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近期不能按原设计规模续建的,应从实际出发,可缩小规模,报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单位批准后,对已完工的项目和工程组织验收,移交固定资产。国外引进设备项目,按合同规定完成负荷调试,设备已考核合格的,可组织竣工验收。第七条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和审批在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前,建设单位应对财产物资进行盘点核实,清偿债权债务,做到账账账证账实账表相符。二竣工财务决算由竣工财务决算表和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两部分组成。具体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三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完成后,总投资规模在万元以下的项目,由项目单位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或审计机构对其竣工财务决算进行审核后,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并报国家林业局备案总投资规模在万元以上含万元至万元以下的项目,由项目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或审计机构对其竣工财务决算进行审核后......”。
2、“.....竣工财务决算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报批。地方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完成后,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定。第八条竣工验收总结报告由以下主要内容组成项目概况,资金到位使用及财务管理情况,土建工程建设情况,仪器设备购臵情况,制度建设操作规程及档案情况,项目实施与运行情况,项目效益与建设效果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验收建议等。竣工验收总结报告应规范完整真实,装订成册。第九条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必须在项目竣工后个月内办理竣工验收。如个月内办理竣工验收确有困难,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可适当延长期限。第四章竣工验收内容第十条林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主要内容项目建设总体完成情况。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质量建设工期等是否按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建设完成。二项目资金到位及时用情况。包括中央基本建设资金投资计划下达情况地方配套资金及自筹资金到位情况,资金管理及会计核算情况......”。
3、“.....是否按项目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三项目变更情况。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是否发生设计或施工变更,是否按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四施工和设备到位情况。各工程和单项工程验收合格纪录。包括建筑施工合格率,仪器设备安装及调试情况,生产性项目是否经过试生产运行,有无试运行及试生产的考核记录,是否编制各专业竣工图。五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环保劳动安全卫生消防等设施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是否合格,建筑抗震设防是否符合规定。六投产或者投入使用准备情况。组织机构岗位人员培训物资准备外部协作条件是否落实。七竣工财务决算情况。是否按要求编制了竣工财务决算,并通过了审核。八档案资料情况。建设项目批准文件设计文件竣工文件监理质检文件及各项技术文件是否齐全准确,是否按规定立卷。第五章竣工验收程序与组织第十条项目在竣工验收之前......”。
4、“.....初步验收之前,有施工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整理好文件技术资料,向建设单位提出交工报告。建设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初步验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申请竣工验收。第十二条初步验收合格并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地方项目,建设单位应个工作日内向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林业森工集团总公司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或林业森工集团总公司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根据验收权限组织项目竣工验收,或审核后上报国家林业局申请竣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并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直属项目,由建设单位在个工作日内向国家林业局提出竣工验收报告,国家林业局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根据验收权限组织项目竣工验收,或审核后上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申请竣工验收。第十三条竣工验收申请文件应附有竣工验收总结报告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式五份逐级申请。第十四条竣工验收的组织验收组织单位在受理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
5、“.....按照项目隶属关系和权限划分范围,应在日内组织竣工验收。二竣工验收工作应根据工程规模大小复杂程度组成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以下简称验收组进行。验收组由验收组织单位规划环保劳动安全消防等有关部门及工程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组成。验收组可根据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分成工程技术档案财会等验收小组,分别对相关内容进行专业验收并形成专业验收意见。建设使用施工勘察设计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应当配合验收工作。三验收组负责审查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应听取各有关单位的项目建设工作汇报,查阅工程档案财务账目及其他相关资料,实地查验建设情况,充分研究讨论,对工程设计施工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等方面做出全面评价。第十五条验收组通过对项目的全面检查和考核,并与建设单位交换意见后,对项目建设的科学性合理性合法性做出评价,形成竣工验收意见。第十六条对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
6、“.....由验收组织单位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无法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竣工验收要求的,由验收组织单位将验收情况报国家林业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交付使用。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项目竣工验收批复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第十八条建设项目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产权登记。建设项目应当在竣工决算审核完毕和竣工验收合格后日内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未经产权登记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第十九条本细则由国家林业局负责解释。第二十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7、“.....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林业局各直属单位为加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和行为,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效益,现将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我局发展计划与资金管理司。附件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二六年四月十日附件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章总则第条为加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和行为,提高林业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8、“.....也可委托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制。建规模投资估算资金筹措以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初步分析,并按照要求提供有关文件。第三条各级林业计划机构是林业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其他业务机构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参与林业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建设单位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提出项目建议书。第五条项目建议书。投资为万元以上含万元的建设项目,必须编制项目建议书小型项目,即总投资为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可以直接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第二章前期工作第六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对项目在技术和经济上是否必要合理可行以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等进行全面分析论证......”。
9、“.....并附按有关规定取得相关单位的许可承诺或者证明材料。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由具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制。其主要内容应包括总论项目背景及建设必要性建设条件分析项目建设的依据项目布局与资源条件分析建设方案与内容环境保护建设期限与实施计划组织机构与项目管理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效益局二六年四月十日附件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章查规定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林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实簏细则的通知林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实施细则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林计发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林业局各直属单位为加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和行为,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效益,现将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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