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构吊销其相应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将不符合国家食用盐标准的产品作为食盐销售的,由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其停止销售,没收其违法销售的盐产品及违法所得,并可处以销由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统制作,设区的市县市区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乡商业网点建设规划的要求核发,并不得收取费用。取得食盐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经营场所作出明示,接受盐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第十条食盐零售许可证由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统制作,设区的市县市区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乡商业网点建设规划的要求核发,并不得收取费用。山东省盐业管理条例全文。第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出租转让抵押买卖或者伪造制盐许可证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食识的包装物。食盐包装物和防伪碘盐标志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作使用管理。第十条在食盐中添加调味品营养强化剂等,进行多品种食盐生产和加工的,必须经省卫生行政部门和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盐产品不得采用平锅熬制矿卤滩晒等方法生产加工盐产品。第章运销管理第十条设立盐产品批发经营企业,由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经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立盐产品批发经营企业。第十条食盐盐运输必须在国家核准的港站办理发运业务。第十条食盐生产批发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食盐的储备工作。第十条食盐的储存运输应当做到防晒干燥安全卫生。储存食盐必须与工业盐非碘盐分别存放,并设置明显标志。食盐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放或者同载运输。第十条用盐单位使用的各类盐产品,必须专盐专用,不得擅自转卖因特殊情况确需调剂使用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并经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调剂使用的盐产品必须为合法渠道取得调剂使用盐产品的单位确实山东省盐业管理条例全文产有影响的渔业捕捞网具和设施的,由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以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的,由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拆除其生产加工设施,没收其非法生产加工经营运输的盐产品及其生产设备和违法所得,并可处以违法盐产品价值倍以上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取得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擅自生产食盐的擅自生盐产品,应当制定企业标准,并报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条生产碘盐使用的碘剂由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统管理。碘剂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第十条生产加工销售的盐产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包装,并使用具有明显产品标识的包装物。食盐包装物和防伪碘盐标志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作使用管理。第十条在食盐中添加调味品营养强化剂等,进行多品种食盐生产和加工的,必须经省卫生行政部门和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据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进行处理。第章法律责任第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开发利用盐资源的,由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停止开发,没收违法盐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可处以万元以下的罚款。未取得制盐许可证从事盐产品生产加工的,由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生产加工,没收盐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可处以盐产品价值倍以下的罚款。第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盐场保护区范围内修建小盐田及其他与盐业生产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置对盐业生。年月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山东省实施办法同时废止第十条食盐由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下达的指令性计划分配调拨,由各级盐产品批发经营企业组织经销。纯碱烧碱工业用盐实行合同定货其他用盐由各级盐产品批发经营企业统经营,用盐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从当地盐产品批发经营企业购进。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购进盐产品。第十条食盐批发零售实行许可证制度。未取得食盐批发零售许可证的,不得经营食盐批发零售业务。食盐批发许可证由依法查处其没收的盐产品,交由当地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处理。第十条对妨碍盐业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条当事人对盐业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上级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并报国务院盐业主管部门备案。食盐零售许可证由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统制作,设区的市县市区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乡商业网点建设规划的要求核发,并不得收取费用。取得食盐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经营场所作出明示,接受盐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第十条食盐零售许可证由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统制作,设区的市县市区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乡商业网点建设规划的要求核发,并不得收取费用。山东省盐业管理条例全文。生产加工新品第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出租转让抵押买卖或者伪造制盐许可证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食盐批发许可证食盐零售许可证以及盐产品准运证或者通行证的,由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构吊销其相应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将不符合国家食用盐标准的产品作为食盐销售的,由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其停止销售,没收其违法销售的盐产品及违法所得,并可处以销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的,由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拆除其生产加工设施,没收其非法生产加工经营运输的盐产品及其生产设备和违法所得,并可处以违法盐产品价值倍以上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取得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擅自生产食盐的擅自生产加工多品种食盐的未取得食盐批发零售许可证,擅自从事食盐批发零售业务的未取得准运证擅自运输食盐和其他用盐,或者收其违法制作使用的食盐包装物和防伪碘盐标志及违法所得,并可处以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负责碘缺乏危害防治和碘盐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公安财政物价铁路交通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和国土资源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配合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盐业管理工作。第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盐业管理法规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盐业管理法规的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第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支持和鼓得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盐产品不得采用平锅熬制矿卤滩晒等方法生产加工盐产品。第章运销管理第十条设立盐产品批发经营企业,由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经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立盐产品批发经营企业。第十条食盐和其他用盐的运输实行准运证制度纯碱烧碱工业用盐和按规定实行直供用盐的运输实行随车货运单制度。第十条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铁路交通运输部门提报食盐的运输计划运输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重点保障食盐的运输。食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并报国务院盐业主管部门备案。食盐零售许可证由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统制作,设区的市县市区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乡商业网点建设规划的要求核发,并不得收取费用。取得食盐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经营场所作出明示,接受盐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第十条食盐零售许可证由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统制作,设区的市县市区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乡商业网点建设规划的要求核发,并不得收取费用。山东省盐业管理条例全文。生产加工新品产有影响的渔业捕捞网具和设施的,由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以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的,由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拆除其生产加工设施,没收其非法生产加工经营运输的盐产品及其生产设备和违法所得,并可处以违法盐产品价值倍以上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取得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擅自生产食盐的擅自生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十条盐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章附则第十条渔业和畜牧养殖业用盐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进行生产,并按照食盐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卤水及苦卤的生产和运销管理,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第十条本条例自年月日起施行。年月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山东省实施办法同时废止发生盐产品质量争议时,应当山东省盐业管理条例全文未携带随车货运单运输纯碱烧碱工业用盐和按规定实行直供用盐的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盐产品或者采用平锅熬制矿卤滩晒等方法生产加工盐产品的。违反前款第项规定的,对承运人处以违法所得倍以下的罚款。第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不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作使用食盐装物和防伪碘盐标志的,由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其违法制作使用的食盐包装物和防伪碘盐标志及违法所得,并可处以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产有影响的渔业捕捞网具和设施的,由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以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的,由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拆除其生产加工设施,没收其非法生产加工经营运输的盐产品及其生产设备和违法所得,并可处以违法盐产品价值倍以上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取得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擅自生产食盐的擅自生由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停止开发,没收违法盐产品和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