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七条安全管理人员要每日进行巡检,班组负责人每日进行班前班中班后检查点检,各部门每月至少组织次专项的安全检查,公司级领导每季度或不定期抽查相关专业的安全情况。每次检查的内容按要求进行登记并归档。第四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第九条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监控及资金落实制度第章目的工贸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章适用范围工贸股份有限公司内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安全隐患以下简称隐患隐患排查统计报告治理监控督办销号和责任追究等环节。第三章隐患定义本制度所称生产安全隐患,是指生产经营部门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发现后能够立即或短期内排除的生产安全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治理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定时间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部门自身难以排除的生产安全隐患。第四章部门职责公司各部门对负责范围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主要责任,要将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列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内容,及时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第条职能部门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小组对各部门生产经营中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制度,并行使以下职权进入部门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部门和人员了解情况。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制度和规定作出处罚决定。三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依照制度和规定进行处理。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公示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3、“.....第二条主要负责人职责公司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部门本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三条工会职责各级工会组织依法组织职工参加隐患排查治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第四条奖励制度公司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奖励制度,对排查治理隐患防止生产安全事故有功的部门和人员,给予奖励。第五章隐患的排查负责人隐患排查职责和制度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的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应当建立隐患排查制度,明确隐患排查的责任人内容和要求,支持工会工会劳动保护检查员排查隐患,鼓励从加强安全检查力度,及时有效地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贸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部门。第三章实施细则第三条例行检查频率要依据风险确定。第四条例行检查内容包括标准化系统实施的组织保障机构和人员负责检查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检查与纠正措施的执行情况员工参与标准化系统的活动情况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遵守情况员工的安全行为状况等通过全员参与应急相应的准备......”。
4、“.....第五条各生产部门主要领导含副职主要检查员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行为状况安全法律法规的掌握情况。第六条各专业部门要根据例行检查主要针对相应部门的安全隐患安全标准化活动的贯彻落实情况第七条行政部定期或不定期对作业人员有关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执行规程情况生产现场安全状况进行检查。第八条公司级领导主要针对分管部门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第九条对所有检查情况要进行详细记录,对重大安全隐患要以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形式下发相关部门落实整改。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第十三条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专项检查制度第章总则第条为增强检查制度的专业性针对性,制定有效地防范措施,避免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顺利进行,现根据安全生产法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贸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部门......”。
5、“.....检查的频率要依据风险确定。第四条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或问题要有记录。隐患或问题记录要具体清楚,要明确整改时限及负责人,要按三定四不推三定定整改措施定责任人员定完成时限,四不推个人能解决的不推向班组班组能解决的不推向车间,车间能解决的不推向有关部门有关部门能解决的不推向公司的原则立即进行整改,时解决不了的要采取控制措施,并落实到岗到人。隐患及措施要告知相关人员,避免发生伤害事故。对已经整改或采取控制措施的问题隐患也必须按照逐级负责的原则,进行随机或定期检查,以保证问题隐患的根除或有效控制。第五条对查出的各类隐患和问题要查找出管理原因,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即事故原因未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周围的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制定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处理不放过。第六条行政部要对有关部门落实相关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对象采用新工艺新技术及新产品时......”。
6、“.....各部门的隐患排查活动,可以邀请安全生产专家参加。排查机构和人员公司专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隐患排查日常工作。专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部门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应当取得安全资格证书以上资格。部门排查登记隐患各部门应当根据本部门安全生产实际,开展经常性的隐患排查工作。各部门应当建立隐患台帐,登记本部门排查出的隐患和工会从业人员报告的隐患,以及各级安监局和公司在本部门发现的隐患并在每月前将隐患排查统计表,报送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小组和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工会和从业人员有权查阅本部门隐患台帐。从业人员报告隐患从业人员发现作业场所存在隐患的,应当立即报告现场管,总结天的进度质量安全材料技术文明施工等各方面的情况,对第二天的工作作出安排。项目例会要有会议记录。三月报及周报制度月报内容见后附表,月报上报时间为每月日前周报形式见附表,周报上报时间为每周五下午点前。四项目费管理规定,见附表五安全奖罚制度......”。
7、“.....商务策划技术准备设计施工图评审设计部督促施工图签图施工图交底设计部与项目部材料准备,材料封样,样品确认工作。施工现场准备现场办公条件准备,资质报验等......”。
8、“.....起到联系项目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其安全性检查确认。第七条安全管理人员要每日进行巡检,班组负责人每日进行班前班中班后检查点检,各部门每月至少组织次专项的安全检查,公司级领导每季度或不定期抽查相关专业的安全情况。每次检查的内容按要求进行登记并归档。第四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第九条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监控及资金落实制度第章目的工贸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
9、“.....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章适用范围工贸股份有限公司内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安全隐患以下简称隐患隐患排查统计报告治理监控督办销号和责任追究等环节。第三章隐患定义本制度所称生产安全隐患,是指生产经营部门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治理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或短期内排除的生产安全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治理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定时间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部门自身难以排除的生产安全隐患。第四章部门职责公司各部门对负责范围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主要责任,要将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列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内容,及时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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