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但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对拖拉机的安全检验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安全检验为每年次。实施安全技术检验的机构应当对检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第十条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在安全检验中发现农业机械存在事故隐患的,应标准,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第十条农业机械生产者应当依据农业机械工业产业政策和有关规划,按照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组织生产,并建立健全质量保障控制体系。对依法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农业机械,其生产者应当取得相应资质,并按照许可的范围和条件组织生产。第十条农业机械生产者应当按照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对生产的农业机械进行检验农业机械经检验合格并附具详尽的安全操作说明书和标注安全警示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依法必须进行认证的农业机械......”。
2、“.....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农民购买农业机械的补贴,保障农业机械安全的财政投入,建立健全农业机械安全生产责任制。第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农业机械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知识的宣传教育。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机械所有人应当对农业机械操作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农业机械安全使用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第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发生产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农业机械,建立健全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第条国家鼓励农业机械操作人员维修技术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依法成立安全互助组织,提高农业机械安全操作水平。第条国家建立落后农业机械的其他禁止性行为。第章使用操作第十条农业机械操作人员可以参加农业机械操作人员的技能培训,可以向有关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获取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3、“.....持本人身份证明和机具来源证明,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申请登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经安全检验合格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在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并核发相应的证书和牌照。颁布单位国务院文号国务院令第号颁布日期执行日期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行政法规农最新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全文或者农业机械事故肇事方提供担保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退还被扣押的农业机械及证书牌照操作证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农业机械,其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排除隐患前不得继续使用。第十条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执法人员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时,应当佩戴统标志,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农业机械安全监督检查事故勘察车辆应当在车身喷涂统标识。第十条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不得为农业机械指定维修经营者......”。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向法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而未取得许可证的依法必须进行认证而未经认证的利用残次零配件或者报废农业机械的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车架等部件拼装的国家明令淘汰的。第十条从事农业机械维修经营,应当有必要的维修场地,有必要的维修设施设备和检测仪器,有相应的维修技术人员,有安全防护和环境保护措施,取得相应的维修技术合格证书,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申请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应当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农业机械维修业务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维修场所使用证明主要维修设施设备和检测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不能达成协议或者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并书面通知当事人。调解达成协议后当事人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因农业机械产品质量原因导致事故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出具有关证明材料。第十条发生农业机械事故后企图逃逸的拒不停止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农业机械的作业或者转移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可以扣押有关农业机械及证书牌照操作证件。案件处理完毕院文号国务院令第号颁布日期执行日期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行政法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已经年月日国务院第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年月日起施行。第章总则第条为了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农业机械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条例。第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农业机械的生产销售维修使用操作以及安全监督管理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农业机械,是指用于农业生产及其产品初加工等相关农事活动的机械设备。第条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应当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事故保障安全促进发展的原则......”。
6、“.....并对淘汰和报废的农业机械依法实行回收。第条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工业主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工业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第章生产销售和维修第十条国务院工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工业产业政策和有关规划。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发布农业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增加对农民购买农业机械的补贴,保障农业机械安全的财政投入,建立健全农业机械安全生产责任制......”。
7、“.....提高其安全意识。第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发生产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农业机械,建立健全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第十条禁止生产销售下列农业机械不符合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的依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将农业机械事故统计情况及说明材料报送上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并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农业机械事故构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调查处理并追究责任。第章服务与监督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进行免费实地安全检验。但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对拖拉机的安全检验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安全检验为每年次。实施安全技术检验的机构应当对检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8、“.....应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接到报告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秩序。第十条对经过现场勘验检查的农业机械事故,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在个工作日内制作完成农业机械事故认定书需要进行农业机械鉴定的,应当自收到农业机械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制作农业机械事故认定书。农业机械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农业机械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在制作完成农业机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送达当事人。第十条当事人对农业机械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的不依法处理农业机械事故,或者不依法出具农业机械事故认定书和其他证明材料的在农业机械生产销售等过程中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职责的行为......”。
9、“.....由县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销售的农业机械,并处违法产品货值金额倍以上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农业机械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认证认可管理安全技术标准管器清单主要维修技术人员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维修技术合格证书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有效期为年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从事农业机械维修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申请续展。第十条农业机械维修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维修质量安全技术规范和维修质量保证期的规定,确保维修质量。从事农业机械维修不得有下列行为使用不符合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的零配件拼装改装农业机械整机承揽维修已经达到报废条件的农业机械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规定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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