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视具体案件确定。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房地产以登记为准,涉及家庭成员的,应该是共同共有,应该视但江苏高院是以产权证取得的时间为节点,详见江苏高院民庭婚姻家庭案件疑难问题法律适用研讨会综述。十离婚时,涉及到房地产其他共有人包括父母子女与第人,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何确定购房时间在婚前还是婚后答上海高院不直接考虑产权证的取得时间的影响因素,而以签订购法律论文离婚房地产分割民法管理证登记在出资者自己子女名下的,从社会常理出发,可认定为是明确向自己子女方的赠与......”。
2、“.....除讼前形成的,离婚诉讼中父母作出不是赠与意思表示的陈述或证明,尚不足以排除赠与的推定。法律论文离婚房地产分割民法管理。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以排除赠与的推定。当事人婚后,父母为双方购房出资,产证登记在夫妻方名下的,是否可认定父母的购房出资是明确表示为向夫妻方的赠与答父母出资购买房屋除非当事人能提供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者明确表示向方赠与的,般以认定为向双方赠与为妥,该部分出资宜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父母为子女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当事人婚后,父母为双方购房出资......”。
3、“.....是否可认定父母的购房出资是明确表示为向夫妻方的赠与答父母出资购买婚所给付的购房出资是否均构成对子女的赠与答若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其与出资人之间形成的是借贷关系的,则不能适用该条规定。当然,该证据应当是在当事人离婚夫妻方婚前以个人财产出资并贷款购买房屋,登记在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清偿贷款,在离婚诉讼中如何处理答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事人以个人财产购买了房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市场行情变化抛售后产生的增值部分,由于这些财产本身仅是个人财产的形态变化......”。
4、“.....登记在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清偿贷款,在离婚诉讼中如何处理答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方参与清偿贷款,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如何处理答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婚所给付的购房出资是否均构成对子女的赠与答若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其与出资人之间形成的是借贷关系的,则不能适用该条规定。当然,该证据应当是在当事人离婚证登记在出资者自己子女名下的,从社会常理出发,可认定为是明确向自己子女方的赠与......”。
5、“.....除资人之间形成的是借贷关系的,则不能适用该条规定。当然,该证据应当是在当事人离婚诉讼前形成的,离婚诉讼中父母作出不是赠与意思表示的陈述或证明,尚不足法律论文离婚房地产分割民法管理抛售后的增值是基于原物交换价值的上升所导致,仍应依原物所有权归属为个人所有。若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除外。法律论文离婚房地产分割民法管证登记在出资者自己子女名下的,从社会常理出发,可认定为是明确向自己子女方的赠与,该部分出资应认定为个人所有若产证登记在出资人子女的配偶名下的,除......”。
6、“.....法律论文离婚房地产分割民法管理。夫妻方以个人财产购买了房地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增值部分,如何让分割答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竞价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方应当给予另方相应的补偿双方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婚所给付的购房出资是否均构成对子女的赠与答若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其与出资人之间形成的是借贷关系的......”。
7、“.....当然,该证据应当是在当事人离婚当事人能提供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者明确表示向方赠与的,般以认定为向双方赠与为妥,该部分出资宜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夫妻方婚前以个人以排除赠与的推定。当事人婚后,父母为双方购房出资,产证登记在夫妻方名下的,是否可认定父母的购房出资是明确表示为向夫妻方的赠与答父母出资购买房屋,配偶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方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
8、“.....从社会常理出发,可认定为是明确向自己子女方的赠与,该部分出资应认定为个人所有若产证登记在出资人子女的配偶名下的,除家庭共同财产析产分割。涉及第人,根据约定按份共有,未约定按出资比例确认。十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如何处理答双方均主以排除赠与的推定。当事人婚后,父母为双方购房出资,产证登记在夫妻方名下的......”。
9、“.....何处理答对家庭共有房屋的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起诉,或者中止离婚诉讼,不应将其他家庭成员追加为离婚诉讼的共同诉讼人。涉及第人也同样如此。离婚后房合同取得期待权的时间及付款情况为考量因素。购房合同签订在婚前,且在婚前支付首付款的,即使在婚后继续还贷,在离婚时该房产仍应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为宜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如何处理答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1、手机端页面文档仅支持阅读 15 页,超过 15 页的文档需使用电脑才能全文阅读。
2、下载的内容跟在线预览是一致的,下载后除PDF外均可任意编辑、修改。
3、所有文档均不包含其他附件,文中所提的附件、附录,在线看不到的下载也不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