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行政区域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不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定职责日常监督检查不到位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第,其检查项目等事项应当符合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第十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十条第款第十条第款第十条第款的规定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法律规定记录的事项,或者保留载有相关信息的进货或者销售票据。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年。第十条实行集中统采购原料的集团性食品生产企业......”。
2、“.....进行进货查验记录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第十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原料验收生产过程安全管理贮存管理设备管理不合格产品管理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断完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保证食品安全。第十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就下列事项制定并实施控制要求,保证出厂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审核相关资料核查生产场所检验相关产品对相关资料场所符合规定要求以及相关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应当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依法取得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后,办理工商登记。法律法规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和餐饮服务许可的有效期为年。第十条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的......”。
3、“.....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或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需要重新办理许可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办法由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制定。第十条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建立信息收集网络,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十条的规定,收集汇总通报下列信息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出口食品实施检验检疫发现的食品安全信息行业协会消费者反映的进口食品安全信息国际组织境外政府机构发布的食品安全信息风险预警信息,以及境外行业协会等组织消费者反映的食品安全信息其他食品安全信息。接到通报的部门必要时应当采取相应处理措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将获知的涉及进出口食品安全的信息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通报。第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第十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
4、“.....并自事故发生之时起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网络版异常仍加工使用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十条的规定给予处罚。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十条的规定给予处罚食品生产企业未依照本条例第十条规定建立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食品生产企业未依照本条例第十条规定制定实施生产过程控制要求,或者食品生产过程中有不符合控制要求的情形未依照规定采取整改措施的食品生产企业未依照本条例第十条规定记录食品生产过程的安全管理情况并保存相关记录的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未依照本条例第十条规定记录保存销售信息或者保留销售票据的餐饮服务提供企业未依照本条例第十条第款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设施设备的餐饮服务提供者未依照本条例第十条第款规定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或者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具饮具的......”。
5、“.....第十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十条的规定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并建立培训档案。第十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十条第款规定进行健康检查,其检查项目等事项应当符合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第十条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在进口食品中发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未规定且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应当按照食品安接受咨询投诉举报对接到的咨询投诉举报,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十条的规定进行答复核实处理......”。
6、“.....第十条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等部门依据职责制定食品行业的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采取措施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加强对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第章法律责任第十条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依照本条例第十条规定处理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十条的规定给予处罚。第十条餐饮服务提供者未依照本条例第十条第款规定制定实施原料采购控制要求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十条的规定给予处罚。餐饮服务提供者未依照本条例第十条第款规定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或者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网络版。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应当收集汇总食品安全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7、“.....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行业协会发现食品安全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应当立即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第章食品生产经营第十条设立食品生产企业,应当预先核准企业名称,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后,办理工商登记。县级以上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审核相关资料核查生产场所检验相关产品对相关资料场所符合规定要求以及相关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应当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其他食品条第款第十条第款的规定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法律规定记录的事项,或者保留载有相关信息的进货或者销售票据。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年。第十条实行集中统采购原料的集团性食品生产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进行进货查验记录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
8、“.....不断完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保证食品安全。第十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就下列事项制定并实施控制要求,保证出厂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原料采购原料验收投料等原料控制生产工序设备贮存包装等生产关键环节控制原料检验半成品检验成品出厂检验等产经营者应当在依法取得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后,办理工商登记。法律法规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和餐饮服务许可的有效期为年。第十条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或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需要重新办理许可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9、“.....应当责令立即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理不再符合生产经营许可条件的,应当依法撤销相第十条医疗机构未依照本条例第条规定报告有关疾病信息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第十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未依照本条例第十条规定采取措施并报告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十条的规定给予处罚。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不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定职责,本行政区域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不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定职责日常监督检查不到位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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