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其他需要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安全教育。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排查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并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危险等级进行分类管理,制定相应整改方案,逐项治理。第十人身意外伤害险。第十条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应急救援队伍和具有相关专业知识技能和装备的企业应急救援队伍社会救援组织应当接受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统指挥和安排,迅速参加事故抢险。企业应急救援队伍社会救援组织按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统指挥和安排参加安全事故抢险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偿。第十条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事故等级和管辖权限,依法组织事故调查,也可以依法委托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市人民政府应当适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2、“.....制定专项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并组织落实。第十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安全生产诚信分类管理,建立激励和惩戒制度,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实现部门间信用信息资源的共享。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通过信用信息系统向社会公布,在经营投融资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进出口出入境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者禁止。第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第十条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本行政区域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并对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统称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第条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参与安全生产活动,大连市安全生产条例网友投稿行下列安全生产职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标准,保障产品或者工艺设计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技术措施整改技术措施,以及应急救援技术措施检查本单位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并及时组织处理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支持技术机构及技术人员开展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提高单位安全生产技术保障能力。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班组长或者现场带班人员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生产职责布置当班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检查确认作业场所设施设备工具以及防护用品等符合要求专家提供有偿服务......”。
4、“.....第十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应当加强对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监督核查。第十条举办重要会议或者大型活动期间,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制定专项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并组织落实。第十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安全生产诚信分类管理,建立激励和惩戒制度,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实现部门间信用信息资源标准规定的其他现场安全管理要求。第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生产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安全技术标准以及国家省的相关规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5、“.....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技术机构或者技术人员应当履联锁系统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将生产经营设施设备维修维护项目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十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定的其他现场安全管理要求。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依法规范科学施救的原则,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年度应急预案演练计划......”。
6、“.....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按照应急预案演练计划组织应急演练。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为专职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减少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风险。鼓励生产经营单位为兼职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第十条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应急救援队伍和具有相关专业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决定。第十条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和部门职责制定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尽职照单免责。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第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按照其规定予以处罚。第章附则第十条本条例自年月日起施行。大连市安全生产条例网友投稿。第十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安全生产监管活动中......”。
7、“.....承诺知悉并履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下列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安排其上岗作业新入职转岗和离岗个月以上复岗人员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岗位人员劳务派遣临时用工实习人员。其他需要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安全教育。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排查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并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危险等级进行分类管理,制定相应整改方案,逐项治理。第十设计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技术措施整改技术措施,以及应急救援技术措施检查本单位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并及时组织处理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支持技术机构及技术人员开展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提高单位安全生产技术保障能力......”。
8、“.....组织检查确认作业场所设施设备工具以及防护用品等符合要求巡回检查作业环境安全设施及生产系统,及时排查并按照规定处理事故隐患实施岗位安全标离时服从现场统指挥配合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十条化工园区或者化工集中区区域外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与周边单位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对已有的不符合前款规定的装置设施,相关部门应当监督相关单位有计划的实施搬迁或者改造暂时无法实施搬迁或者改造的,应当采取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规划建设消防安监等有关部门实施本行政区域规划和建设项目审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安全距离的规定。第十条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共享。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通过信用信息系统向社会公布......”。
9、“.....第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第十条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组建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储备应急救援物资,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根据授权,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第条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决定。第十条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和部门职责制定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尽职照单免责。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第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按照其规定予以处罚。第章附则第十条本条例自年月日起施行。大连市安全生产条例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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