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形状为正方形边框,绿底白字。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原则安全警示标志应按照能够起到提示提醒的目的,安全警示标识应设置在醒目的地方和它所指示的目标物附近如易燃易爆有毒高压等危险场所,使进入现场人员易于识别,引起警惕,预防事故的发生。各单位在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同时,根据公共场所和生产环境的不同,设置相应的公共信息标志,如紧急出口注意安全等。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要与环境相谐调,应设置在醒目的地方,并保证标志有足够的亮度和照明有灯光的,其照明不应是有色光。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应避免滥设和不规范使用,在同地域内,要避免设置内容相互矛盾和内容相近的标志。用适量的标志达到提醒人们注意安全的目的,设置图形符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应牢固可靠,不宜设在门窗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不得妨碍正常作业和避免造成新的隐患......”。
2、“.....悬挂式将标志悬挂在固定牢靠的物体上。柱式将标志固定在柱杆上。其他要求安全警示标志是公司公有财产,每位员工都有义务加以爱护,有责任对损坏其行为加以制止。安全警示标志的配置使用应列入各级安全检查的内容,生产安全部负责安装,各部门负责日常维护,保持整洁,防止沾污和损伤。地表安全警示标志由于不可抗力风雨雷电损坏请各单位告知生产安全部,生产安全部将对其修缮或更换。安全警示标志的使用发放回收由生产安全部归口负责并做好发放记录,作废回收的标识,尽可能地再利用,不能利用,可作废品处理。地表区域划分以卫生分担区为基础,各自卫生分担区的安全警示标志各自负责。本规定由生产安全部负责解释。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第章总则第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公司财产及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3、“.....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公司各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隐患分为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并经过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公司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第四条各单位按照职责对所辖区域内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须向安全管理部和有关部门报告。安全科和有关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备案,并及时组织治理......”。
4、“.....严禁从事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第七条各生产车间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重要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建立并落实每个人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第八条各生产车间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第九条资产财务部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及时到位。第十条安全科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公司各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各单位及时治理。第十条各单位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季度最初日内和下年月日前向安全管理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5、“.....各单位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安全管理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三隐患的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人员和物资的落实明确的组织分工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第十二条对于般事故隐患,由各单位负责人立即组织整改。第十三条各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第十四条各单位应当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
6、“.....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本单位职工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各单位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安全管理部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第十五条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安全管理部应当组织公司的技术人员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十六条安全管理部应当指导监督各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第十七条安全管理部定期组织对各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应当加强对重点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建立信息管理台账。第十八条安全管理部应当分别于下季度日前和下年月日前向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第四章罚则第十九条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7、“.....依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关经济与行政处罚。对造成重大事故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第二十条各单位违反本规定,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的,给予通报批评及元的处罚二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给予通报批评,且第二次处以元的罚款,第二次之后每违反次按前次的罚款金额的倍进行处罚三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给予通报批评,且每少个隐患治理方案处以元的罚款四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给予通报批评及元的处罚五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治理的,给予通报批评及元的处罚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安全科所有。第二十二条本制度年月日起实行。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管理制度目的为确认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化策划的安排,是否符合体系的要求,是否符合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是否得到了有效的实施和保持,并为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提供依据......”。
8、“.....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绩效评定工作。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务院关于进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轧钢的通知安监总管四号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工作职责成立绩效评定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厂长担任,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厂长担任。领导小组职责全面负责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决策绩效评定的重大事项。工作小组职责制定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计划。编制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负责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提出不符合项报告,对不符合项纠正措施进行跟踪和验证。绩效评定结果向领导小组汇报。时间与人员要求时间要求在安全标准化实施以后,每年至少应组织次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在安全标准化实施初期,可以适当缩短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周期......”。
9、“.....工作小组在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前个月向领导小组提交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计划,经批准后施行。人员要求工作小组成员必须参加相应的培训和考核,必须具备以下能力熟悉相关的安全健康法律法规标准接受过安全标准化规范评价技术培训具备与评审对象相关的技术知识和技能④具备操作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过程的能力具备辨别危险源和评估风险的能力具备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所需的语言表达沟通及合理的判断能力。工作小组成员必须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工作小组成员必须具备较好的身体素质。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方法与技术要求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方法尽可能询问最了解所评估问题的具体人员提开放式的问题。即尽量避免提对方能用是,不是回答的封闭性问题。提问可以用做疑问词即什么,哪个,何时,哪里,谁和如何。其它关键词包括出示解释记录,多少程度达标率情况等。采用易被理解的语言使用事先准备好的检查表采取公开讨论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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