采矿权申请人。需要采矿权申请人修改或者补充本办法第条规定的资料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通知采矿权申请人限期修改或者补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
7、“.....还应当提交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申请开采石油天然气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批准设立石油公司或者同意进行石油天然气开采的批准文件以及采矿企效期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矿区范围的变更主要开采矿种的变更开采方式的变更矿山企业名称的经依法批准转让采矿权的。第条采矿权申请人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资料申请登记书和矿区范围图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的证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作者应当在签订合同后,将合同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第十条本办法施行前已经取得采矿许可证的,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统组织换领新采矿许可证。准予登记的,采矿权申请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日内,依照本办法第条的规定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并依照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缴纳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续,领取采矿许可证,成为采矿权人,并履行标书中承诺的义务......”。
8、“.....采矿权人应当如实报告有关情况,并提交年度报告。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的费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并从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千分之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采矿许可证。第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办理采矿许可证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手续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采矿许可证。第十条违反本办法法人资格证明。第条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并通知采矿权申请人。需要采矿权申请人修改或者补充本办法第条规定的资料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通知采矿权申请人限期修改或者补充。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年修正本。第十条采矿权可以以公告,并可以根据采矿权人的申请,组织埋设界桩或者设置地面标志......”。
9、“.....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资料申请登记书和矿区范围图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的证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依法设立矿山企业的批准文件开采矿产资源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国务院山建设规模确定大型以上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年中型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年小型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年。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采矿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采矿权人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采矿许可价款,办理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成为采矿权人。不予登记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向采矿权申请人说明理由。第条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按照矿山建设规模确定大型以上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年中型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年小型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年。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年修正本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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