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重损害总公司声誉和利益严重违反总公司人事管理和办公秩序制度及有关行为规范的规定。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负责人视情况予以以下处罚在全体职工大会做检查罚款元以示教育降职降级。人事本部应随时对职工进行考核,发现符合工资降级的情况时,随时提出书面意见,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给予工资降级,每年年末,人事本部对职工进行考核时,将以处罚情况作为主要依据之,提出不称职的各级领导岗位人员和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人员的名单,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给予降职降级。第十章待岗第十条为加强企业劳动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的职工,总公司可以安排其待岗具有正常劳动能力,由于不胜任工作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下岗者无部门接收者本岗位天以上没有工作任务者。参加长期脱产培训期间。拒不接受聘任和安排其它岗位工作的人员按擅离岗位处理。第十条职工待岗......”。
2、“.....人事本部协调后仍无法安排岗位时征得工会同意,填写待岗审批表报总公司总经理审批。待岗职工接到待岗通知书后,应立即办理好交接手续,脱离工作岗位。待岗期从人事本部正式书面通知之日起计算。第十条待岗职工由人事本部统管理,本部会同投资管理部对总公司重大项目实行资金的筹措调拨和管理,以及重大项目的投资改造财务预决算利润考核与收益分配等实行直接控制。第条各所属企业因所属行业和经营范围不同,应根据国家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个分行业的企业财斧制度和个分行业的企业会计制度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本单位具体的财务制度和办法。凡总公司财务本部制订的明确规定运用各企业的财务制度和办法,各所属企业必须遵照执行。各所属企业制订的财务制度和办法不得与总公司规章制度相抵触,并须报总公司财务本部批准或备案后方可实行,财务本部对其制度和办法的执行情况有监督检查权。第条各企业财务部门应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3、“.....严格遵守国家的财务制度财经纪律以及总公司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企业各项财务制度规定和办法的变更与修改,须经财务本部批准或报财务本部各案。第条各企业领导应注意发挥财会人员的作用,努力为财会人员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以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对于企业重要的经济合同贸易合同的谈判及投资融资或其它重大经营管理决策,应有财务部门的经理负责人参与,决策者应认真听取其意见。第条系统实行统领导分级管理分级核算。各企业的任务,由总公司统按照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等部门下达的年度计划,分解下达给各企业。总公司主要下达完成年度利润计划上缴管理费基数并辅以营业额等指标。各企业必须认真落实各项计划指标,并据此制定具体的财务计划和全年财务预算,以确保司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执行。第十条有关职工待岗问题按总公司待岗有关规定办理。第十条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协商......”。
4、“.....第十章附则第十条本办法由人事本部负责解释和修改。第十条没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和驻外机构执行本办法,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子公司和其它所属公司可参照本办法执行。总公司提案制度第条为鼓励全体职工开动脑筋,发挥全部潜力,提高职工经营参与意识,调动切积极因素,改善企业经营管理,谋求的更大发展,制定本制度。第条总公司所有在岗职工均有提案资格。总公司人事本部负责本提案制度的管理。第条提案内容有益于总公司即可,但以下提案不予受理过去已经提出的且已经实施的提案与总公司规章制度相重合的提案仅提出缺点或问题,没有具体改善内容及方法的提案在工作中被指令改进的提案。第条实施程序如下受理提案的受理部门为人事本部。职工填写的提案卡可随时直接递交人事本部,人事本部对提案进行核查,对予以受理的提案进行登记,将未予受理的提案退给提案者。审议已受理的提案由人事本部主任提交总公司办公会进行审议......”。
5、“.....未通过的提案由人事本部存档再议。第次表彰办公会审议提案的同时,应决定对提案是否给予以下奖励。安慰奖元立意简单,不必实施,但用心良苦,态度认真鼓励奖元立意较新,但暂不必实施提名奖元立意新颖,可能有效果,可以考虑实施,但需在实践中检验等奖元及奖状具有独创性,预计有定效律法规及规章发生变化,应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劳动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总公司欲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提前天向职工发出变更劳动合同通知书,经双方协商致后填写劳动合同变更书。第十条总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第十条职工有以下情形之的,总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总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在对其迸行处罚之后解除劳动合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总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日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职工并签字。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调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合同内容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不能达成致意见的。第十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总公司不得依据第十条第款解除劳动合同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之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复员转业军人,初次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工作未满年的职工给总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的。第十条经双方协商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职工可以随时通知总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企业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企业不能按劳动合同支付工办公行政管理制度度和年度的财务计划预算收人和支出,按规定做好各期报表的编制上报工作......”。
7、“.....第十条执行国家各项税收政策,保证企业依法纳税。第十条对企业违反国家政策法令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要坚决抵制,对违纪和不执行总公司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向总公司财务本部汇报。第十条接受总公司财务本部的领导,做好财务分析,特别是所在企业项目的经济可行性分析,加强财务管理,向财务本部和所在企业提供有价值的资料和信息。第十条加强对所在企业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锻炼,努力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并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切实履行当家理财的职责,做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第章会计交接第十条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十条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应将经办事项结清,并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各项移交内容交接日期等。交接双方及监交人应签章。移交清册式份,双方各执份,存档份。第十条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经理主管监交。财务经理主管办理交接手续......”。
8、“.....第章考评办法第十条各级财务人员必须按照岗位职责的要求做好本职工作,对违反国家各项政策法令财经纪律财务制度和规定及本企业内部财务制度,利用职权弄虚作假玩忽职守侵害企业权益,给企业造成损失者,财务本部将提请人事本部按总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相应处理。第十条为全面衡量各级财务人员的实际业绩,总公司财务本部将等,自愿协商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明确责权利,以法律形式确定劳动关系,依据合同进行法制管理的新型用工形式。为了做好总公司的劳动合同制实施工作,保障总公司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北京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若干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实施办法。第条签订劳动合同,应本着平等自愿协商致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北京市有关法规,明确总公司与职工的责任权利义务,以法律形式确定劳动关系......”。
9、“.....总公司法定代表人也可委托他人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但应有书面委托书。第条为避免劳动合同出现无效条款,总公司在首次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可请有关劳动部门予以鉴证。第章签订劳动合同的范围第条总公司和系统企业单位全体劳动者应与法定代表人签订劳动合同。第章劳动合同内容第条劳动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劳动合同期限含不超过个月的试用期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保险及福利待遇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条件经济补偿与赔偿的规定双方约定的其它事宜十劳动争议处理十其它。第章劳动合同的期限第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总公司与职工依据本单位岗位特点在平等自愿协商致的基础上确定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定的工作为期限种。总公司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定为年年年年。第条以下人员地聘任财务负责人及财务人员......”。
1、手机端页面文档仅支持阅读 15 页,超过 15 页的文档需使用电脑才能全文阅读。
2、下载的内容跟在线预览是一致的,下载后除PDF外均可任意编辑、修改。
3、所有文档均不包含其他附件,文中所提的附件、附录,在线看不到的下载也不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