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体办法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第十条松树采脂或者以挖根采枝采叶剥皮等方式利用油用林木提取芳香油的,不得违反国家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操作技术规程。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林业主管部门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第十条经营加工木材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经营加工无合法来源的木材,并接受林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第十条农村居民销售个人所有的零星木材,应当持有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第十条运输原木锯材竹材木片和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木材,必须依法办理运输证件。对无运输证件的,公路铁路航运等交通运输部门不得承运。第十条经自治区人民政国家所有或者集体所有的林地开垦为耕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林地转用手续,并向原林木所有者支付林木补偿费。改变国家所有或者集体所有的林地权属......”。
2、“.....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并向原林地使用者或者所有者支付有关补偿费。第十条商品林采伐限额实行年总控的管理方式。编制年森林采伐限额的单位剩余的年度般人工用材林采伐限额,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实,可以结转下年度使用。工业原料林领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第十条经营加工木材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经营加工无合法来源的木材,并接受林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第章森林经营管理第条各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森林资源档案,及时全面地掌握森林资源消长和森林生态环境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森林资源数据,建立森林资源统计年报制度。第条各级人广西森林法实施细则打印版理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禁止砍伐天然林木烧制木炭。第十条采挖收购经营加工和运输树蔸树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3、“.....第十条松树采脂或者以挖根采枝采叶剥皮等方式利用油用林木提取芳香油的,不得违反国家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操作技术规程。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林业有害生物的预防和除治工作。发生危险性和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管部门实施。第章附则第十条本办法所称森林资源,是指森林林木红树林竹林竹子林地以及依托森林林木红树林竹林竹子林地生存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微生物。第十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年月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通过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广西森林法实施细则打印版。第十条商品林采伐限额实行年总控的管理方式。编制年森林采伐限额的单位剩余的年度般人工用材林采伐限额,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实施。第章附则第十条本办法所称森林资源......”。
4、“.....第十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年月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通过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广西森林法实施细则打印版。第十条利用人工林木竹材和采伐剩余物烧炭以及经营木炭的,必须向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办需费用由违法责任人承担。第十条在封山育林封山护林区和封山育林封山护林期内砍柴采挖药材挖取树蔸移植树木挖石取土,致使林木受到毁坏的,责令违法责任人赔偿损失,补种毁林株数倍以下的树木,可处以毁坏树木价值倍以下罚款。第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砍伐天然林木烧炭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条的规定处罚。第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经营加工木材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罚无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经营加工木材的,没收其经营加工的全部木材和违责查验木材和国家自治区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以及其他林产品运输证件和森林植物检疫证件......”。
5、“.....必须出示自治区统印制的行政执法证件,并佩戴标志。第章法律责任第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超过年森林采伐限额下达木材生产计划的超过年度木材生产计划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的越权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对申请采伐许可证,不按期办理的年度森林火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倍以下罚款超越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经营加工木材的,对超越的部分,按照无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加工许可证经营加工来源不合法的木材的,没收经营加工的木材及其违法所得,并处经营加工的木材价款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加工许可证。第十条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分,由直接责任人员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机关决定。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第十条利用人工林木竹材和采伐剩余物烧炭以及经营木炭的......”。
6、“.....禁止砍伐天然林木烧制木炭。第十条采挖收购经营加工和运输树蔸树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具体办法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第十条松树采脂或者以挖根采枝采叶剥皮等方式利用油用林木提取芳香油的,不得违反国家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操作技术规程。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林业主管部门保护区隶属关系的改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查,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他各有关主管部门管理的森林林木经营管理单位的建立撤销和合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第章森林保护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珍贵稀有古老或者特大树木档案,设立保护标志。禁止滥伐盗伐和乱采滥挖。第十条修建道路架设输电线路通讯线路旅游索道铺设管道埋设电缆等建设项目,应当尽量不占或者少占林地或者避开应当建立珍贵稀有古老或者特大树木档案,设立保护标志。禁止滥伐盗伐和乱采滥挖......”。
7、“.....应当尽量不占或者少占林地或者避开林木。确实需要占用征用林地的,以及为建设项目留出通道或者划定保护范围并且在通道或者划定的保护范围内不允许种植林木的,应当依法办理占用或者征用林地手续。建设项目通道内或者划定的保护范围内允许种植林木或者建设期间砍伐林木后允许重新种植林业主管部门核实,可以结转下年度使用。工业原料林实行采伐限额单列。在个采伐限额执行期内,各森林经营单位当年剩余的采伐限额,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实,可以结转使用。第十条设立木材市场,应当遵循合理布局方便流通保护资源的原则。林业工商税务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做好木材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十条从事木材经营加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取得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并在经营加工许可证规定范围内进行经营加工活动。申法所得......”。
8、“.....经营加工木材的,对超越的部分,按照无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加工许可证经营加工来源不合法的木材的,没收经营加工的木材及其违法所得,并处经营加工的木材价款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加工许可证。第十条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分,由直接责任人员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机关决定。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理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禁止砍伐天然林木烧制木炭。第十条采挖收购经营加工和运输树蔸树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具体办法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第十条松树采脂或者以挖根采枝采叶剥皮等方式利用油用林木提取芳香油的,不得违反国家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操作技术规程。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林业有害生物的预防和除治工作。发生危险性和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其经营加工的全部木材和违法所得......”。
9、“.....经营加工木材的,对超越的部分,按照无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加工许可证经营加工来源不合法的木材的,没收经营加工的木材及其违法所得,并处经营加工的木材价款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加工许可证。第十条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分,由直接责任人员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机关决定。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广西森林法实施细则打印版林木。确实需要占用征用林地的,以及为建设项目留出通道或者划定保护范围并且在通道或者划定的保护范围内不允许种植林木的,应当依法办理占用或者征用林地手续。建设项目通道内或者划定的保护范围内允许种植林木或者建设期间砍伐林木后允许重新种植林木的,不需要办理占用或者征用林地手续允许种植的林木,不得危及建设项目建成后的安全运行或者使用。建设项目建设期间确需砍伐林木的,应当与林木所有者签订林木砍伐补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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