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 《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最新版2024年5月30日生效 ㊣ 精品文档 值得下载

🔯 格式:DOC | ❒ 页数:17 页 | ⭐收藏:0人 | ✔ 可以修改 | @ 版权投诉 | ❤️ 我的浏览 | 上传时间:2024-09-17 23:58

《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最新版2024年5月30日生效

第十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研究决定改制解散申请破产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或者制定重要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召开会议讨论有关工资福利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女职工保护和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必须有工会代表参加。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应当支持工会依法开展工作,工会应当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依法行使经营管理权。--第十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产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条基层工会委员会召开会议或者组织职工活动,需要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的,应当事先征得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同意。基层工会的兼职委员工作人员因参加会议或者从事工会工作,占用生产工作时间,每月不超过个工作日个工作日可以按年度累计计算,其工资照发,其他待遇不受影响。基层工会的劳动法律监督员劳动争议调解员和劳动行政部门聘任的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依法行使职权时,不受每月个工作日的限制。第十条用人单位的专职工会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补贴,由所在单位支付,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与本单位其他职工相同。兼职工会工作人员可以由所在单位从工会经费中给予适当的补贴。第章工会的经费和财产第十条工会会员按月缴纳会费,会费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建立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拨缴工会经费。财政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将工会经费--列入单位年度经费预算。实行工资统发的行政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按月将其中的百分之十部分划拨本级地方总工会,其余百分之十随行政经费划拨给机关事业单位工会。第条用人单位基层工会委员会有女会员十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本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不足十人的,可以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职工委员,代表和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和自治区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女职工委员会可以设专职主任,也可以由本级工会女主席或者女副主席兼任。第十条职工百人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工会,设专职工会主席或者副主席。工会工作人员的人数以职工总--人数的千分之配备,按比例配备不足人的,按人配备。其他企业可以设专职或者兼职工会主席副主席,配备工会专职或者兼职工作人员。第十条工会主席副主席和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依据中国工会章程民主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上级工会批准。企业工会主席按本单位副职配备。各级工会组织根据有关规定管理工会工作人员。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出现空缺时,应当及时补选,缺额时间不得超过个月。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在任职期内应当保持相对稳定,确因工作需要变动的,应当事先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级工会同意。罢免工会主席副主席必须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非经会员大会全体会员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不得罢免。第十条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与其任职期限相同;其任职期满,原劳动合同剩余期限继续履行。兼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任职期限长于原劳动合同的剩余期限的,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基层工会专兼职主席副主席和委员在任职期间因个人严重过失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第条工会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加强产业工人思想政治引领,提高产业工人队伍整体素质,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和产业工人骨干作用,维护产业工人合法权益,保障产业工人主人翁地位,造就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产业工人队伍。第章工会组织第条自治区市县市区建立地方总工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建立工会组织。企业职工较多的开发区园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可以建立工会组织。--同行业或者性质相近的几个行业,根据需要建立产业工会或者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第条用人单位有会员十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十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组织会员开展活动。工会推动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采取单独组建区域联合组建行业共同组建等方式建立工会组织,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第条各级工会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不得兼任本单位工会主席副主席,其近亲属不得作为本单位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最新版2024年5月30日生效。第十条工会代表职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进行平等协商,依法签订集体合同,并监督合同的执行。集体合同应当经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送劳动保障部门审查和上级工会备案。上级工会根据基层工会的要求,可以派员参与平等协商,帮助基层工会签订集体合同。产业工会组织可以代表职工与企业组织企业代表进行平等协商,签订行业集体合同。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请仲裁,仲裁机构不予受理或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处分职工的,应当事先将理由书面通知工会,工会认为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关合同,要求重新处理时,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在十日内向工会书面答复。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经协商沟通解决不成的,用人单位工会可以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提示用人单位予以纠正;提示无效的,县级以上地方总工会有权向用人单位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提出改正意见;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县级以上地方总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建议依法处理。用人单位侵犯职工劳动权益,职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第十条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按照国家规定对新建扩建企业和技术改造工程中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工会调查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中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第条工会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加强产业工人思想政治引领,提高产业工人队伍整体素质,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和产业工人骨干作用,维护产业工人合法权益,保障产业工人主人翁地位,造就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产业工人队伍。第章工会组织第条自治区市县市区建立地方总工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建立工会组织。企业职工较多的开发区园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可以建立工会组织。--同行业或者性质相近的几个行业,根据需要建立产业工会或者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第条用人单位有会员十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十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组织会员开展活动。工会推动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采取单独组建区域联合组建行业共同组建等方式建立工会组织,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第条各级工会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不得兼任本单位工会主席副主席,其近亲属不得作为本单位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最新版2024年5月30日生效。第条用人单位基层工会委员会有女会员十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本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不足十人的,可以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职工委员,代表和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和自治区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女职工委员会可以设专职主任,也可以由本级工会女主席或者女副主席兼任。第十条职工百人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工会,设专职工会主席或者副主席。工会工作人员的人数以职工总--人数的千分之配备,按比例配备不足人的,按人配备。其他企业可以设专职或者兼职工会主席副主席,配备工会专职或者兼职工作人员。第十条工会主席副主席和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依据中国工会章程民主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上级工会批准。企业工会主席按本单位副职配备。各级工会组织根据有关规定管理工会工作人员。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出现空缺时,应当及时补选,缺额时间不得超过个月。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在任职期内应当保持相对稳定,确因工作需要变动的,应当事先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级工会同意。罢免工会主席副主席必须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非经会员大会全体会员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不得罢免。第十条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与其任职期限相同;其任职期满,原劳动合同剩余期限继续履行。兼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任职期限长于原劳动合同的剩余期限的,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基层工会专兼职主席副主席和委员在任职期间因个人严重过失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第十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研究决定改制解散申请破产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或者制定重要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召开会议讨论有关工资福利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女职工保护和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必须有工会代表参加。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应当支持工会依法开展工作,工会应当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依法行使经营管理权。--第十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产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条基层工会委员会召开会议或者组织职工活动,需要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的,应当事先征得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同意。基层工会的兼职委员工作人员因参加会议或者从事工会工作,占用生产工作时间,每月不超过个工作日个工作日可以按年度累计计算,其工资照发,其他待遇不受影响。基层工会的劳动法律监督员劳动争议调解员和劳动行政部门聘任的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依法行使职权时,不受每月个工作日的限制。第十条用人单位的专职工会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补贴,由所在单位支付,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与本单位其他职工相同。兼职工会工作人员可以由所在单位从工会经费中给予适当的补贴。第章工会的经费和财产第十条工会会员按月缴纳会费,会费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建立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拨缴工会经费。财政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将工会经费--列入单位年度经费预算。实行工资统发的行政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按月将其中的百分之十部分划拨本级地方总工会,其余百分之十随行政经费划拨给机关事业单位工会。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总工会和产业工会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平台企业或者新就业形态行业区域协商协调机制,推动解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纳等问题。工会通过走访慰问困难帮扶健康关爱等方式,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服务。第十条工会根据人民政府的委托,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并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规定落实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享有的待遇。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劳动就业工资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时,应当吸收本级工会参加,听取工会意见。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与本级工会政府所属部门与--同级产业工会应当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通报有关工会工作的重要部署,协调解决工会反映的意见和要求。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本级工会和企业方面的代表,建立劳动关系方协商机制。方应当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劳动政策,解决处理集体劳动争议和突发事件,协商解决涉及劳动关系的各项重大问题。第章基层工会组织第十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实行以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集体企业的工会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选举和罢免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的权力。第十条工会经费资产和国家及企业事业单位等拨给工会的不动产和拨付资金形成的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工会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和产权关系。工会组织合并,其经费资产归合并后的工会所有;工会组织撤销,其经费资产由上级工会处置。第十条破产企业的工会经费不属于破产财产,应当由上级工会与企业工会共同清理,扣除必要费用后移交上级工会。破产企业的工会经费,不得作为破产企业财产予以冻结划拨。破产企业欠拨工会经费的,应当依法列入破产清偿序列。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及其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工会的离退休人员的经费,由本级人民政府财政负担。县级以上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及其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单--位负担的,由本级财政按规定列入预算并及时拨付。第章法律责任第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侵犯工会合法权益的,工会有权提请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予以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予以处理阻挠限制职工参加和组织工会或者对参加和组织工会的职工实施打击报复的;阻挠上级工会派员帮助和指导职工组建工会的。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挠依法组建工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恢复其工作,并补发被解除劳动合同期间应得的报酬,或者责令给予本人年收入两倍的赔偿职工因参加工会活动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会工作人员因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改正,依法处理妨碍工会组织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非法撤销合并工会组织的;妨碍工会参加职工因工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问题的调查处理的;无正当理由拒绝或者拖延进行平等协商的;擅自改变工会所属企业事业单位隶属关系的;其他侵犯工会和工会工作人员合法权益的情形。第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占工会经费和财产拒不返还的,工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并赔偿损失。第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对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会工作人员无正当理由调动工作岗位,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工作;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对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会工作人员进行侮辱诽谤或者进行人身伤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第十条工会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损害职工工会或者用人单位权益的,由本级工会或者上级工会责令改正,予以处分;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国工会章程予以罢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章附则第十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总工会和产业工会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平台企业或者新就业形态行业区域协商协调机制,推动解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纳等问题。工会通过走访慰问困难帮扶健康关爱等方式,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服务。第十条工会根据人民政府的委托,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并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规定落实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享有的待遇。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劳动就业工资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时,应当吸收本级工会参加,听取工会意见。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与本级工会政府所属部门与--同级产业工会应当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通报有关工会工作的重要部署,协调解决工会反映的意见和要求。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本级工会和企业方面的代表,建立劳动关系方协商机制。方应当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劳动政策,解决处理集体劳动争议和突发事件,协商解决涉及劳动关系的各项重大问题。第章基层工会组织第十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实行以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集体企业的工会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选举和罢免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的权力。《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最新版2024年5月30日生效。

下一篇
《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最新版2024年5月30日生效第1页
1 页 / 共 17
《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最新版2024年5月30日生效第2页
2 页 / 共 17
《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最新版2024年5月30日生效第3页
3 页 / 共 17
《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最新版2024年5月30日生效第4页
4 页 / 共 17
《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最新版2024年5月30日生效第5页
5 页 / 共 17
《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最新版2024年5月30日生效第6页
6 页 / 共 17
《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最新版2024年5月30日生效第7页
7 页 / 共 17
《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最新版2024年5月30日生效第8页
8 页 / 共 17
《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最新版2024年5月30日生效第9页
9 页 / 共 17
《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最新版2024年5月30日生效第10页
10 页 / 共 17
《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最新版2024年5月30日生效第11页
11 页 / 共 17
《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最新版2024年5月30日生效第12页
12 页 / 共 17
《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最新版2024年5月30日生效第13页
13 页 / 共 17
《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最新版2024年5月30日生效第14页
14 页 / 共 17
《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最新版2024年5月30日生效第15页
15 页 / 共 17
温馨提示

1、该文档不包含其他附件(如表格、图纸),本站只保证下载后内容跟在线阅读一样,不确保内容完整性,请务必认真阅读。

2、有的文档阅读时显示本站(www.woc88.com)水印的,下载后是没有本站水印的(仅在线阅读显示),请放心下载。

3、除PDF格式下载后需转换成word才能编辑,其他下载后均可以随意编辑、修改、打印。

4、有的标题标有”最新”、多篇,实质内容并不相符,下载内容以在线阅读为准,请认真阅读全文再下载。

5、该文档为会员上传,下载所得收益全部归上传者所有,若您对文档版权有异议,可联系客服认领,既往收入全部归您。

  • 文档助手,定制查找
    精品 全部 DOC PPT RAR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