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无公害产品 绿色食品 四统组织特色农产品种源收购统定价销售。 五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险担保等服务和文化福利等其他 事业。 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移风易俗,树立农村新风尚,提高社 员科技文化素质。第八条本社自年月日成立,办公地址社在香格里拉 县格咱乡木鲁村。 第二章社员 第九条凡从事与本社相同或相关产业,承认并遵守本社章程, 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农民组织和其他人员,自愿提交和入社申请表, 经理事会审查批准,核发社员证,即可成为本社社员。从事相关产业 的非农民身份证要从严控制,其人数不得超过社员总数的。 第十条社员享有下列权利 参加本社社员大会,并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优先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
2、“..... 第十条社员必须履行下列责任 遵守合作章程,关心公共事务,积极参加合作社会议,积极 发表意见,积极参加合作社公共管理,积极行使自己的管理权。 二积极参加各种技术培训,学习和钻研新技术,不断提高生产水平。 三按照上级颁布的生产技术规程开展生产,实施无公害农产品 生产方案和技术标准,保证生产出无公害合格农产品,坚决杜绝使用 伪劣农业投入品,杜绝生产有害人体健康的农产品。 四维护合作社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的严肃性,按照合作社要求 制定相应的生产计划组织生产,交售农产品。决不能因为市场发生变 化,就首先违约,擅自出售农产品违约者,按照合同法予以赔 偿。 五在销售特色农产品时,支持合作社在自己的销售收入中提取 定比例的金额......”。
3、“..... 六要遵纪守法,自觉执行合作社的各项规章制度。 七要积极参加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召开的各种会议,边了 解情况,行使自己的监督权和管理权。 八要为自己的利益高度负责,必须百倍慎重选择罢免理事长 人选,以免因选择人选事务而给自己的利益带来损害。 第十二条社员有退社的自由。社员退社须提前个月以书面行 使提出,由理事会即使办理退社手续。退社后,其入社股金于年终决 算后两个月内退还本社经营盈余,应分给其应得红利本社经营亏 损,应扣除其应承担的亏损份额。退社后,不得分配本社共有财产, 不退会费。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经理事会批评教育无效,由理事会表 决予以除名,并办理退社手续 不遵守本社章程 二不履行社员责任 三个月以上不参加本社组织的活动。 四其行为给本社名誉和利益造成严重危害......”。
4、“.....其法定继承人含人以上应在个月 内办理入社手续,继续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法定继承人不愿意入社 的,可以按照第十二条的规定申请退社。 第三章机构 第十五条本社设立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内设机构。 第十六条社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社员大会由全体社员 组成。经授权,社员代表大会,可以履行社员大会职权。社员代表由 社员直接选举产生,其人数不少于社员总人数的五分之,每届任期 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十七条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的职权 审议通过本社章程,决定本社解散或与其它组织合并联合 等重大事项 二选举或罢免理事会监事会成员 三审议制定本社生产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财务预算方案,本着用多少,提多少的原则,讨论批准合作社提留办公经费发展项目资金和有关人员工资的金额 四讨论决定出售产品价格时......”。
5、“.....会费分摊的原则和标准。 七审议决定扩大股本金及认购相关事宜 八讨论决定购买生产资料机具工具饲料,征租土地, 建立各种用房,修路等项目 九讨论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社员大会至少每两个月开次,遇有下列情形之时, 可以临时召开 理事会提议 二监事会提议 三销售农产品季节,研究销售合同 四五分之以上社员或三分之以上代表提出。 第十九条社员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全体社员出席方可召 开,要设签到本并存档。表决实行人票制。社员因不能到会,可 书面委托其他社员代理,个社员最多只能代理名社员。各项决议 须有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七履行社员大会授予的其它职责。 第二十八条监事会由监事长主持,会议决议应以书面行使告知 理事会......”。
6、“.....否则为理事会失职。 第二十九条监事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出席方能召开, 对讨论事项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通过,方能作出决定。监事个人 对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须将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 第三十条理事会与监事会的成员不得相互兼职。理事的近亲属 及本社职工不得担任监事。 第三十条对社员大会以及理事会监事会所召开的各种会议, 要有专人记录,并经理事会或监事会全体成员签字后,贯彻执行并存 档备查。 第四章财务 第三十二条本社根据有关财经纪律和农村合作经济财务会计 制度,制定执行财务会计和统计制度。建立账目,进行会计核算。 第三十三条本社资金来源包括 社员股金二会费从社员的农产品销售收入中提取或上交 三政府扶持的资金 四银行贷款 五公积金公益金每年从结余中提留 六未分配利润 七接受的捐赠 八其它资金。 第三十四条本社初次筹集的股金总额,每个社员股......”。
7、“.....多者要经社员大会讨论决定,每个社员最多只能认购 股,本社社员的股份采用记名方式登记,由本社出据股权证明,作为 分红的依据。 第三十五条本社初次交纳的会费定位每个社员元。 第三十六条本社接纳外部无偿资助,或政府扶持款,龙头企业 返还款,均按接收时的现值入账,人选为本社的共有资产。经社员大 会讨论决定,本社可以按决定的数额和方式参加社会公益捐赠。任何 单位与个人无权平调挪用本社资产。 第三十七条理事会须在每月或每季度初将上月或上 季度财务收支情况向社员公布次,并及时解答社员提出的问题。 理事会须于每年月日前向社员大会提供上年经监事会审核的资产 负责表损益表财务况变动表,同时提出下年度的献策务收支计划, 向社员详细介绍,提交社员大会讨论,经社员大会审查批准后执行。第三十八条扣除当年服务成本,年终盈余按下列顺序和项目分 配 公积金......”。
8、“.....经社员大会讨论通过,在 利润中提取定比例,用于提高服务能力或弥补亏损 二公益金,按照合作社章程规定,在利润中提取定比例,用 于文化教育福利事业 三股金分红,按照合作社章程规定,在利润中提取定比例 四二次返利,按照合作社章程,按利润分配情况,依社员产品 交售额大小进行返还 五风险基金,按利润本配情况,经社员大会讨论决定提取数额。 上列分配项目提取比例和分配数额,由理事会提出方案,经社员 大会讨论决定后实施。 第三十九条经社员大会讨论决定,合作社可以本社独资或与外 单位联合兴办企业,企业实行核算。本社作为产权单位可派出代 表对企业行使监督权。 第四十条本社如有亏损,经社员大会讨论通过,可用公积金弥 补。公积金不足以弥补年度亏损的,可用以后年度利润弥补因弥 补亏损所减少的资金,社员大会应酌情规定补充的办法和期限......”。
9、“.....经社员大会决定,报原确 认后予以解散,并及时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人数过少无法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与其他组织合并 三经营严重亏损不能继续经营 四本社生产经营活动消亡 五本社三分之二以上社员要求解散或重组。 第四十二条在确认解散或重组后,理事会应在天内向社员和 社会公告。 第四十三条本社决定解散时,应由社员大会选出人的清算小 组,对本社的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并制定清偿方案,报社员 大会批准。本社共有财产按照下列顺序清偿支付清算费用 支付所欠十元劳动工资缴纳本社所欠税款抵偿债务 将剩余财产在本社社员间进行分配。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章程如有未尽事宜,由理事会负责补充或修订, 经社员大会讨论通过实施。 第四十五条本章程由本社理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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