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其船体构造设备性能和布置等方面应当符合国家船舶检验的法规技术规范的规定载运危险货物的国际航行船舶还应当符合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具备相应的适航适装条件。第条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应当按照规定安装和使用船舶自动识别系统清舱驱气或者置换活动期间,不得检修和使用雷达无线电发报机卫星船站不得进行明火拷铲及其他易产生火花的作业不得使用供应船车进行加油加水作业。第十条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在港口水域内从事危险货物过驳作业,应当由负责过驳作业的港口经营人依法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在审批时,应当就船舶过驳作业的水域征得海事管理机构的同意,并将审批情况通报海事管理机构。船舶在港口水域外从事内河危险货物过驳作业或者海上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过驳作业,反本规定以及国家水上交通安全的规定,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的,由海事管理机构按照有关法规执行。涉嫌构成犯罪的......”。
2、“.....第十条从事散装液化气体装卸作业的船舶和码头装卸站应当建立作业前会商制度,并就货物操作压载操作应急等事项达成书面协议。从事散装液化天然气装卸作业的船舶和码头装卸站还应当采取装货作业期间在船上设置岸方应急切断装置控制点和卸货作业期间在岸上设置船方应急切断装置控制点等措施,确保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及时停止货物输送规定显示专用信号。载运散装液化天然气的船舶在内河航行,应当事先确定航行计划和航线。载运散装液化天然气的船舶由沿海进入内河水域的,应当向途经的第个内河港口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航行计划和航线始发地为内河港口的,船舶应当将航行计划和航线向始发地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第章监督管理第十条海事管理机构依法对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实施监督检查。海事管理机构发现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存在安全隐患的......”。
3、“.....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已于年月日经交通运输部第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年月日起施行。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年月日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章总则第条为加强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监督管理,保障水上人命财产安全,防治船舶污染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过驳作业或者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进行洗清舱驱气置换,应当符合国家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环境的管理规定及技术规范,尽量远离船舶定线制区饮用水地表水源取水口渡口客轮码头通航建筑物大型桥梁水下通道以及内河等级航道和沿海设标航道,制定安全和防污染的措施和应急计划并保证有效实施。第十条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进行洗清舱驱气或者置换活动期间......”。
4、“.....第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剧毒化学品以及其他危险化学品。禁止托运人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者将危险货物谎报匿报为普通货物托运。取得相应资质的客货船或者滚装客船载运危险货物时,不得载运旅客,但按照相关规定随车押运人员和滚装车辆的司机除外。其他客船禁止载运危险货物。第条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应当符合有关危险货物积载隔离和运输的安全技术规范,并符合相应的适装证书或者证明文件的要求。船舶不得受载承运不符合包装积载和隔离安全技术规范的危险货物。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点特性的气态燃料水上加注船趸船补给货物燃料的,应当执行本规定水上过驳的要求。第十条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应当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关于航路航道等区域性的特殊规定。载运爆炸品放射性物品有机过氧化物闪点以下易燃液体和散装液化气的船舶,不得与其他驳船混合编队拖带......”。
5、“.....在驶离上港口时向抵达港海事管理机构报告预计抵港时间。预计抵港时间有变化的,还应当在抵港小时前航程不足小时的,在驶离上港口时报告抵港时间。第应当符合有关危险货物积载隔离和运输的安全技术规范,并符合相应的适装证书或者证明文件的要求。船舶不得受载承运不符合包装积载和隔离安全技术规范的危险货物。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网络版。船舶进行水上危险货物和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过驳作业的水域,由海事管理机构发布航行警告或者航行通告。第十条船舶在港口水域外申请从事内河危险货物过驳作业或者海上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过驳作业的,申请人应当在作业前向海事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告知作业地点,并条从事散装液化气体装卸作业的船舶和码头装卸站应当建立作业前会商制度,并就货物操作压载操作应急等事项达成书面协议......”。
6、“.....确保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及时停止货物输送作业。协助散装液化气船舶靠泊的船舶应当设置烟火熄灭装置及实施烟火管制。禁止其他无关船舶在作业期间靠泊液化气码头装卸站。第十条船舶进行危险货物水上第条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应当编制安全和防污染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护消防和人员防护等设备及器材。第条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应当经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相应的检验证书和文书,并保持良好状态。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其船体构造设备性能和布置等方面应当符合国家船舶检验的法规技术规范的规定载运危险货物的国际航行船舶还应当符合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具备相应的适航适装条件......”。
7、“.....现予以发布,自年月日起施行。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年月日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章总则第条为加强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监督管理,保障水上人命财产安全,防治船舶污染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条船舶在中华人民共,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第十条拟载运危险货物的船用集装箱应当无损坏,箱内应当清洁干燥无污损,满足所装载货物要求。处于熏蒸状态下的船用集装箱等货物运输组件,应当符合相关积载要求,并显示熏蒸警告标牌。第十条装入船用集装箱的危险货物及其包装应当保持完好,无破损撒漏或者渗漏,并按照规定进行衬垫和加固,其积载隔离应当符合相关安全要求。性质不相容的危险货物不得同箱装运。第十条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应当对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集装箱的装箱活动进行现场检查......”。
8、“.....应当由负责过驳作业的港口经营人依法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在审批时,应当就船舶过驳作业的水域征得海事管理机构的同意,并将审批情况通报海事管理机构。船舶在港口水域外从事内河危险货物过驳作业或者海上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过驳作业,应当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批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网络版。第十条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航行装卸或者停泊,应当悬挂专用的警示标志,按条从事散装液化气体装卸作业的船舶和码头装卸站应当建立作业前会商制度,并就货物操作压载操作应急等事项达成书面协议。从事散装液化天然气装卸作业的船舶和码头装卸站还应当采取装货作业期间在船上设置岸方应急切断装置控制点和卸货作业期间在岸上设置船方应急切断装置控制点等措施,确保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及时停止货物输送作业......”。
9、“.....第十条船舶进行危险货物水上监督管理规定网络版。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已于年月日经交通运输部第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年月日起施行。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年月日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章总则第条为加强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监督管理,保障水上人命财产安全,防治船舶污染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取得相应的检验证书和文书,并保持良好状态。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其船体构造设备性能和布置等方面应当符合国家船舶检验的法规技术规范的规定载运危险货物的国际航行船舶还应当符合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具备相应的适航适装条件......”。
1、手机端页面文档仅支持阅读 15 页,超过 15 页的文档需使用电脑才能全文阅读。
2、下载的内容跟在线预览是一致的,下载后除PDF外均可任意编辑、修改。
3、所有文档均不包含其他附件,文中所提的附件、附录,在线看不到的下载也不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