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及时向受灾人员提供食品饮用水衣被取暖临时住所医疗防疫等应急救助,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抚慰受灾人员,处理遇难瞒报自然灾害损失情况,造成后果的未及时组织受灾人员转移安置,或者在提供基本生活救助组织恢复重建过程中工作不力,造成后果的截留挪用私分自然灾害救助款物或者捐赠款物的不及时归还征用的财产,或者不按照规定给予补偿的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其他行为的。第十条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自然灾害救助款物或者捐赠款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责令限期退回违法所得的款物构成犯灾人员的紧急转移安置,基本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和住房的恢复重建,自然灾害救助物资的采购储存和运输,以及因灾遇难人员亲属的抚慰等项支出。第十条受灾地区人民政府民政财政等部门和有关社会组织应当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
2、“.....受灾地区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公布救助对象及其接受救助款物数额和使用情况。然灾害救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与自然灾害救助需求相适应的资金物资保障机制,将人民政府安排的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和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第条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以及红十字会慈善会和公募基金会等社会组织,依法协助人民政府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国家鼓励和引导单位和个人参与自然灾害救助捐赠志愿服务等活动。第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防灾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网络版难场所,并设置明显标志。启动自然灾害预警响应或者应急响应,需要告知居民前往应急避难场所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应当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互联网等方式,及时公告应急避难场所的具体地址和到达路径......”。
3、“.....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设立专职或者兼职的自然灾害信息救助条例网络版。定向捐赠的款物,应当按照捐赠人的意愿使用。政府部门接受的捐赠人无指定意向的款物,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统筹安排用于自然灾害救助社会组织接受的捐赠人无指定意向的款物,由社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用于自然灾害救助。第十条自然灾害救助款物应当用于受灾人员的紧急转移安置,基本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和住房的恢复重建,自然灾害救助物资的采购储存和运输,区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应急预案规定的程序及时报告,必要时可以直接报告国务院。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和自然灾害多发易发地区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自然灾害特点居民人口数量和分布等情况,按照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的原则,设立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库......”。
4、“.....利用公园广场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统筹规划设立应急避的财产,或者不按照规定给予补偿的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其他行为的。第十条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自然灾害救助款物或者捐赠款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责令限期退回违法所得的款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条抢夺或者聚众哄抢自然灾害救助款物或者捐赠款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予补偿。第十条自然灾害造员伤亡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受灾地区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告。自然灾害造成特别重大或者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受灾地区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应急预案规定的程序及时报告,必要时可以直接报告国务院......”。
5、“.....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章附则第十条发生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需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开展生活救助的,参照本条例执行。第十条法律行政法规对防灾抗灾救灾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条本条例自年月日起施行。自然灾害第十条自然灾害发生并达到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启动条件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应当及时启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采取下列项或者多项措施立即向社会发布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紧急转移安置受灾人员紧急调拨运输自然灾害救助应急资金和物资,及时向受灾人员提供食品饮用水衣被取暖临时住所医疗防疫等应急救助,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抚慰受灾人员,处理遇难标志......”。
6、“.....需要告知居民前往应急避难场所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应当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互联网等方式,及时公告应急避难场所的具体地址和到达路径。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自然灾害救助人员的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设立专职或者兼职的自然灾害信息员。第章应急救助第基本生活救助的准备。第十条自然灾害危险消除后,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研究制订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规划和优惠政策,组织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对恢复重建确有困难的家庭予以重点帮扶。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应当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确保房屋建设质量符合防灾减灾要求。受灾地区人民政府民政等部门应当向经审核确认的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发放补助资金和物资,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为受灾人员重建或及因灾遇难人员亲属的抚慰等项支出......”。
7、“.....主动向社会公开所接受的自然灾害救助款物和捐赠款物的来源数量及其使用情况。受灾地区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公布救助对象及其接受救助款物数额和使用情况。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款物和捐赠款物的监督检查制度,并及时受理投诉和举报。第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自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章附则第十条发生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需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开展生活救助的,参照本条例执行。第十条法律行政法规对防灾抗灾救灾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条本条例自年月日起施行。自然灾害难场所,并设置明显标志。启动自然灾害预警响应或者应急响应......”。
8、“.....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应当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互联网等方式,及时公告应急避难场所的具体地址和到达路径。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自然灾害救助人员的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设立专职或者兼职的自然灾害信息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期间,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征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场地,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第十条自然灾害造员伤亡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受灾地区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告。自然灾害造成特别重大或者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受灾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网络版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应当根据自然灾害预警预报启动预警响应......”。
9、“.....宣传避险常识和技能,提示公众做好自救互救准备开放应急避难场所,疏散转移易受自然灾害危害的人员和财产,情况紧急时,实行有组织的避险转移加强对易受自然灾害危害的乡村社区以及公共场所的安全保障责成民政等部门做好基本生活救助的准难场所,并设置明显标志。启动自然灾害预警响应或者应急响应,需要告知居民前往应急避难场所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应当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互联网等方式,及时公告应急避难场所的具体地址和到达路径。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自然灾害救助人员的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设立专职或者兼职的自然灾害信息春季,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为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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